食堂 食品 原料采购合同公告(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2022)



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DGXSYZX-SCCG-2022-2

二、合同名称: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92022000201

四、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乐南街68号
联系方式:028-82829117
供应商(乙方):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飞云南路中段9号
联系方式:0816-61731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猪肉、冷鲜畜禽
1(项)
¥1,370,688.00
¥1,370,688.00
/

合同金额: 1,370,68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零陆佰捌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1月07日至2023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合同文件.pdf
2022年肉类食材合同.pdf2022年肉类食材合同.pdf
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
2022年11月14日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DGXSYZX-SCCG-2022-2履约地点: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签订地点: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签订时间:2022年11月07日采购人(甲方):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地址:成都高新区新乐南街68号供应商(乙方):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飞云南路中段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一、标的信息单价(元):1,370,688.00数量:1.00单位:批,总金额(元):¥1,370,688.00品目编码品目编码A1501品目名称品目名称农副产品采购标的采购标的猪肉、冷鲜畜禽品牌品牌双汇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名称双汇产地产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柒万零陆佰捌拾捌元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柒万零陆佰捌拾捌元整((¥1,370,688.00))二、货物要求二、货物要求1、【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要求】猪肉、冷鲜畜禽猪肉、冷鲜畜禽猪肉、冷鲜畜禽1猪肉产品标准符合: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副产品》、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产品中不得检出氯霉素、克伦特罗,其它理化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相关指标达到国家标准。2冷鲜畜禽产品标准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产品中产品中不得检出克伦特罗,其它理化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相关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第1页-除表中标准外,所有投标产品均需达到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应规定。表中标准有更新时以更新标准执行,表中未列出的产品也需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检验报告应涵盖该货物国家标准中食品安全、质量相应各项检测指标。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甲方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违禁添加剂。、猪肉、冷鲜畜禽质量要求:2、猪肉、冷鲜畜禽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以后腿肉中心为测量点)在24小时内降为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0-4℃范围内的生鲜肉。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性,加工易入味,口感滑腻鲜嫩,按需求配送。冷鲜软白条质量要求: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去头、去脚、去骨、去肚杂的冷鲜猪肉,非冷冻猪肉;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每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低于40公斤(或根据甲方需要分割包装)且能追溯源。3、冷鲜畜禽质量要求:、冷鲜畜禽质量要求:每批次鲜畜禽类产品须保证色泽正常、无任何异味、按相关质量标准宰杀、无毛、无血污、无内脏,无注水泡水,按压无水迹;须出具加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提供与产品的名称、配送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材料。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11,370,688.002022-12-15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51001652236050312013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交货地点: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的指定位置,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并负责在指定位置将货物摆放整齐。交货时间: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早晨5:00前配送到位,若在5:00-7:00之间配送的,甲方给予警告;在7:00-8:00之间配送的,甲方有权按当日货款的50%进行结算;在8:00之后配送的,甲方有权按当日货款的20%进行结算;当日无故未配送的,将双方未结算的货款最终按未付货款的10%作为结算价,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更换供应商。若甲方另有通知,以甲方通知为准。五、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六、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及服务要求:,验收标准及服务要求:(1)卫生符合鲜(冻)畜肉国家卫生标准,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品需新鲜无质变。(2)本合同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制约。(3)本合同术语的定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解释。(4)本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均不得转让、不得分包、不得挂靠,禁止挂牌企业参与竞争,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的,将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主管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原材料等全部严-第2页-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6)乙方的交货进度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需要。(7)乙方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8)乙方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租赁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不低于1年,且服务期限内不得擅自更换,若确需更换,须经甲方同意)的厢式温度控制食材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3辆(含3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9)乙方应自行负责所供物资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各中小学幼儿园,车辆进入被服务单位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被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指挥,在确保被服务单位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输装卸。(10)肉、禽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11)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12)乙方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乙方应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在所有的库房安装24小时声像监控设备。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保存48小时。.乙方需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留检测报告等。(13)乙方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乙方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10.各包乙方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人员,其中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3人)、专职驾驶员不少于3人(含3人)、食品安全员不少于2人(含3人)、分析员或肉品品质检验员不少于1人(含1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相关专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14)乙方应拟投入本项目的固定经营场所,乙方冷冻冷藏库房不少于500㎡(含500㎡),并提供相关库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不低于1年,且服务期限内不得擅自变更,若确需变更,须经甲方同意)。(15)乙方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猪肉的检验检测报告(带CNAS或CMA标识的合格报告),不少于2份(含2份).(16)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17)乙方须提供诚信经营承诺书。(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18)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抽查食堂和乙方,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进行监督考核。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乙方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每学年甲方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要求乙方自行对食材进行抽样检测。(19)建立乙方退出机制。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①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舆情事件的;②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两次(每月一次)对供应商质量服务评议考核平均分低于80分、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③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④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且拒不整改的。若因此给各公办学校(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被终止合同后,甲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紧急替补、片区调配等方式,保障学生用餐。-第3页-(20)乙方应充分合理考虑多片区同时配送时的人员、车辆安排,专职配送服务人员及专职驾驶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时同一套人员和车辆最多投2个包。(21)乙方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专职驾驶员及车辆不得再次兼任高新区其他片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配送。(22)乙方需承诺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提供完善的履约配置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场地、车辆等)并接受甲方实地监督,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情况,甲方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3)乙方必须纳入“成都市食品流通溯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对配送食材的食品安全及溯源管理。招标范围内的食材必须全部通过平台下单,平台打印的送货单作为甲方与乙方的结账依据。准确填报所配送食材的来源渠道,杜绝随意乱填。预包装食品要上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次号、保质期及相应证照等信息。(24)甲方每学期有权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不少于两次抽样检测,其中两次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25)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凭证,未提供的,甲方将拒签合同并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26)乙方需承诺按相关合同及时支付与本项目有关上游供应商货款,若未按时支付货款,因此造成的任何纠纷由该乙方承担。(27)制定“配送供应商服务质量评议”标准,将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情况等纳入评议范围,由学校每月对配送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作为继续履行合同和退出配送的重要依据。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要求赔偿2.甲方每学期有权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不少于两次抽样检测,其中两次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主管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原材料等全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6)乙方的交货进度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需要。(7)乙方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8)乙方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租赁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不低于1年,且服务期限内不得擅自更换,若确需更换,须经甲方同意)的厢式温度控制食材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3辆(含3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9)乙方应自行负责所供物资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各中小学幼儿园,车辆进入被服务单位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被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指挥,在确保被服务单位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输装卸。(10)肉、禽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11)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12)乙方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乙方应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在所有的库房安装24小时声像监控设备。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保存48小时。.乙方需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留检测报告等。(13)乙方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乙方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10.各包乙方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第4页-人员,其中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3人)、专职驾驶员不少于3人(含3人)、食品安全员不少于2人(含3人)、分析员或肉品品质检验员不少于1人(含1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相关专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14)乙方应拟投入本项目的固定经营场所,乙方冷冻冷藏库房不少于500㎡(含500㎡),并提供相关库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不低于1年,且服务期限内不得擅自变更,若确需变更,须经甲方同意)。(15)乙方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猪肉的检验检测报告(带CNAS或CMA标识的合格报告),不少于2份(含2份).(16)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17)乙方须提供诚信经营承诺书。(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18)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抽查食堂和乙方,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进行监督考核。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乙方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每学年甲方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要求乙方自行对食材进行抽样检测。(19)建立乙方退出机制。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①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舆情事件的;②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两次(每月一次)对供应商质量服务评议考核平均分低于80分、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③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④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且拒不整改的。若因此给各公办学校(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被终止合同后,甲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紧急替补、片区调配等方式,保障学生用餐。(20)乙方应充分合理考虑多片区同时配送时的人员、车辆安排,专职配送服务人员及专职驾驶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时同一套人员和车辆最多投2个包。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的要求制定配送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其他管理制度。(21)乙方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专职驾驶员及车辆不得再次兼任高新区其他片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配送。(22)乙方需承诺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提供完善的履约配置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场地、车辆等)并接受甲方实地监督,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情况,甲方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3)乙方必须纳入“成都市食品流通溯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对配送食材的食品安全及溯源管理。招标范围内的食材必须全部通过平台下单,平台打印的送货单作为甲方与乙方的结账依据。准确填报所配送食材的来源渠道,杜绝随意乱填。预包装食品要上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次号、保质期及相应证照等信息。(24)甲方每学期有权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不少于两次抽样检测,其中两次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25)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凭证,未提供的,甲方将拒签合同并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26)乙方需承诺按相关合同及时支付与本项目有关上游供应商货款,若未按时支付货款,因此造-第5页-成的任何纠纷由该乙方承担。(27)制定“配送供应商服务质量评议”标准,将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8.4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8.5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诺兑现情况等纳入评议范围,由学校每月对配送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作为继续履行合同和退出配送的重要依据。九、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1.1乙方迟延送货造成师生不能按时就餐,须立即根据甲方用餐人数提供等质餐品,并视情节由甲方在应付款项中扣除【20000】元/次的违约金。若乙方不能按本条款及时提供等质餐品的,甲方有权将双方未结算的货款最终按未付货款的10%作为结算价,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更换供应商。11.2配送货物价格:提供的货物应做到质优价廉,价格应公平、合理。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配送食材进行报价,如对食材价格有调整,必须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派专人与乙方代表共同到市场调研,最终学校行政会根据市场调研报告作出是否调整的决定。如果市场价格调低,乙方必须按市场价格自动调减。若乙方违反价格承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双方认可差价总额的10倍给予经济赔偿,若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则以差价总额的20倍给予经济赔偿,若第三次出现类似情况,则以差价总额的40倍给予经济赔偿,并以此类推。若情节严重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1.3配送货物数量:提供的货物应做到数量保证,若发现缺斤短两,除及时补足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双方认可差额数量的总价的10倍给予经济赔偿,若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则以差额数量的总价的20倍给予经济赔偿,若第三次出现类似情况,则以差额数量的总价的40倍给予经济赔偿,并以此类推。若情节严重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1.4疫情安全保障义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防疫政策与要求,货物在原材料、生产、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受到病毒污染的,应当进行消毒,并检疫合格,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批次单品货物金额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消毒、检疫,费用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11.5提供货物溯源: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货物来源、制作场所及流程。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书面安排重新抽查的,甲方有权扣除质量保证金,同时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11.4因甲方供餐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11.5乙方如需停止或中断供货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依约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及相关部门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依约没收质量保证金。11.6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7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费用、为维权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公证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甲方应承担的上述费用、赔偿金、补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十、不可抗事件处理十、不可抗事件处理-第6页-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2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裁决。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4.1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乙方指定(刘文银,联系电话:13996799948)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乙方需要变更联系人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向本合同联系人发出的通知等仍有效。应附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车辆清单。14.2若出现甲方周边综合市场(大型商超)零售价低于蓉价网公布的市场平均价或蓉价网中无法查询相关食品原料情形的,甲方的询价工作小组应对甲方附近至少两个综合市场(大型商超)的食品原料最低零售价进行询价考察,与乙方共同确定配送价格,确定的配送价格不得高于蓉价网公布的市场平均价。14.3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14.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成都高新区新光小学(盖章),乙方: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钟奕军,法定(授权)代表人:刘文银地址:成都高新区新乐南街68号,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飞云南路中段9号开户银行:建行成都科技支行,开户银行:建行绵阳分行营业部账号:51001416145058000017,账号:51001652236050312013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 食品 原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