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2022)
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井研县镇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11242022000032
二、合同名称:井研县镇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1242022000032
四、项目名称:井研县镇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镇阳镇镇阳街118号
联系方式:08333856047
供应商(乙方):四川涛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中所镇新大街378号
联系方式:181404449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建筑工程
1(项)
¥2,098,275.15
¥2,098,275.15
满足设计要求。
合同金额: 2,098,275.15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玖万捌仟贰佰柒拾伍元壹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
履约地点:井研县镇阳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8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施工合同扫描件.pdf施工合同扫描件.pdf
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GF-2017-0201)井研县镇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四川涛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井研县镇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井研县镇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2.工程地点:井研县镇阳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挡墙、盖板涵、铺设涵管、铺筑混凝土路面。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表达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仟贰佰柒拾伍元壹角伍分(¥2098275.15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唐真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5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8月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公章)承包人:四川涛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泽(签字)(签字)181434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6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中成建充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甲级联系电话:15283333350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84号2幢10层1001号1.1.2.5设计人名称:中达建诚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行业专业丙级联系电话:1369616332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8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提供基础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本工程委派的授权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要的批准19手续和全部权利。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以围栏或者警戒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杨泽宇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开工前完成,满足工程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10-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迟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天处罚承包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14-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确定(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a.合同上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价格变更;b.合同上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c如果某清单项目工程量偏差(含原合同内工程量+新增工程量)在15%以上且造价变化超过10万元的,对工程量超过15%部分的综合单价-15-参照同等计价标准及市场价格重新组价,其下浮比例按下述“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和类似于该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d.在施工时取消的,如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按投标单价予以扣除,如投标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按招标控制价予以扣除:e在施工时变更的,且原投标文件中无相同或类似的项目的,需先对变更前项目予以扣除后再参照同等计价标准及市场价格重新组价:扣除原则是:如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按投标单价予以扣除,如投标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按招标控制价予以扣除:重组价下浮比例按下述“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和类似于该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2.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和类似于该项目的综合单价按该部分的工程造价按四川省建设厅颁布的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计价定额》按实计价,并按投标水平下浮(即:下浮比例=[1(合同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专业暂估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专业暂估价-暂列金额)1×100%)其中材料价格的确认方法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的材料价格,按投标材料价格:如投标中无此材料价格,则按施工当期《工程造价信息》中材料价格执行。信息中没有的材料由招标人按市场价格认质核价确定相应的材料价格,最终以审计认可为准;3.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某项目的材料发生变更,根据该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只调整此项目中的材料价格,其余不作变更。10.3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可以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6-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V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70%,评审中心结算财评后拨付至结算财评价的97%,剩余3%留存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一年保质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则无息如数拨付,若有质量问题,则转做维修资金,用于工程的维修支出。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7-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18-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表一式四份,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书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资料。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工程审计结算价的3%的工程款;1(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二年。-19-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7)其他:双方另行确定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确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20-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四川涛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井研县镇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情况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2-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项,质量保修期应自彻底消除质量缺陷后,重新界定质量保修期限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限千,其有沙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公章):四川涛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5111249000464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