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课题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
一、合同编号:11N0121500652022614
二、合同名称: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2CGK00934
四、项目名称: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课题研究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地 址:滨河西路南段129号
联系方式:0351-3119113
供应商(乙方):北京弘道创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国润商务大厦A座
联系方式:185019889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 数量:1.00 单价(元):3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服务要求: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编制单位应对研究成果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直至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解密。服务时间:2022年全年服务标准: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评审小组对各项规划文本进行评估及验收,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成果。
2.合同金额(元):3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的合同(11N0121500652022614).pdf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的合同(11N0121500652022614).pdf
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pdf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pdf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合同课题名称: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委托方(甲方):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托方(乙方):北京弘道创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7月签订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制2022年2022年度课题研究合同甲方(购买主体):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焦煤双创A座乙方(承接主体):北京弘道创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国润商务大厦A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二)项目内容:深入分析山西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面临的形势及需求,梳理分析山西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山西省实际和产业发展基础,提出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思路重点、路径举措。对标对表,总结国内外典型地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经验,提出促进山西省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提交课题研究工作成果形式:纸质版10份,电子版。(二)课题研究成果验收方法: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成果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评审小组对各项课题进行评估及验收,课题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成果。(三)验收时间和地点: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提交地点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元(¥348000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课题经费分三次支付,在课题研究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40%,课题通过中期评估后支付30%,课题通过终期评审验收后支付剩余30%。(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北京弘道创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账号:110912772410201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符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成果评审暂行办法》中的结题要求,达到课题验收标准。(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围绕课题研究内容,至少提出1-2个创新点。2.质量指标:课题研究成果要具备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要切合国家政策要求和发展前沿,要符合山西省实际和产业发展基础、方向,为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3.时效指标:课题按照合同约定,10月份中期评审,12月份结题评审,12月底提交课题成果。4.满意度指标:课题承担处室对课题研究成果是否认可等。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1.围绕课题研究内容,形成《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报告。2.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炼形成1-2篇专题调研报告,每份报告约5000字左右。(二)结果应用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完成课题研究工作或课题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协议,并追回已支付款项。2.未按指标要求,提出创新点或研究成果不具备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将扣除合同金额的10%。七、甲乙双方权责(一)乙方应积极主动联系甲方,随时沟通、商讨课题相关事宜,及时汇报课题研究进度,根据课题研究需求开展调研、召开研讨会等。(二)甲方在有条件提供却未能及时、完整提供乙方研究所需材料时,应对课题研究延迟或成果质量降低承担责任。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研究成果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十、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份,其中,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北京弘道创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李肇伟,陈军波联络人:瓮亚娟,联络人:刘晓娟联系方式:0351-3119113,联系方式:18501988990签约日期:2022年8月1日签约日期:2022年8月1日中标通知书北京弘道创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1499002022CGK00934采购文件中的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课题研究工作-包16,确定你公司中标,中标价格为348000元。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联系人:叶楠电话:0351-3119106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美花、周洋、韩爱清电话:0351-7221787、0351-3693369邮箱:SXJDHXKJ@163.com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07月15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合同课题名称: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委托方(甲方):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托方(乙方):北京弘道创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7月签订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制2022年2022年度课题研究合同甲方(购买主体):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焦煤双创A座乙方(承接主体):北京弘道创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国润商务大厦A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二)项目内容:深入分析山西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面临的形势及需求,梳理分析山西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山西省实际和产业发展基础,提出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思路重点、路径举措。对标对表,总结国内外典型地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经验,提出促进山西省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提交课题研究工作成果形式:纸质版10份,电子版。(二)课题研究成果验收方法: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成果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评审小组对各项课题进行评估及验收,课题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成果。(三)验收时间和地点: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提交地点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元(¥348000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课题经费分三次支付,在课题研究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40%,课题通过中期评估后支付30%,课题通过终期评审验收后支付剩余30%。(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北京弘道创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账号:110912772410201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符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成果评审暂行办法》中的结题要求,达到课题验收标准。(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围绕课题研究内容,至少提出1-2个创新点。2.质量指标:课题研究成果要具备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要切合国家政策要求和发展前沿,要符合山西省实际和产业发展基础、方向,为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3.时效指标:课题按照合同约定,10月份中期评审,12月份结题评审,12月底提交课题成果。4.满意度指标:课题承担处室对课题研究成果是否认可等。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1.围绕课题研究内容,形成《山西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报告。2.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炼形成1-2篇专题调研报告,每份报告约5000字左右。(二)结果应用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完成课题研究工作或课题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协议,并追回已支付款项。2.未按指标要求,提出创新点或研究成果不具备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将扣除合同金额的10%。七、甲乙双方权责(一)乙方应积极主动联系甲方,随时沟通、商讨课题相关事宜,及时汇报课题研究进度,根据课题研究需求开展调研、召开研讨会等。(二)甲方在有条件提供却未能及时、完整提供乙方研究所需材料时,应对课题研究延迟或成果质量降低承担责任。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研究成果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十、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犬。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土份,其中,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创政管理康福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京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北京弘道创致6103883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咨询有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联络人:亚娟联络人:刘晓娟联系方式:0351-3119113联系方式:18501988990签约日期:2022年8月1日签约日期:202年8月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课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