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桂阳县自然资源局2022)



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服务采购(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7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万零叁仟元整(¥1003000.00)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2】0138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ZY-2022-CG02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
五、合同内容:详见附件
六、合同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元整(¥999000.00)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颜海战
电 话: 13787779098
地 址:桂阳县欧阳海大道107号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柳
电 话:19176583625 13135152299
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4楼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采购合同

附件下载:

桂阳第二次合同及附件.rar桂阳第二次合同及附件.rar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ZY-2022-CG023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2】0138号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万零叁仟元整(¥1003000.00)一、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服务采购(第二次)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服务采购(第二次)合同公告联系人:颜海战采购人:桂阳县自然资源局七、联系方式六、合同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元整(¥999000.00)五、合同内容:详见附件四、中标(成交)供应商: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4楼电话:1917658362513135152299联系人:黄柳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桂阳县欧阳海大道107号电话:13787779098附件:采购合同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桂阳县自然资源局乙方: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服务项目为桂阳县级财政出资项目,通过竞争性碳商,确定由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服务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2】0138号二、项目概况本次主要任务为:1、对勘查区开展1/2000地形测量、1/2000地质简测、1/5000水工环地质简测、1/1000地质剖面测量、勘探基线测量、工程点测量、剥土、钻探工程和相关样品测试。基本查明区内地质条件、砂石骨料矿体的分布、规模、形态、产状;基本查明砂石骨料的物理化学性质、矿石质量和利用方向;了解覆盖层和夹石(层)的特征;2、收集勘查区水、工、环地质资料,基本查明矿山开采技术条件,对矿山范围的矿产开发做出概略经济评价;3、估算勘查区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提交矿产勘查报告,为今后采矿权评估提供必要的地质依据。三、合同工期确定中标后乙方即可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工作,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以及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的技术要求,所提交的最终成果须确保通过省、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合格,符合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要求。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项目工作费用以竞争性谈判确定的成交金额实行总包干制,工作费用合计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元整(¥999000.00元)。第一次付款:勘查工作完成野外勘查工作,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野外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项目合同款50%。第二次付款:完成项目区勘查报告或勘查总结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评审备案书、项目成果报告书和发票,甲方在10日内将合同剩余50%款全部支付给乙方。六、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区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关系2、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与勘查工作有关的一切外部环境问题;3、拥有本次勘查工作成果的所有权;4、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程施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5、及时支付项目费用。(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和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2、在工作过程中,若考虑勘查工作效果,需要更改设计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设计更改说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3、乙方承担项目技术工作,始终负有管理勘探工程质量的责任,乙方及其员工应对其知悉的本合同项目全部资料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自觉接收甲方的监督,及时向甲方汇报阶段性工作成果;5、工作过程中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出现延误工期、中途中止合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勘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期限、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九、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成交通知书;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须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碳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十、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结清账款后即自行终止。甲方: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乙方: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兴北路支行账号:43050175503609666888纳税人识别号:12430000MB1G01149H地址:湖南省长沙经开区东六路南段100号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9月日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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