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博览园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2]01450号
二、合同名称:咨询合同
三、项目编号:[230301]JXCG[CS]20220008
四、项目名称:项目咨询评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
联系方式:13946889995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联系方式:139048103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鸡西市工业博览园建设项目
1(项)
¥45,000.00
¥45,000.00
提供鸡西市工业博览园建设项目评审服务
合同金额: 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推荐式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工业博览园咨询合同.pdf工业博览园咨询合同.pdf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咨询合同甲方: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徐正非项目联系人:顾春雨通讯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邮编:158100电话:0467-2352919传真:0467-2358197乙方:黑龙江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法定代表人:许饶东项目联系人:王建飞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邮编:150008电话:0451-82629604传真:0451-826296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号:鸡财购核字(2022)00159号),就《鸡西市工业博览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乙方进行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1、咨询内容乙方对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工期安排、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经济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提出乙方的意见和建议,并正式形成乙方的评估报告。2、咨询形式乙方成立项目组对该项目进行研读、分析:聘请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通过专家评审,对项目进行论证,发挥专家的智囊作用,形成专家意见: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乙方遵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发挥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智慧和才智,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咨询,形成评审报告。3、咨询要求乙方遵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有关规范和标准,以乙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为合格咨询产品的标准,恪守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进行_评估。第二条乙方应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合同项目的咨询工作:自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合同。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咨询工作,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可研文本及电子版2、其他:无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咨询报酬总额为肆万伍仟元整(含增值税)2、咨询费用在咨询成果按双方约定时间交付甲方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开户银行、账号如下:账户名称:黑龙江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账号:451906792810601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无乙方:无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提交的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按时提交评审报告。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内容,各自承担违法违规相应责任。第九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在地即鸡西仲裁委员会裁决第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订日期:2022年6月14日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2022年12月30日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博览园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