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抚琴街道办事处2022)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抚琴街道办事处抚琴街道抚琴中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1062022000174

二、合同名称:抚琴街道抚琴中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三、项目编号:N5101062022000174

四、项目名称:抚琴街道抚琴中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抚琴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光荣路19号
联系方式:18683717351
供应商(乙方):四川广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邛崃市文君街道滨江路下段771号附202号2层
联系方式:135413397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抚琴街道抚琴中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项)
¥2,375,833.98
¥2,375,833.98
满足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标准等。

合同金额: 2,375,833.98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伍仟捌佰叁拾叁元玖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01月0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抚琴中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pdf抚琴中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pdf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抚琴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8日

抚琴街道抚琴中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说明:由采购人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可以采用行业标准合同范本。建议明确暂列金使用情形,以及暂列金等未实际发生的,不计入结算金额。)甲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抚琴街道办事处乙方:四川广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抚琴街道抚琴中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62022000174)的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抚琴街道抚琴中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工程地点:抚琴街道3.项目编号:N51010620220001744.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抚琴中街、抚琴南三巷街区闲置空问景观进行打造,拆除沿街原有商铺店招460m2,新建店招920m2,修复围墙风貌,优化街区通行空间,设置垃圾桶、坐凳、花箱、景观花池等,线路序化,打造绿化景观约280m2,完成非机动车行道铺装改造等。5.工程承包范围:清单内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根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柒万伍仟捌佰叁拾叁元玖角捌分(小写金额:2375833.98);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78422.35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24000.00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222831.22元;(5)若发生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因设计变更出现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由乙方重新组综合单价并报建设单位审核。组价方法:参照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20)315号)及其相关文件组价后采用中标综合单价或认质认价部分不下浮,若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20)315号)及其补充定额中无可参照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综合单价,其中主要材料单价按《工程造价信息》项目所在地施工期间信息均价执行,若施工当期《工程造价信息》项目所在地没有相应材料信息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询价确认价格;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①预付款: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40%;②进度款: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10日内凭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支付至实际产值的80%,同时不超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80%工程款;项目经竣工结算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后,10日内凭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审定总额的97%;④项目质保期满,支付至项目审定金额的100%甲方每阶段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出具与拟支付金额一致的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五、项目经理姓名:刘辉强;身份证号:******************证书号:川1512011201109811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响应文件:(6)评审报告;(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工程和工程量达到甲方的设计使用功能,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项目验收时,甲方有权邀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乙方除需承担相应整改责任外,还需支付检测费用。②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后15日内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完整资料分类整理,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必须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9)要求。③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4个月。十、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存在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1月18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成都市金牛区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甲方(盖章):人民政乙方(盖章):四川广利达建设工程成有限公司府抚琴街道办事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计:单位地址:邛崃市文君街道滨江路7下段771号附202·2层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账号:账号:4402227009100065402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