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MB18916932022802
二、合同名称:长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改造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HJZXCG——2022040
四、项目名称:长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地 址:长兴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18368404947
供应商(乙方):浙江慧源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兴国商务楼2号楼10-12层
联系方式:135872987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长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改造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商务要求等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长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改造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商务要求等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自2022年10月 至 2025年10月。服务标准: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7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pdf合同.pdf
长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改造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甲方(需求方):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乙方(服务方):浙江慧源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长兴县签订时间:2022年10月为保障长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CIG)的正常运行,打通省、市、县三级的数据和服务的线上流转过程,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甲、乙双方根据长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签署本合同,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平台升级改造服务一、项目名称:长兴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改造项目二、服务内容1.与市级公共数据平台的资源目录同步与共享开发、测试与维护2.与省IRS平台的数据共享开发与数据贯通,包含数据批量使用、数据批量导出、接口共享场景下的数据申请链路打通与维护3.开发标准接口,实现数据服务与平台核心指标共享与指标维护4.解决安全等级评测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5.完成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合同期限:自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四、合同服务费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金额:服务费用为798000元(含税)(大写:柒拾玖万捌仟元)。2.费用核算及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后起计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需求方案设计后,支付首付款,即服务总额的20%,为159600元(大写: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11个月后完成源码交接对接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即服务总额的30%,为239400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服务满23个月后提供产品使用手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笔款,即服务总额的50%,为399000元(大写:叁拾玖万玖仟元整)五、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因侵犯第三方权利所产生的所有赔偿责任及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在合同标的研制过程中形成的在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该在产品归甲方后其对应的合同价款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禁止以任何形式转包、委托第三人完成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3年:2.履行方式: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服务;3.履行地点:长兴县范围之内。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乙方没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主要义务及出现技术资料(数据)外泄、出现数据安全事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项目分包或转包、人员配置低于承诺人数要求三分之二等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合同终止。十、成本与税费: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一切成本及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运维工作要求:1.乙方需配置至少2名实际负责项目的现场或远程技术支持人员,保障改造工作稳定进行。2.针对行业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高优先级服务(12个月*7天*24小时),乙方的工程师在接到甲方的电话后,常规事件时间4小时之内,重大事件时间2小时之内对产生的安全问题做出诊断并排除。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十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3.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乙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甲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存在的其他违约行为系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过错导致,不视为乙方违约。十三、安全及保密责任:1.数据安全:乙方需采取有关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维服务内容的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系统等内容。2.环境安全:乙方需采取有关安全保障措施保障运维服务内容中涉及平台、软件和系统的部署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系统等内容。3.商业安全:项目中所涉及的成交价格、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露,相关方有权追究泄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秘密保守:乙方必须按照保密有关工作要求,对服务涉及的数据、代码、账号密码等有关内容严格保密,同时,必须与参与服务工作的有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涉及人员离岗或者离职时,要签订离岗(离职)人员保密承诺书,确保甲方权益不受侵害和损失。5.以上1一4项义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期限为合同终止后三年。十四、不可抗力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长兴县人民法院起诉,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方承担。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甲方: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乙方:浙江慧源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经办人:3志洋经办人:202年10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