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的合同公告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2-11-18 16:36:45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2-02380 预算金额:1497064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ZSK-2022-JY-058

二、合同名称

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

三、项目编号

GZSK-2022-JY-058

四、项目名称

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普宁市赤华路192栋
联系方式:0663-2226553
供应商(乙方): 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金叶园B2幢首层西起第五间
联系方式:0663-29153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
1(项)
1,490,949.61
1,490,949.61

合同金额: 1,490,949.61元,大写金额:壹佰肆拾玖万零玖佰肆拾玖元陆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履约地点: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采购合同-sk-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pdf采购合同-sk-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pdf
采购合同-sk-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pdf采购合同-sk-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pdf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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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工程类)采购编号:GZSK-2022-JY-058项目名称: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甲方(下简称甲方):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话:0663-2226553传真:1地址:揭阳市普宁市南平里192幢乙方(下简称乙方):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663-2915373传真:1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金叶园B2幢首层西起第五间根据该项目的采购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1.2工程地点: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1.3项目规模: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及资料说明二、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及资料说明2.2承包方式:本工程以乙方的投标报价,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全过程所需要的检测及其费用、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供应商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三、合同工期3.1开工日期:2022年1月16日(工期开始日以监理开工令为准(若有))3.2竣工日期:2022年1月30日。3.3项目完成限期(含验收合格):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代表签证并报采购人审定后,工程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电源、施工用水等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3小时以上的(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4)遭遇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而影响进度的。3.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天内,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若有),下同)提交一式两份工程进度计划书。甲方应在收到工程进度计划书后及时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后3天内,对工程进度计划书进行修改,并将新的工程进度计划书提交甲方进行确认,甲方超过3天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3.5工程进度计划书,应对工程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及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安排等。合同约定有单位工程的,乙方还应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3.6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天内,向甲方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乙方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3天内开工,之后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地施工3.7乙方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向甲方提交为实施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的详细说明。如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作出重大修改,或者增加、减少工程量,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材料后及时子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后3天内及时进行修改,并将工程进度计划书提交甲方进行确认,甲方超过3天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四、工程合同价(含税)4.1工程合同价(大写):壹佰肆拾玖万零玖佰肆拾玖元陆角壹分(小写):人民币1490949.6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7541.41)4.2工程价款结算方式:4.2.1本工程以乙方的投标报价,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4.2.2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和竣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本工程以固定总价包干,以乙方在首次碳商报价(人民币1491816.17元)的基础上进行下浮0.06%后的最终报价人民币1490949.61元作为合同结算价款。若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或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需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施工内容变更的,乙方应为确保质量及安全或甲方要求进行变更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对变更施工内容部分制作竣工图纸并按现行规范编制结算,结算书送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定案。注:下浮计算方式为(首次碳商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若有>)×(1-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五、工程价款的付款方式5.1付款方式:O施工单位开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5%做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视资金到位和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定案价的97%(含预付款)剩余3%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届满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后免息付还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5.2上述各款项具体支付时间,按甲方实际资金筹备情况为准。5.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5.4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六、甲方职责下列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6.1负责落实,并做好本项目各项事宜的协调工作6.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6.3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6.4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6.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并及时安排下道工序:6.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七、乙方职贵下列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7.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及工程内容:7.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甲方审核批准7.3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工程款报告和支付申请7.4负责施工场地安全及保卫等全部工作,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7.5向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并在施工现场保留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与规范、工程资料,供甲方现场人员需要时使用7.6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7.7本工程或某单位工程已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照管工作。照管期间发生损坏的,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7.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7.9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7.10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及时移交工程7.11其它与施工和管理相关的工作。八、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招标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运输和保管。乙方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验试验,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不合格的,禁止在工程中使用,并及时清出施工场地。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修复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由乙方负担。九、安全及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甲方之前,无论是否正在施工,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安全隐患、安全责任、安全事故及其人身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十、隐蔽工程没有经甲方验收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如果甲方未发出延期验收指令也未能到场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验收完成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交验收记录,且乙方对白行验收的隐蔽工程的质量负责。乙方应对隐蔽工程拍照留档,作为编制竣工图及竣工结算的依据。十一、工程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1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等规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施工设计图纸,确保合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11.2本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如果乙方不按照规定提交竣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则视为工程尚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11.3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11.4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双方当事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按照国家、广东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等级。11.5工程质保期内,如有产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返工,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二、违约责任12.1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无偿修理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或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应偿付甲方合同总造价的5%违约金。12.2工程质保期为一年,即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计起一年,如有产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返工,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12.3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一年。12.4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在工程款项按时支付的情况下,若逾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或由甲方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工地及工程,将工程另行发包其他施工单位,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展行或修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得以免除,双方损失各自负。十四、禁止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十五、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争议以及履行中出现的任何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七、其他:17.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7.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7.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八、合同效力18.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18.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一份,普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17.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7.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八、合同效力18.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18.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一份,普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9签订时间:2022年0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列请纸开户名称: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长春路支行账号44149901040003262签订时间:2022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9签订时间:2022年0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列请纸开户名称: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长春路支行账号44149901040003262签订时间:2022年11月15日合同已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盖章)盖章)2022年11月5日附件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为在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工程名称)采购合同书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采购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成交人: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专职安全员4.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法制和安全生产教育,采取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任何违规、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破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有关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共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纠正,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可按《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还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四、合同份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与主合同份数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门甲方:(盖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字):刘确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合同订立时间:222年1月5日附件2:农民工工资管理协议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落实甲乙双方管理责任,双方就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范围工程名称: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承包范围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执行。本协议为主合同有效组成附件,主合同终止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实施主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工程,需重新签订《农民工工资管理协议》第二条甲方农民工工资管理责任/权利/义务1.甲方应督促乙方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2.甲方对乙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施监督。第三条乙方农民工工资管理责任/权利/义务1.按照国家、行业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雇佣和使用工人,依法与所雇佣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进行实名制用工登记,未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制用工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2.乙方与所底佣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需约定工资支付标准、周期和计价方式等内容,必须约定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3.乙方负责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照实名制用工人员信总办理农民工工资卡。4.根据乙方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工资卡中。5.乙方对所雇佣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根据考勤按月建立农民工工资台账并报送甲方,如因乙方的不实上报(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漏报或虚假填报),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调解、仲裁产生等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下一次支付的款项中子以扣除。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1.每月一日前,乙方按照劳动合同结算上月1日至上月31日的农民工工资,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以下简称“台账”);台账需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手印及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台账人员名单应与考勤记录一致2.乙方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如乙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款清偿前甲方有权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工程款,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台账原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第五条补充条款1.为落实劳务工人实名制分账制具体工作,确保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及对接渠道,甲方、乙方双方均需配备劳资管理员。乙方劳资管理员信息必须向甲方报备,若乙方更换劳资管理员,必须三日内将人员信息报备至甲方。2.乙方需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如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申报的工人工资信息出错,曲乙方承担责任。第六条协议生效及份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与主合同份数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刘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附件3:廉政合同建设单位(下简称甲方):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施工单位(下简称乙方):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方乙方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甲方义务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子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如违法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主管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工程名称)采购合同书的附件,与采购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协议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与主合同份数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请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5F12普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工程类)采购编号:GZSK-2022-JY-058项目名称: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甲方(下简称甲方):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话:0663-2226553传真:1地址:揭阳市普宁市南平里192幢乙方(下简称乙方):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663-2915373传真:1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金叶园B2幢首层西起第五间根据该项目的采购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1.2工程地点: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1.3项目规模: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及资料说明二、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及资料说明2.2承包方式:本工程以乙方的投标报价,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全过程所需要的检测及其费用、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供应商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三、合同工期3.1开工日期:2022年1月16日(工期开始日以监理开工令为准(若有))3.2竣工日期:2022年1月30日。3.3项目完成限期(含验收合格):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代表签证并报采购人审定后,工程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电源、施工用水等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3小时以上的(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4)遭遇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而影响进度的。3.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天内,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若有),下同)提交一式两份工程进度计划书。甲方应在收到工程进度计划书后及时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后3天内,对工程进度计划书进行修改,并将新的工程进度计划书提交甲方进行确认,甲方超过3天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3.5工程进度计划书,应对工程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及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安排等。合同约定有单位工程的,乙方还应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3.6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天内,向甲方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乙方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3天内开工,之后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地施工3.7乙方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向甲方提交为实施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的详细说明。如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作出重大修改,或者增加、减少工程量,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材料后及时子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后3天内及时进行修改,并将工程进度计划书提交甲方进行确认,甲方超过3天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四、工程合同价(含税)4.1工程合同价(大写):壹佰肆拾玖万零玖佰肆拾玖元陆角壹分(小写):人民币1490949.6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7541.41)4.2工程价款结算方式:4.2.1本工程以乙方的投标报价,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4.2.2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和竣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本工程以固定总价包干,以乙方在首次碳商报价(人民币1491816.17元)的基础上进行下浮0.06%后的最终报价人民币1490949.61元作为合同结算价款。若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或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需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施工内容变更的,乙方应为确保质量及安全或甲方要求进行变更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对变更施工内容部分制作竣工图纸并按现行规范编制结算,结算书送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定案。注:下浮计算方式为(首次碳商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若有>)×(1-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五、工程价款的付款方式5.1付款方式:O施工单位开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5%做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视资金到位和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定案价的97%(含预付款)剩余3%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届满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后免息付还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5.2上述各款项具体支付时间,按甲方实际资金筹备情况为准。5.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5.4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六、甲方职责下列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6.1负责落实,并做好本项目各项事宜的协调工作6.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6.3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6.4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6.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并及时安排下道工序:6.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七、乙方职贵下列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7.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及工程内容:7.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甲方审核批准7.3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工程款报告和支付申请7.4负责施工场地安全及保卫等全部工作,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7.5向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并在施工现场保留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与规范、工程资料,供甲方现场人员需要时使用7.6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7.7本工程或某单位工程已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照管工作。照管期间发生损坏的,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7.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7.9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7.10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及时移交工程7.11其它与施工和管理相关的工作。八、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招标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运输和保管。乙方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验试验,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不合格的,禁止在工程中使用,并及时清出施工场地。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修复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由乙方负担。九、安全及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甲方之前,无论是否正在施工,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安全隐患、安全责任、安全事故及其人身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十、隐蔽工程没有经甲方验收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如果甲方未发出延期验收指令也未能到场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验收完成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交验收记录,且乙方对白行验收的隐蔽工程的质量负责。乙方应对隐蔽工程拍照留档,作为编制竣工图及竣工结算的依据。十一、工程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1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等规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施工设计图纸,确保合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11.2本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如果乙方不按照规定提交竣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则视为工程尚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11.3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11.4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双方当事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按照国家、广东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等级。11.5工程质保期内,如有产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返工,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二、违约责任12.1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无偿修理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或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应偿付甲方合同总造价的5%违约金。12.2工程质保期为一年,即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计起一年,如有产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返工,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12.3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一年。12.4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在工程款项按时支付的情况下,若逾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或由甲方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工地及工程,将工程另行发包其他施工单位,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展行或修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得以免除,双方损失各自负。十四、禁止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十五、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争议以及履行中出现的任何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七、其他:17.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7.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7.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八、合同效力18.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18.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一份,普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17.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7.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八、合同效力18.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18.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一份,普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9签订时间:2022年0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列请纸开户名称: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长春路支行账号44149901040003262签订时间:2022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9签订时间:2022年0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列请纸开户名称: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长春路支行账号44149901040003262签订时间:2022年11月15日合同已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盖章)盖章)2022年11月5日附件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为在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工程名称)采购合同书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采购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成交人: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专职安全员4.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法制和安全生产教育,采取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任何违规、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破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有关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共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纠正,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可按《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还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四、合同份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与主合同份数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门甲方:(盖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字):刘确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合同订立时间:222年1月5日附件2:农民工工资管理协议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落实甲乙双方管理责任,双方就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范围工程名称: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坍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承包范围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执行。本协议为主合同有效组成附件,主合同终止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实施主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工程,需重新签订《农民工工资管理协议》第二条甲方农民工工资管理责任/权利/义务1.甲方应督促乙方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2.甲方对乙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施监督。第三条乙方农民工工资管理责任/权利/义务1.按照国家、行业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雇佣和使用工人,依法与所雇佣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进行实名制用工登记,未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制用工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2.乙方与所底佣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需约定工资支付标准、周期和计价方式等内容,必须约定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3.乙方负责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照实名制用工人员信总办理农民工工资卡。4.根据乙方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工资卡中。5.乙方对所雇佣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根据考勤按月建立农民工工资台账并报送甲方,如因乙方的不实上报(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漏报或虚假填报),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调解、仲裁产生等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下一次支付的款项中子以扣除。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1.每月一日前,乙方按照劳动合同结算上月1日至上月31日的农民工工资,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以下简称“台账”);台账需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手印及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台账人员名单应与考勤记录一致2.乙方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如乙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款清偿前甲方有权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工程款,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台账原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第五条补充条款1.为落实劳务工人实名制分账制具体工作,确保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及对接渠道,甲方、乙方双方均需配备劳资管理员。乙方劳资管理员信息必须向甲方报备,若乙方更换劳资管理员,必须三日内将人员信息报备至甲方。2.乙方需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如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申报的工人工资信息出错,曲乙方承担责任。第六条协议生效及份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与主合同份数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刘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附件3:廉政合同建设单位(下简称甲方):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施工单位(下简称乙方):广东顺顺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方乙方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甲方义务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子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如违法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主管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环市东路和北二环大道路面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工程名称)采购合同书的附件,与采购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协议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与主合同份数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请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5F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坍塌及管道修复应急抢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