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工程 排水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河池市宜州区城乡建设管理所2022)
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75370629420222002
二、合同名称: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HCZC2022-C2-810216-SZQL
四、项目名称: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河池市宜州区城乡建设管理所
地 址:河池市宜州区龙隐路2号
联系方式:0778-3147159
供应商(乙方):广西诚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南山路城南安置二区4栋1-1号通信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南山路城南安置二区4栋1-1号(新公安局后面)
联系方式:139778700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188283.7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工期为 90日历天。项目经理:覃利丰执业证书信息:注册建造师证:桂24515165490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B(2016)0003729
2.合同金额(元):2188283.7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pdf合同.pdf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6992794270754040120).pdf供应商为中小企业(6992794270754040120).pdf
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排水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HCZC2022-C2-810216-SZQL发包人(全称):河池市宜州区城乡建设管理所承包人(全称):广西诚泰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111月21日2022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河池市宜州区城乡建设管理所承包人(全称):广西诚泰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排水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道路排水工程2.工程地点: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2月2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捌万仟贰佰拾叁元柒角¥2188283.7元):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罩利丰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竞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共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台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台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子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1月21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河池市宜州区城乡建设管理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设发包人(公章):河池市宜州区城乡承包人(公章)西西诚设有限公司管理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51281079098935F地址:河池市宜州区龙隐路2号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南山路城南安置二区4栋1-1号邮政编码:546300邮政编码:546300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783220899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485911659eo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州支行账号:账号:61326265397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如有,双方另行协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广西宜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建市政乙级联系电话:0778-318665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财政小区1.1.2.5设计人:名称:广西中融现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人提交的本合同工程所涉地块土地红线范围内所包括的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如有,双方另行协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竞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双方确认的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天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其他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由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二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提交文件后7个工作日之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代表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经理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双方确认的建筑红线为边界,公共道路的通道为现有道路施工条件,如果无现有的公用道路的,另外做好施工道路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道路。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7天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至施工场地外边缘即可,其余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及保养等。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1款规定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提供给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2款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承包人许可,发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提供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4款规定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心(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合同附件3)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中(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4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响应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维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响应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六级以上的地震:(2)十级以上持续3天的大风(3)暴雨级且降雨量60-100mm以上持续3天的大雨:(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38℃以上高温天气(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0℃以下严寒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18.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考虑18.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4.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保险条件:18.4.2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额不足的补偿由承包人负责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由变更人3天内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上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m)结构形式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排水工程道路长286.84米宽24米2188283.7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河池市宜州区城乡建设管理所承包人(全称):广西诚泰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_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排水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照合同执行,在承包方未能及时修复的内容将按扣费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桥梁工程为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道路工程为1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3.排水(雨水)工程为2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2年):4.绿化工程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5.地下防水工程为5年(建议为5年):6.其他附属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河池市宜州区城乡建设承包人(公章):广西诚泰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所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秀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51281079098935E地址:河池市宜州区龙隐路2号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南山路城南安置二区4栋1-1号邮政编码:546300邮政编码:54630039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专业岗位证号项目经理罩利丰项目经理二级市政公用桂245151654907技术负责人张秋杏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市政公用GX22022030859造价管理欧阳文凤造价员工程师工程造价建【造】21204548001261质量管理甘小靖质量员工程师建筑工程技术452094510900407材料管理盘春华材料员工程师会计电算化0452111100021000014计划管理罩启宋施工员工程师矿物加工工程452102110400009安全管理龙成安全员工程师工程造价452102123100205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河池市宜州区城乡建设管理所的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龙溪路西段至电厂路)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诚泰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12054.41万元,资产总额为4723.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诚泰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7日注: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建设工程 排水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