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采购合同公告(江门市公安局2022)
江门市公安局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江门市公安局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2-11-22 10:51:10
采购计划编号:440701-2022-04865 预算金额:1558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江门市公安局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2019051
二、合同名称
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440701-2022-04865
四、项目名称
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采购项目(补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门市公安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联系方式:0750-3260640
供应商(乙方):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409室
联系方式:010-823585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采购项目
1(项)
1,558,000.00
1,558,000.00
合同金额: 1,558,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伍拾伍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19年11月26日至2024年09月26日
履约地点:江门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19年1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19051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合同.pdf
2019051江门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pdf2019051江门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pdf
江门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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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合同补充协议甲方:江门市公安局乙方: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19年11月27日签订了《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合同》,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伍拾伍万捌仟元(1,558,000,00元)(项目编号:CLF0119JMOOZC81,以下简称“原合同”,由于乙方所监理的《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工程(蓬江区,江海区)项目》(项目招标编号:JMSL2018-133)延期,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对原合同第七部分付款方式变更顺延如下:一、原合同付款方式1、签署项目合同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467,4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2、合同签订生效满6个月同时完成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工程全部工程量50%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4674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累计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60%;3、合同签订生效满18个月同时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即完成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工程全部工程量100%)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155,8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累计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70%;4、合同签订生效满30个月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即¥233,7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叁仟柒佰元整),累计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85%;5、合同签订生效满42个月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即信息¥233,7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叁仟柒佰元整),累计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0%。二、现将原合同付款方式变更为:1、签署项目合同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467,4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2、合同签订生效满6个月同时完成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工程全部工程量50%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467,4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累计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60%;3、原合同签订生效满34个月同时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即完成江门市公安局智慧新交管工程全部工程量100%)并验收合格后且市财政资金下达到位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155,8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累计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70%4、原合同签订生效满46个月的30日内且市财政资金下达到位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即¥233,7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叁仟柒佰元整),累计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85%5、原合同签订生效满58个月的30日内且市财政资金下达到位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即¥233,7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叁仟柒佰元整),累计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0%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规定甲方付款时间为向财政局递交支付通知的时间(不含财政局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甲方递交支付通知即视为未逾期支付。本补充协议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仍按原合同执行。甲方(盖章):江门市公安局乙方(盖章):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0108日期:2022年10月13日日期:年月日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409室电话:0750-3260353电话:010-82358579开户名称: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663815713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新交管项目建设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