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 人居环境改造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人民政府2022)



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47385620221601

二、合同名称: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21024-1004
四、项目名称: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松江区泖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泖港镇新宾路358号
联系方式:021-57863638
供应商(乙方):上海祥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石湖新路95号
联系方式:021-677421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
数量:1.00
单价(元):5645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投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服务时间:施工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报告为准)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5645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的合同(11N00247385620221601).pdf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的合同(11N00247385620221601).pdf

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738562022160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松江区泖港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祥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泖港镇新宾路358号,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石湖新路95号邮政编码:201607,邮政编码:201613电话:021-57863638,电话:021-67742133传真:,传真:联系人:机构管理员,联系人:王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2.工程地点:泖港镇兴旺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松采管(2022)672号、泖党政办字(2022)11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建设内容为墙面白化、精品菜园建设、文化长廊、绿化景观提升、标识标牌设置、沟渠整治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2022年泖港镇兴旺村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建设内容为墙面白化、精品菜园建设、文化长廊、绿化景观提升、标识标牌设置、沟渠整治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施工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备案标准,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5645700);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方式。3.付款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生产工人社保费及相关规定后剩余的合同价)以及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经施工监理、财务监理单位和招标人核实月工程量后,在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已核实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若有重大变更,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待审价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留审定价3%的工程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由承包单位每月按缴纳的社保凭证向建设单位申请核付,按实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详见投标文件中建造师名字。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松江区泖港镇新宾路358号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施工期间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及资料;2、招标文件及附件(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协议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质量保修书;9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10、补充合同;11、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12、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现场附近的大临设施、材料堆场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此处空白)。1.1.3.10临时占地包括:在正常施工期间红线范围内的临时施工场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办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现行有关国家和上海市的建筑法规、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建设部和上海市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工程竣工验收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和沪建建管(2001)第003号《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规定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施工期间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及资料;2、招标文件及附件(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协议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质量保修书;9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10、补充合同;11、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12、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8套施工图纸其中包括3套竣工用图纸,若承包人需增晒图纸,发包人可提供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表、工作量完成报表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在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每月15号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工作量完成报表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统一制订现场出入卡,凭卡进出现场。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招标人规定范围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在正常施工期间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免费占用和使用,同时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修建和管理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监理人以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承包人使用,同时需无条件提供邻近地块工程的道路使用需求。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控制工程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安全,负责合同的切实履行和其它与工程有关的签证、变更等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后方可进场,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施工。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发包方确保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确定点;承包方进场后由承办方根据临时设施和施工位置接到所需部位。(仅指临时设施区域)。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a、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b、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c、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d、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人负责重新绘图,重新绘图按原图编号的末尾加“竣”字;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人绘图,并由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其中2套提交城建档案编制单位,2套提交建设单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的编制费用均已包含在施工措施费中由承包人承担。如发生上述3.1.(9).d条约定的情况,非承包人原因致使需设计人重新绘制施工图的出图费用则由发包人另行承担,因设计人原因造成重新绘制施工图的出图费由设计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上述竣工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发包人可不予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拒付工程结算尾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工程验收前,承包人必须提供一套竣工图;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提供符合工程现状的竣工图及竣工文件三套(纸质文件共四套)以及一套影像资料和一套电子版光盘竣工资料供发包人存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预算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b、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c、承包人应负责己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A.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因素发生成本变化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合同价款;②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B.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审价单位确认后执行。C.变更合同价款的组价原则:①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16定额计价规范执行;②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可参照上海市预算定额(2016)及其他有关定额(已有价格的,消耗量按照原投标时的;有类似价格的,消耗量参照原投标时的);③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的单价参照投标报价中的单价,无类似单价则参照施工发生期间的市场信息价下浮8%结算,若无信息参考的可由施工单位提出适当的价格,报建设单位和审价单位核批;④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及税金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中承包人投标承诺的费率和税率计取。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自承包人上报方案后14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自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14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合理化建议需经发包人确认,节约的工程费用以工程财务监理单位出具的审价报告金额为准。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公开招标或采购的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区政府86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直接实施。(2)暂估价项目专业工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分包单位。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本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暂列金额后的余额归发包人所有。11.价格调整对于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本项目工期较短且为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对于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本项目工期较短且为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主要分项及主要材料比较单一,人、材、机单价最终不予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1条,。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1条,。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本工程全部工程材料、制品原则上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并保管,同时,对产品质量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全面负责。凡施工用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质保书或出厂检验合格证,且符合上海市建筑工程有关建筑材料使用规定。业主保留对部分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提供或招标人指定乙购的权力。(2)工程使用的材料、制品均应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并提供相应试验报告,试验费用由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并自理,一旦中标,该费用包干使用,不予调整。(3)所有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的费用(如桩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措施费中自行考虑并包干,一经中标,不再进行任何费用与工期的调整。(4)中标人在施工前对招标人提供、招标人指定乙方采购范围的材料、设备,可向招标人介绍供货商,提供该材料设备的样品、样本及价格等相关资料,报招标人选择和确定。乙供材料、设备采购前也应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知晓,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招标人认可的合格材料、设备,并不得延长工期。如因施工方造成工期延长的,将支付同比例延期付款,直至同比率扣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招标人提供材料和招标人分包材料进场计划并经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生效。(5)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确定施工现场需拆除建、构筑物、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及拆除后建筑垃圾外运等内容,并计入措施费报价包干。一经中标后,不得再就上述内容提出费用及工期的任何要求。(6)本工程若在施工中对原有道路、绿化、管线、设施和装置等损坏,中标人应及时进行修复复原或加固保护等,所涉及费用,经现场踏勘后自行报入措施费报价中,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7)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踏勘自行做好土方内运、场内建筑垃圾、余土、淤泥外运或缺土购置,砂石用量和费用估算等内容的计算工作,且按相关规定、业主要求(整体平衡)执行好土方专运工作,相应费用自行计入措施费中,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调整增减。(8)投标人应做好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行车干扰而采取的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等工作,相应费用自行计入措施费中,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调整增减。(9)本项目施工中若有松土、池塘、明浜、暗浜、淤泥等,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并结合地质勘察报告、施工经验,自行确定处理方案并在施工组织中明确,费用在措施项目清单中细化,且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包干,一经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调整增减。(10)中标人应在工程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相应工程签证办理手续,逾期未完成办理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该项权力。(11)结算原则及具体操作程序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执行。(12)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项目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单位、财务监理单位确认后可调整)外,其他措施费用均不予以调整。(13)二次驳运、运输困难等条件措施费中包干。(14)土质监测、有害土质改良措施费中包干。(15)设计图纸以外的填土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资金自负。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价的30%(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生产工人社保费及相关规定后剩余的合同价)以及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及2016定额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指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生产工人社保费及相关规定后剩余的合同价)以及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经施工监理、财务监理单位和招标人核实月工程量后,在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已核实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若有重大变更,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待审价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留审定价3%的工程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由承包单位每月按缴纳的社保凭证向建设单位申请核付,按实结算;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收取,最后一笔工程款支付方法为待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2)保证金预留期限:本工程依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行暂办法〉的通知》(建质[2005]7号)的规定确定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即保证金预留期限为一年;(3)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内不计利息;(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规定的期限为止;(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争议的处理程序: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将争议提交松江区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因中标人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质量保证金数额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经气象部门确认的20年一遇的风、雨、雪等特大自然灾害。(2)地震部门确认的距震中在10公里内的5级以上地震(3)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松江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松江区人民法院起诉。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2-11-21,日期:2022-11-21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人居环境优化 人居环境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