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毒除臭 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共厕所消毒除臭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共厕所消毒除臭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2-11-22 14:47:45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2-22841 预算金额:46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202209066106012
二、合同名称
公共厕所消毒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209066106012
四、项目名称
公共厕所消毒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方式:020-83639329
供应商(乙方): 广州环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长沙路29号1栋106房
联系方式:153880168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壁挂式消毒除臭净化设备
322(台)
5,053.00
1,627,066.00
2
移动手推式活氧消毒除臭清洗设备
160(台)
17,920.00
2,867,200.00
合同金额: 4,494,266.00元,大写金额:肆佰肆拾玖万肆仟贰佰陆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公厕消毒除臭设备采购合同.pdf公厕消毒除臭设备采购合同.pdf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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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2211216106012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公共厕所消毒除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09066106012合同时间:2022年11月21日采购合同甲方: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陶镇广授权代表:何正清地址: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联系人电话:020-83639329乙方:广州环形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超授权代表:李振宇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长沙路29号1栋106房项目联系人:李振宇联系人电话:15388016821甲乙双方就货物的供应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一、合同标的1.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壁挂式消毒除臭净化设备环形VHE-380WF广东322台5,0531,27,066移动手推式活氧消毒除臭清洗设备环形T-720广东160台17,9202,867,2001.2以上货物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二、价格2.1合同总价:人民币4494266.00元(大写:肆佰肆拾玖万肆仟贰佰陆拾陆圆整)。该合同总价是广州市交货价,包括运费、安装及相关税费。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变。乙方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合格发票。2.2合同总价包括了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费用。三、货物产地及标准3.1货物为全新(原装)产品。3.2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3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3.4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四、交货和风险转移及所有权转移4.1交货地点:广州地区内甲方指定地点(可能为多个地点)。4.2乙方必须在2022年12月20日前交货。(具体进度计划可以附件列明)。4.3甲方签收后货物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在向甲方交付使用并经甲方接收之前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4在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五、包装和运输5.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乙方负责确定包装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5.2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采购商品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各项保险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付款6.1付款进度:1期:比例30%(134828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捌仟贰佰捌拾元整);预付款: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期:比例70%(3145986.00元,大写:叁佰壹拾肆万伍仟玖佰捌拾陆元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设备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1)乙方必须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提供正式销售发票、合同、验收报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提供)(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6.2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广州环形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禹新城支行账号:3602003009200106202税号:91440101347516612H6.3乙方保证以上收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及合法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七、知识产权7.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7.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八、安装与调试8.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即按合同执行时间进度计划派出有经验的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到本项目现场进行安装。由乙方派技术人员负贵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完成安装后,技术人员对甲方进行指导培训和基本保养。甲方应当提供符合合同货物安装条件的场所和提供只能由甲方给予的必要的配合。九、货物检验及验收9.1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的所有相关资料一并交付给甲方,否则,视为未完成交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明细表(装箱单)、产品验收标准、技术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合同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9.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乙方应在验收前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甲方确认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前,乙方约请甲方时间,双方派出代表前往工作现场,双方进行箱外验收(但乙方须至少提前3天告知甲方到货的时间)。箱内物品由双方在约定时间一次性共同开箱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或者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9.3安装调试后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约请甲方时间,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乙方提供一份验收证书样本报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一式2份。安装调试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该批次货物及余下货物的合同。交货、调试、安装及验收合格后方视为交付使用期的时间,乙方应提前预留验收时间。9.4因货物或者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争议,由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经检验,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负责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给甲方,由此造成延期供货的,乙方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0.1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2个月(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维修保养费用计入总价,不再收取任何费用。10.2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造成的货物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日起计。10.3质保期内,乙方负贵提供不低于原厂配置的维修保养服务,货物非人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10.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出具培训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培训地点在设备交付现场或由双方约定。10.6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甲方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行。十一、异议索赔11.1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不相符,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等必要的费用。11.2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乙方同意免费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11.3货物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如发现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不能使用,乙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同意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十二、不可抗力12.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专用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十三、违约责任13.1乙方应预留验收不合格的整改时间,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投标时承诺的交货时间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调试、安装及验收合格工作。如乙方逾期交货物,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3.1.1在7天内(含7天)则按合同总价每天2%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3.1.2在8天-30天内(含30天)则按合同总价每天4%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3.1.3在30天以上的则按合同总价每天8%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3.1.4在45天及以上未能交付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2因逾期交货和验收不合格未能交货等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按照以下条款执行13.2.1已验收合格的货物,甲方应按照实际款项支付给乙方13.2.2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约通知之日起7天内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价款13.2.3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双方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13.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和以任何方式将货物收回,甲方须承担因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收回货物的运费及其他费用、损失等。违约金以每日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计算,累计计算的违约金金额不超过未付款金额的20%。十四、争议解决方式14.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14.2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十五、通知15.1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中向乙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乙方如果迁址、电子邮箱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甲方按原地址、电子邮箱送达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交付的,只要送达收件一方电子邮箱服务器即视为送达。1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5.3任意一方变更通信地址的,应当立即告知另一方。十六、合同生效16.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十七、其他17.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209066106012);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7.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17.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7.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22.11.21乙方(盖章):广州环形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22.11.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毒除臭 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