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



一、合同编号:SZT2022-SN-SC-ZC-GC-0669

二、合同名称:新城大院3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SZT2022-SN-SC-ZC-GC-0669

四、项目名称:新城大院3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5号楼
联系方式:63912704
供应商(乙方):陕西允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草场坡村长安大街3号
联系方式:133792740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消防系统维修改造
1(项)
¥800,000.00
¥800,000.00


合同金额: 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2月09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新城大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2年新城大院3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合同.pdf2022年新城大院3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合同.pdf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3日

新城大院3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合同书甲方: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陕西允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条款甲方: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陕西允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城大院3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在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下,由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招标工作。经过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竞争评选后乙方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新城大院3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新城大院3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2.工程地点: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1.3.工程范围、标准及内容1.3.1工程范围(1)、对于消防水系统增设高位消防水箱,稳压设施:消防水泵房设备标识清楚,管路清晰;对于末端试水装置,改造至球阀的上端。(2)、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增设切断非消防用电的功能,增加声光报警器,修复广播功能,核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多线盘按钮对应的设备并标识清楚。(3)、对于排烟系统,调整有问题的风机线路,使其按要求正常运转,对安装位置不合理的风阀位置进行调整,重新安装。(4)、对于防火门有问题的修复,更换防火门磁力开关;防火卷帘查找不降落的原因,对控制系统更换修复(5)、增设消防应急灯系统,更换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在缺失的地方补充安装疏散指示标志。(6)、清理疏散通道的杂物,打开安全出口(7)、超期灭火器更换。(8)、清理所有消防设施前面的杂物,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便于取用。(9)、更换老化风机的软连接。(10)、更换所有达到使用年限的感烟,感温,模块等在役设备,更换老化线路。(11)、增设五方通话,电梯消防联动控制。(12)、根据最终改造情况重新定义划分CRT显示系统。(13)、消防控制室相关设备的升级和维修。1.3.2工程标准(1)消防联控制设备技术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标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1997)。(2)消防总控制室/分控室均设有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接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点数据,根据已输入的控制逻辑数据及火灾发生、发展的情况,来完成相对应消防设备发送消防联动控制命令。(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操作简便。有手动/自动转换功能,能按设定程序自动操作,也能在其手操作键盘上手动操作。(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采用线制系统(控制、返回信号集中在一对总线上独立接线完成消防联动控制),能够在总线上进行跨区域/跨机的联动,可对消防设备进行总线输出,具有在线编程、系统检测、面板测试功能。1.3.3工程内容详见附件11.4.合同方式:本合同工程为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第二条工程期限2.1.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2.2.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书面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2.3.乙方未按本合同及相关施工图纸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乙方应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影响合同工期的要求。2.4.因乙方原因未按时竣工交付本工程,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100元/天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条合同总金额4.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第四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施工完成,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57%。剩余3%做为质保费用,在质保期满经检测和审计合格后支付(无息)。第五条凌工验收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确保及时发现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信息;前大楼(3号楼)所有消防系统设备及主机运行正常。5.2.乙方应在本工程完工后10日内,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规范。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施工图纸及本合同要求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第三方竣工验收。5.3.本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进行返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要求返工、整改,或经甲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1.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往来文件。6.1.2.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按合同、图纸、规范施工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检查整改。6.1.3.负责协调,给乙方施工提供方便,包括施工车辆进出等。6.1.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并严格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6.2.2.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设备材料表名称采购,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予以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导致误工由乙方负责。6.2.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介绍现场情况。施工中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有序,在指定的地方将材料堆放整齐,不能乱扔乱放,当天施工结束后须将现场打扫干净。6.2、4.乙方应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并负责修补工程存在的缺陷。6.2.5.工程未全部完工验收前,乙方应全面负责管理与维护所有已完成的合同工程。6.2.6.未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6.2.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全面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规范安全施工,乙方负责本工程安全责任。本合同签订后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3.甲、乙双方委派现场负责人,负责人的权限:负责施工全过程内、外部协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理。6.3.1.甲方现场负责人:张辉,联系电话;18821631551乙方现场负责人:黑鹏,联系电话:15353734158第七条质量保证7.1.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2.在质保期内,乙方指定专人(联系人:杨顺强,联系电话18049007073)负责质保服务。7.3.因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维修,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项目主管签字确认。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维修,或维修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时,由乙方负责补足。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乙方维修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8.1、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每延缓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以此类推(因甲方原因而不能按时完工的情况除外)。同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履行完毕的,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乙方未完工部分,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该部分工程的质保责任由乙方承担。8.2.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其义务,乙方除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改正,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拒绝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后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予以退还,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3.若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8.4.本合同项下,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罚款等费用的,甲方有权在应付合同价款中先行扣除后,再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第九条安全及文明施工9.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办理相关施工安全保险手续,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若导致甲方承担费用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索赔。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文明施工,定期清理现场,本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后,乙方负责将现场建筑垃圾全部外运。若达不到以上要求,甲方可以采取措施组织清运建筑垃圾,并在本合同总金额中直接扣除清理费用,同时对乙方进行现金处罚(200-500元)。乙方对此充分知悉并不持异议。第十条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限于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合同变更或终止:1、本合同为闭口合价,甲方提出合同变更时方可变更,合同履行中需要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对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变更;2、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重新确定交工日期。3、因不可抗拒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地震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履行合同时本合同终止。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附则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3.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陕西允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或代表人(签字):人或代表人(签学):格(盖章)(盖章)签订日期:202年10A19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大街三号B座1506室。乙方商务信息:单位名称:陕西允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三桥二十四城支行银行账号:610501105715000002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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