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服务 提质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公告(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22)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767917520221603
二、合同名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WZZC2022-C2-210115-GXDY(重)
四、项目名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龙圩镇龙城路19号
联系方式:0774-2692661
供应商(乙方):苍梧县建筑工程公司
地 址:苍梧县石桥镇龙华街65号三楼
联系方式:138774199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688647.4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邓庆超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41545668
2.合同金额(元):1688647.4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建设施工合同.pdf建设施工合同.pdf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承包人(全称):苍梧县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承包人(全称):苍梧县建筑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项目工程地址:梧州市苍梧县工程内容: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项目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照施工图纸的工程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5日竣工日期:2023年1月2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合同造价:壹佰陆拾捌万捌仟陆佰肆拾柒元肆角柒分(人民币)(¥1688647.47元),由于工程量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造价发生变化,合同最终以结算价为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招标过程答疑、补疑文件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投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新《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1月23日合同订立地点:梧州市苍梧县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承包人:苍梧县建筑工程公司(公章)(公章)住所:住所:苍梧县石桥镇龙华街65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子课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74-267255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苍梧支行帐号:帐号:2035110104001136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43100它通用条款本工程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现行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招标过程答疑、补疑文件(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投标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5天后提供一式五份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监理委托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练宇职务:项目负责人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7天。(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7天接至施工现场。(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7天。(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第8.1(8)条执行。(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9、承包人工作地政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问:每月25日前提供月报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第9.1(3)条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五份图(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通用条款第9.1(5)条执行。(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第9.1(6)条执行。*(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第9.1(8)条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14天。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开工前7天。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3、工期延误13.1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13.1.1不可抗力13.1.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13.2承包人在第13.1款情况发生后,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有关条款办理。13.3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极限为合同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四、质量与验收15.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合格。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17.2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符合施工安全标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本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总价承包方式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总价承包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一)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土石方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预算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的按市场价: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99(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24、工程预付款:无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15日前。*26、工程款支付办法:本工程30%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付款。:进度款按实际进度支付,付款金额为当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款项的80%。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按审计部门审定后的结算总价支付到97%,结算审定后30天内支付,其中工程结算由审计部门审核,并经双方同意确认。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不计利息。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下(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无。*八、工程变更29.1.1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上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上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为。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仲裁委员会调解;(2)调解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级以上的地震;2、(/)级以上的持续(/)天的大风;3、(/)级以上的持续(/)天的大雨;4、(/)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高温天气;5、(/)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严寒天气;6、(/)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1(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方伤害险,并支付保险费。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款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上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4份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规模建设1积)建筑面/结构1层数1跨度(m)1装内容设备安/工程造1开工日期/竣工序号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规格型号益单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简送达地点备1////111本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退回承包人(全称):苍梧县建筑工程公司在二为保证《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项目在合理使用费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签署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上年;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年;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年;7、照明灯具和水龙头保修年;8、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9、其他约定: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如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甲方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保修期满后十四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退回乙方。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甲方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保修金中扣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上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察服务 提质工程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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