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建设工程00验线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盐县林业局、海盐县海洋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00255662720225601
二、合同名称:海盐县测绘建设工程00验线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中望[2022]D101号
四、项目名称:海盐县测绘建设工程00验线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
联系方式:13957326328
供应商(乙方):海盐县滨海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32号
联系方式:0573-860282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盐县测绘建设工程00验线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52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52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海盐县测绘建设工程00验线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海盐县测绘建设工程00验线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海盐县测绘建设工程00验线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202212842号预算金额:5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海盐县滨海规划测绘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海盐县测绘建设工程00验线服务项且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1.2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测绘内容(包括测区地点、测区地理位置、任务等)(1)本年度全县域所有已审批的在建工程±0.00验线(2)根据主管部门市批图纸及±0.00验线实测结果出具海盐县建设工程验线单(3)其他甲方要求的配合性任务:2.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回是口否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式仟伍佰元整(小写:452500.00元)。3.2本合同总价款应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材料、设备使用、人工、车辆使用、来往路费开销、住宿、招待、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专家费、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3.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1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3.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2)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4.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前(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元。履约保证金返的方式:在项目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7.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送代理机构备案。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技术资料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服务及有关成果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1.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二条、知识产权2.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由乙方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2.2平台系统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本项目除使用到的乙方成熟技术成果外的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系统源代码交付。第三条、项目要求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台海盐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项目计划时间表,确保各工序的衔接,保证成果质量,统一技术标准,并根据甲方意见制定技术设计书,在要求的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任务。在项目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保持与甲方紧密联系,能密切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自然资源所日常工作,及时提供测绘方面的服务,包括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各类工作服务,满足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自然资源所日常工作要求,并且做好甲方临时性的测绘任务的配台工作。第四条、服务期及服务地点4.1服务期: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4.2地点:海盐县。第五条、违约责任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成果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3乙方服务逾期的,乙方应按合同金额总额每日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成果报告或者5次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交成果报告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维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6.1在台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维续履行合同。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海盐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海盐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交县财政局备案,壹份交代理机构存档。甲方(盖章):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盖章):海盐县滨海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32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订地点:海盐县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建设工程00验线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