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采购合同公告(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2022)
一、合同编号:52030325621268044472822022000002
二、合同名称:遵义市汇川区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第二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ZBS-2022-02(2)
四、项目名称:遵义市汇川区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与宁波路交界处
联系方式:17785200582
供应商(乙方):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
地 址:/
联系方式:0851-2863314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遵义市汇川区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品目一(第一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3319209.0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包含遵义市龙井石粉厂、遵义市利民石粉厂、遵义市李家湾石灰石矿山等11个矿山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项目经理:滕云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黔252131314006)
2.合同金额(元):3319209.03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品目一).pdf施工合同(品目一).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5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人二、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1三、质量标准...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五、项目经理.2六、合同文件构成2七、承诺......3八、词语含义.3九、签订时间....3土、签订地点..3土一、补充协议.....3土二、合同生效...3十三、合同份数..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1.一般约定..52.发包人…..83.承包人...104.监理人..115.工程质量....12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27.工期和进度.138.材料与设备.149.试验与检验:1510.变更..1511.价格调整...17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713.验收和工程试车...1814.竣工结算........19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916.违约......2017.保险.....2120.争议解决..2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承包人(全称):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遵义市汇川区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第二次)品目一(第一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遵义市汇川区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第二次)[品目一(第一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2.工程地点:遵义市汇川区山盆镇、高坪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5.出资比例:100%。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内的所有内容(矿山生态修复,坡面100清危、场地清理整平、覆土复耕、挂网及复绿)等工程内容,共11个治理点。8.工程承包范围:11个治理点位设计施工图所示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第1页共28页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及结算办法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暂定为叁佰叁拾壹万玖仟贰佰零玖元零角叁分(¥3319209.03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价格形式;3.工程结算方法如下:(1)计量:以手续完备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竣工图纸、隐蔽记录、签证、测量报告等结算资料结合现场情况据实计算工程量。(2)计价: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的单子项,执行投标中标单价;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单子项,对应执行《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相关配套文件;材料(含设备)价格按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遵义地区价格计取,遵义地区缺项的按照贵阳地区价格计取,若遇造价信息缺项的规格品种,经询定价后签证结算;定额缺项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协商定价。(3)材料设备价格调差:本项目施工工期短,总工期40天,材料涨跌波动不大,本项目不作任何调整。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滕云第2页共28页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7)施工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冲突的,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第3页共28页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1月2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汇川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盖单位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此页无正文)第4页共28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遵义市大连路368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6300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林盛(签字)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851-28633149传真:传真:0851-28621670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厦门路支行账号:长号:523061500018000205870账长号:523061500018000205870第5页共28页的竣工图纸、隐蔽记录、相关签证、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等资料按实计算工程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发包人按照工程完成月进度产值的80%进行中期支付,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暂定价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到审定金额的95%;剩余部分(质保金5%)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不计息支付。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有关资料后3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项目建设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与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15日内组织行政主管机关及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0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3.6竣工退场第19页共28页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一按通用条款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按照工程完成月进度产值的80%进行中期支付,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暂定价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到审定金额的95%;剩余部分(质保金5%)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不计息支付。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无第20页共28页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7天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由于发包人原因致使项目停工达28天或28天以上的,所造成的停工,其相应工期顺延。(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文件签批不及时、项目不能竣工验收或工程款不按时按价支付,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第21页共28页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由于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未足额支付进度款等违约情形的除外)致使项目连续停工达28日以上,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明显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出,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完成工程量的95%予以结算。(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项目停工,停工违约金为1000元/天。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_。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遵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起诉。第22页共28页附件1:工程廉政合同书发包人(全称):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承包人(全称):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根据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切实做好遵义市汇川区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第二次)[品目一(第一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1(项目全称)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该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有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重物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第23页共28页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动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摊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鼻、进行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第24页共28页工验收为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该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林盛委托代理人:(签字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25页共28页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遵义市汇川区自然资源局承包人(全称):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遵义市汇川区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第二次)[品目一(第一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遵义市汇川区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第二次)[品目一(第一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图及所示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保修期1年。第二条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第26页共28页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第四条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五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保金按合同总价的5%计扣,质保期一年届满后无息退还质保金。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后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限期限至保修期满。第27页共28页资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林委托代理人(签章)第28页共2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遵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