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口腔种植中心设备 激光治疗机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强脉冲光治疗仪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口腔种植中心设备购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CS-C-H-220813
二、合同名称:口腔种植中心设备购置
三、项目编号:NMGZCS-C-H-220813
四、项目名称:口腔种植中心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系方式:0471-4393531
供应商(乙方):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2层2商业276
联系方式:010-882853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激光治疗机
1(台)
¥930,000.00
¥930,000.00
KL-M(S)
2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1(台)
¥486,000.00
¥486,000.00
KL-R
3
强脉冲光治疗仪
1(台)
¥484,000.00
¥484,000.00
KL-L
合同金额: 1,9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京普路达 口腔购置激光治疗仪等设备合同.pdf京普路达 口腔购置激光治疗仪等设备合同.pdf
京普路达 口腔购置激光治疗仪等设备合同.pdf京普路达 口腔购置激光治疗仪等设备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2年11月28日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口腔种植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NMGZCS-C-H-220813合同内容:医疗设备批准文号:项目流水号[2022121883号供应商: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采购口腔种植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投标人(乙方):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MGZCS-C-H-220813)中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投标人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最终报价表及承诺(四)中标通知书附件1(五)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第二条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第三条采购货物、服务有关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3”第四条合同金额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合同的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元),分项价格在第三条采购货物、服务有关信息中有明确规定。1/12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本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第六条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对所提供货物的售后服务作如下承诺1.保证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2.保证货物在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3.设备安装完毕后,根据甲方使用科室的要求对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进行技术培训,直至甲方工作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详细的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在合同签定后经甲方使用科室同意后实施。4.履约期、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4.设备主机履约期限为24个月,履约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履约期内“三包”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保修期限同履约期限。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的维修服务、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及零配件更换仅收取成本费用。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提供长期优质维护、维修服务。6.保修包括合同设备主机和附件(不包括易损件和耗材)履约期自甲方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履约期内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换货或维修,保质期满后,乙方仍负有维修义务。7.履约期内设备元件或部件损坏,供应商应一律无偿更新。履约期内乙方2/12对所售设备每年进行2次免费保养。8.在履约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予以回应;并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或微信提供技术支持予以解决或者派人到达甲方现场进行检查,排除故障。9.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原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不得使用乙方随机配备的备品、备件;如有使用,乙方应另行补齐使用过的备品、备件。10.履约期内的保修服务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及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渠道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乙方应予以赔偿。第七条交付及验收办法1.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视为交付,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2.乙方交货时,应随同产品出具送货单、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且保证所交付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3.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产品进行初步验收,仅对设备产品外观标识品牌、型号、数量进行验收;若货物的数量、外观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合理期限内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交货期内进行退换。4.乙方交付完成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检测,发现任何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5.无论上述检验是否通过了甲方的验收,均不能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6.甲方因乙方产品原因拒绝签收,或因乙方原因而行使解除权,合同货物产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3/127.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使用时,甲方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货物的外观、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交付货物的标准按照合同主要标的所列内容标准。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使用部门及采购人员)、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以及货物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等。第八条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单位自行支付(),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及条件:序号付款比例(%)付款条件1100%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总价款45%,即855000元(大写:捌拾伍万伍仟元整)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0%。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价格,乙方因本合同而须支付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再向甲方收取。乙方应甲方要求开具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3.采购单位使用人民币支付货款。第九条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40%即760000元(大写:柒拾万万元整),预留合同总价款5%即950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约定的履约期限届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履约期间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行使履约权益。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维修,若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负责。履约期限届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12超过5天,视为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天按照合同总金额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于甲方解除合同当日支付上述违约金,逾期退还按年利率15%的标准支付利息。因疫情等不可抗力除外。2.甲方在初步验收时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有问题,可要求乙方进行退换,由此导致交付逾期的,按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交付的产品出现任何问题(包括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质量不达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退换期间乙方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不合格部分产品的采购,同时甲方有权另行采购该部分产品,乙方应承担差价部分损失、及甲方其他损失。4.乙方未按计划和要求制定培训计划或未按使用要求进行培训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5.乙方未在约定的履约期限内解决产品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让第三方予以解决,所花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履约金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6.对于本合同所列违约金标准,因本合同作为某项目的核心环节,对后续合同签订和商业合作具有重要影响和商业价值,如乙方违约,将会给甲方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乙方对本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性有充分的理解和预期。因此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支付甲方,且不得以实际损失为由请求调整违约金。7.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或者不及时向甲方送达发票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8.乙方应当对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负责,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并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5/129.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支付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第十一条变更、补充、解除合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给付违约金。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供应商同意与甲方协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重大技术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根据发生变化所处的阶段,及时沟通,及时变更、补充合同等。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1)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的,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其他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严格按照《民法典》、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本合同的各方应对本合同及其内容保密,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或有效期之后仍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12(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内蒙古自治心(内蒙古自治区治区脑科乙方:(公章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乙方:(公章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2层2商业276电话:0471-4393531电话:010-88285370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账号:592010100100082686账号:0200002919006551026签订日期:2022年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7日7/12附件1中标人授权代表的授权书本人陈亮(姓名)系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解海飞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2022年11月25日至本项目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童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3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解海(签字姓名陈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1970北京市海淀区北木平路7号4楼3门801号京市公安局******************2004.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13号民身份110106198212有期耀2015.03.18-2035.03.183/122022/11/2620:5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NNGZCS-C-H-220813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于2022年11月25日就口腔种植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编号:NMGZCS-C-1-220813)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合同包名称激光治疗机等中标金额(元)1,900,000,00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内蒙吉国谐招标代理有公公司2022年125日rtalgpx-gpx///gpxprocedureFile/402881e282dfe60a018388797bf046c700.000.00000.000.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单位台台台春长春长春长春长春长品主震(S)K-TU牌号品型I-T品型牌号7-T台型7-T台型数量11111机3投标产品配置单一、配置清单KL-M(S)行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配置清单序号项目数量/规格1主机!1台2电源钥匙2把3电源线1根4脚踏开关1套5遥控安全联锁1个6七关节导光臂1套71号、2号手具1套8手具托1套9防尘镜片2个10碳粉膏1支11相纸2张12激光防护眼镜1副13激光防护眼罩1副14注水杯、主水管、注放水接头1套15整机防尘罩1套16激光治疗设备使用注意事项1份17使用说明书1份18合格证1张19三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营业执照)1份10/12KL-R型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配置清单序号项目数量/规格1主机1台2电源钥匙12把3电源线3电源线1根4脚踏开关4脚踏开关1套5脚轮1套6遥控安全联锁1个7七关节导光臂7七关节导光臂1套8手具4个/套,共2套9F100手具镜座1套10F50手具镜座1套11光学图形扫描器1套125A保险丝4个13激光防护眼镜13激光防护眼镜1副14激光防护眼罩1副15整机防尘罩1套16激光治疗设备使用注意事项1份17使用说明书1份18合格证18合格证1张19三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营业执照)1份111/12KL-L型强脉冲光治疗仪配置清单序号项目序号项目数量/规格1主机1台2电源钥匙2把3电源线3电源线1根4遥控安全联锁1个5手具、手具库及手具挂架1个6滤光片8个7出光口(15mmX15mm、15mmX8mm、Φ10mm)1套(共3个)8遮光罩2个9防护镜2个10眼罩1副11冷凝胶(装机调试用)2瓶12整机防尘罩1套13注水杯、主水管、注放水接头13注水杯、主水管、注放水接头1套14强脉冲光治疗仪使用注意事项1份15使用说明书1份16合格证1张17三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营业执照)1份12/12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口腔种植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NMGZCS-C-H-220813合同内容:医疗设备批准文号:项目流水号[2022121883号供应商: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采购口腔种植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投标人(乙方):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MGZCS-C-H-220813)中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投标人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最终报价表及承诺(四)中标通知书附件1(五)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第二条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第三条采购货物、服务有关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3”第四条合同金额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合同的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元),分项价格在第三条采购货物、服务有关信息中有明确规定。1/12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本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第六条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对所提供货物的售后服务作如下承诺1.保证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2.保证货物在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3.设备安装完毕后,根据甲方使用科室的要求对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进行技术培训,直至甲方工作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详细的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在合同签定后经甲方使用科室同意后实施。4.履约期、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4.设备主机履约期限为24个月,履约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履约期内“三包”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保修期限同履约期限。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的维修服务、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及零配件更换仅收取成本费用。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提供长期优质维护、维修服务。6.保修包括合同设备主机和附件(不包括易损件和耗材)履约期自甲方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履约期内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换货或维修,保质期满后,乙方仍负有维修义务。7.履约期内设备元件或部件损坏,供应商应一律无偿更新。履约期内乙方2/12对所售设备每年进行2次免费保养。8.在履约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予以回应;并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或微信提供技术支持予以解决或者派人到达甲方现场进行检查,排除故障。9.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原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不得使用乙方随机配备的备品、备件;如有使用,乙方应另行补齐使用过的备品、备件。10.履约期内的保修服务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及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渠道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乙方应予以赔偿。第七条交付及验收办法1.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视为交付,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2.乙方交货时,应随同产品出具送货单、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且保证所交付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3.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产品进行初步验收,仅对设备产品外观标识品牌、型号、数量进行验收;若货物的数量、外观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合理期限内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交货期内进行退换。4.乙方交付完成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检测,发现任何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5.无论上述检验是否通过了甲方的验收,均不能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6.甲方因乙方产品原因拒绝签收,或因乙方原因而行使解除权,合同货物产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3/127.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使用时,甲方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货物的外观、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交付货物的标准按照合同主要标的所列内容标准。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使用部门及采购人员)、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以及货物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等。第八条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单位自行支付(),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及条件:序号付款比例(%)付款条件1100%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总价款45%,即855000元(大写:捌拾伍万伍仟元整)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0%。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价格,乙方因本合同而须支付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再向甲方收取。乙方应甲方要求开具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3.采购单位使用人民币支付货款。第九条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40%即760000元(大写:柒拾万万元整),预留合同总价款5%即950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约定的履约期限届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履约期间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行使履约权益。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维修,若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负责。履约期限届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12超过5天,视为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天按照合同总金额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于甲方解除合同当日支付上述违约金,逾期退还按年利率15%的标准支付利息。因疫情等不可抗力除外。2.甲方在初步验收时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有问题,可要求乙方进行退换,由此导致交付逾期的,按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交付的产品出现任何问题(包括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质量不达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退换期间乙方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不合格部分产品的采购,同时甲方有权另行采购该部分产品,乙方应承担差价部分损失、及甲方其他损失。4.乙方未按计划和要求制定培训计划或未按使用要求进行培训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5.乙方未在约定的履约期限内解决产品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让第三方予以解决,所花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履约金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6.对于本合同所列违约金标准,因本合同作为某项目的核心环节,对后续合同签订和商业合作具有重要影响和商业价值,如乙方违约,将会给甲方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乙方对本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性有充分的理解和预期。因此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支付甲方,且不得以实际损失为由请求调整违约金。7.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或者不及时向甲方送达发票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8.乙方应当对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负责,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并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5/129.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支付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第十一条变更、补充、解除合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给付违约金。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供应商同意与甲方协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重大技术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根据发生变化所处的阶段,及时沟通,及时变更、补充合同等。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1)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的,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其他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严格按照《民法典》、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本合同的各方应对本合同及其内容保密,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或有效期之后仍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12(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内蒙古自治心(内蒙古自治区治区脑科乙方:(公章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乙方:(公章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2层2商业276电话:0471-4393531电话:010-88285370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账号:592010100100082686账号:0200002919006551026签订日期:2022年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7日7/12附件1中标人授权代表的授权书本人陈亮(姓名)系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解海飞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2022年11月25日至本项目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童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3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解海(签字姓名陈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1970北京市海淀区北木平路7号4楼3门801号京市公安局******************2004.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13号民身份110106198212有期耀2015.03.18-2035.03.183/122022/11/2620:5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NNGZCS-C-H-220813北京普路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于2022年11月25日就口腔种植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编号:NMGZCS-C-1-220813)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合同包名称激光治疗机等中标金额(元)1,900,000,00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内蒙吉国谐招标代理有公公司2022年125日rtalgpx-gpx///gpxprocedureFile/402881e282dfe60a018388797bf046c700.000.00000.000.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单位台台台春长春长春长春长春长品主震(S)K-TU牌号品型I-T品型牌号7-T台型7-T台型数量11111机3投标产品配置单一、配置清单KL-M(S)行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配置清单序号项目数量/规格1主机!1台2电源钥匙2把3电源线1根4脚踏开关1套5遥控安全联锁1个6七关节导光臂1套71号、2号手具1套8手具托1套9防尘镜片2个10碳粉膏1支11相纸2张12激光防护眼镜1副13激光防护眼罩1副14注水杯、主水管、注放水接头1套15整机防尘罩1套16激光治疗设备使用注意事项1份17使用说明书1份18合格证1张19三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营业执照)1份10/12KL-R型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配置清单序号项目数量/规格1主机1台2电源钥匙12把3电源线3电源线1根4脚踏开关4脚踏开关1套5脚轮1套6遥控安全联锁1个7七关节导光臂7七关节导光臂1套8手具4个/套,共2套9F100手具镜座1套10F50手具镜座1套11光学图形扫描器1套125A保险丝4个13激光防护眼镜13激光防护眼镜1副14激光防护眼罩1副15整机防尘罩1套16激光治疗设备使用注意事项1份17使用说明书1份18合格证18合格证1张19三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营业执照)1份111/12KL-L型强脉冲光治疗仪配置清单序号项目序号项目数量/规格1主机1台2电源钥匙2把3电源线3电源线1根4遥控安全联锁1个5手具、手具库及手具挂架1个6滤光片8个7出光口(15mmX15mm、15mmX8mm、Φ10mm)1套(共3个)8遮光罩2个9防护镜2个10眼罩1副11冷凝胶(装机调试用)2瓶12整机防尘罩1套13注水杯、主水管、注放水接头13注水杯、主水管、注放水接头1套14强脉冲光治疗仪使用注意事项1份15使用说明书1份16合格证1张17三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营业执照)1份12/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口腔种植中心设备 激光治疗机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强脉冲光治疗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