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易团人文交流活动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商务厅2022)
一、合同编号:11N002482322202211404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浙江省交易团人文交流活动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ZZCG2022X-DY-123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浙江省交易团人文交流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地 址:延安路468号
联系方式:0571-87051863
供应商(乙方):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466号省外经贸大楼南楼五层
联系方式:0571-289393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附件 数量:1.00 单价(元):2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详见附件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2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合同(人文交流展区).pdf政府采购合同(人文交流展区).pdf
浙江政府采购合同编号:ZZCG2022X-DY-123确认号:【2022】62810甲方(采购人):浙江省商务厅乙方(供应商):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编号为ZZCG2022X-DY-123(标项1,浙江省商务厅(本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浙江省交易团人文交流活动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结果,甲方就乙方承办浙江省商务厅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人文交流活动(以下简称项目)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内容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浙江省交易团人文交流活动项目时间: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10日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作为项目的主办单位,负责项目的立项、部门预算申报和审定相关合同、工作方案2.2负责项目相关文件的起草、会签和印发;2.3负责项目承办工作情况总结和评估等工作2.4指导乙方按要求完成有关任务2.5甲方享有项目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承办工作。乙方承诺以上项目所要达到的效果及进度安排,将遵照甲方所要求内容进行。双方按本合同工作进度与验收标准、合同金额执行。3.1装修要求第五届进博会于2022年11月5-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为更好地向世界展示浙江,整体体现浙江形象,进一步发挥进博会作为我省进口和招商引资新平台的溢出效应,我省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进行我省人文交流活动展示宣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浙江省交易团人文交流展示区位于5、6号馆通道,共612平方米,展示内容为浙江综合形象、非遗、老字号和浙江旅游等。5、6号通道612平方米需进行特装,以“灵动浙江”为主题,整体体现浙江形象。3.2具体工作内容3.2.1场地预定根据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统一部署,向大会申请中央广场和8米层展馆通道区域,用于展示浙江整体形象、非遗及老字号、浙江步行街等,共申请612平方米展位。3.2.2展位设计为了更好地宣传浙江,融入浙江元素,结合浙江交易团的总体要求,做好展位设计方案的沟通和修改。3.2.3展位搭建制定工程施工计划,按照展会要求,按时、按图纸监督完成配套活动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确保活动顺利举办。3.2.4参展企业组织与筛选为了更好地展现浙江,在全省范围内精选品质高,影响力大的企业参展。3.2.5展品运输海协助参展企业做好展品运输,确保展品及时无误送达展位。3.2.6现场服务做好展会现场省领导接待、浙江元素宜传推广、搭建实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3.2.7成交统计做好每日展位的成交统计,收集相关信息,报送甲方及相关宣传渠道第四条价款和支付时间4.1本项目费用(含承办费)预算总计人民币为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最终决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预算总金额。4.2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2种付款方式(1)分期付款方式展览会招展结束后,根据项目预算金额,甲方向乙方预拨项目费用的70%展览会结束后,根据审计清算金额,甲方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剩余款项(累计支付款项不超过预算总金额)。(2)一次性付款方式,展览会结束后,根据审计清算金额,甲方支付乙方全部项目费用。4.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而不构成违约。4.4甲方将相应款项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视为履行付款义务。户名: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杭州市羊坝头支行账号:1202020109908806857第五条违约责任5.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5.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5.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依合同履行义务或履约行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致的全部损失。在一方违约的情形下,守约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解除)本合同。5.4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本合同有其他约定外,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执行,则每迟延1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万分之1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不足1日则按1日计算。该违约金可由甲方在拟付款中扣除。如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逾期达7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价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0.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30%第六条免责条款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活动如期进行的,甲方视情况解除或延期履行合同。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交由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8.1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维权成本和费用。8.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8.3本合同履行重要事项的通知,各方同意采用书面形式,按照本合同首部各方预留联系方式发出。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即时方式发出的,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等可跟踪查询邮寄情况的方式发出的,自交寄之日起天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8.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8.5对本合同的任何放弃、修改、修正和补充,除非以书面形式由双方加盖公章,对任何一方均不具约束力。8.6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8.7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执三份。甲方(盖章):浙江省商务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68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66号开户行:工行杭州市羊坝头支行开户帐号:1202020109908806857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易团人文交流活动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