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力量采购合同公告(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



一、合同编号:52272825583077625344322022000001

二、合同名称: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力量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ZEF-2022-01-11
四、项目名称: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力量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罗甸县龙坪镇斛兴路民政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18932033920
供应商(乙方):贵州红水河劳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53292420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力量 数量:1.00 单价(元):1897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365日历天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

2.合同金额(元):1897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合同.pdf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合同.pdf

罗甸县2022-2023年度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力量项目合同甲方:(购买方)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服务方)贵州红水河劳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3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26号)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易地移民安置点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开展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就业创业服务,甲方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乙方购买工作成果,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购买对象购买对象为具有罗甸县户籍,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搬迁劳动力优先;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原则要经人社局及红投公司组织的面试,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治-1-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勤奋好学;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第二条:服务内容:1、劳动力信息采集及更新开展全县劳动力(含搬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数据比对、核实和完善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全面更新数据一次以上。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及时更新。2、就业服务(1)求职登记。为有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的全县劳动力(含搬迁劳动力)开展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工作经历、就业愿望等)登记建档。(2)用工信息登记。为有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需求数量、工种、岗位、薪酬、技能要求等用工情况进行登记,在上级人社部门推送的省内外岗位信息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结合上级人社部门推送的省内外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建立有效的岗位信息数据库。(3)职业指导。根据全县劳动力(含搬迁劳动力)职业技能和求职意愿,开展职业能力测试和评价,帮助劳动力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掌握求职技巧和方法,推荐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向搬迁劳动力提出就业培训建议。(4)职业介绍。对求职的全县劳动力(含搬迁劳动力)-2-进行针对性的岗位推荐。根据用工单位需求,有效匹配全县劳动力(含搬迁劳动力)就业意愿。(5)有组织劳务输出。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全县劳动力(含搬迁劳动力),积极实施人力资源跟踪服务,利用“劳务协作+”平台继续加大对珠三角等区域传统稳定输入地的劳动力输出,通过免费输送、稳定就业奖补等措施促进我县劳动力稳定就业。(6)招聘服务。协助县人社局组织开展就业专场招聘活动。(7)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排查。完成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排查并对就业信息进行推送。(8)其他服务。协助县人社局开展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就业援助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以工代训补贴、扶贫车间认定补贴等相关工作的认定和发放工作。3、创业服务(1)创业指导。宣传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政策咨询。(2)创业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全县劳动力(含搬迁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3)创业扶持。协助人社局开展对安置点就业扶贫企业、就业扶贫基地和就业扶贫车间等认定,并做好相关创业扶持工作,落实好创业优惠扶持政策。4、安置点档案管理服务-3-(1)一户一册。以户为单位,为安置点搬迁家庭建立档案,即“一户一册”,主要包括家庭基本情况,以往就业创业、参加培训的相关记录、表册等。(2)一人一档。为每个搬迁家庭劳动力个人建立就业、培训档案。就业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就业情况、创业情况、享受补贴情况、参保情况等,以及基本相关表册等。培训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台账、培训需求等。5、社保服务(1)社保征缴工作:协助完成全县参保企业职工及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全县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管理;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有关数据的管理和推送;全县参保人员查询和咨询服务工作。(2)社保综柜工作:协助完成所有社保业务综合受理与统一收件;即时业务办理、反馈;经手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第三条:合同期限与终止1.合同期限为2022年×月至2023年×月;2.合同的终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及终止。第四条:项目总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及要求1.项目总金额:约190万元。2.支付方式:第1季度考核合格后,按项目合同价的-4-1/4拨付;2、3、4季度根据各季度考核情况进行拨付。如甲方资金未到位,由乙方先行支付,待甲方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乙方(注:考核结果为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全额拨款;89分(含89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季度拨款总金额的10%)。3.支付要求:发放人员工资标准为2770元/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至少缴纳失业、养老、工伤),发放话费补助50元/月。4.罗甸县翠滩家园省级公共服务示范中心水、电费由贵州红水河劳务有限公司支付。第五条:绩效评估标准由县人社局根据省、州人社部门及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结合服务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人社局每季度初制定本季度考核办法。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2.配合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协调各乡镇(街道)相关安置点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在服务期间要足额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并完成报账结算工作。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5-3、乙方人员入职后不得随意透露相关业务信息(涉及个人及单位相关信息)。第七条、资金使用要求1.资金使用总要求为按照《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规定,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项目中列支核算。2.为确保项目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项目承办方须按项目资金概算的明细项目开支使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凭证材料,按季度向县人社局报账划拨项目资金。3.资金划拨方式:按项目工作目标推进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季度据实报账和申请划拨资金。4.资金拨付材料要求:(1)项目资金报账申请表;(2)项目明细支出原始凭证票据;(3)项目工作目标推进情况佐证材料和就业部门检查登记表。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就业服务力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