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



合同公告

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计服务合同成交公告

合同编号:
20221124361699
合同名称:
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
J22114169-3971-001
项目名称:
审计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
20,000.00元
计划明细编号:
J22114169-3971-001

采购单位(甲方):
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方(乙方):
武汉诚合道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报价:
2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11-30

合同公告时间:
2022-11-30
合同附件:

合同.pdf (1.36M)

相关公告

合同编号:武诚道专审2022]第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武汉诚合道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兹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与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协议》、《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补充协议书》中2021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核,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1.审计的目标和范围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协议》、《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补充协议书》中2021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进行专项审核。1.2乙方通过执行审核工作,对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协议》、《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补充协议书》中2021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发表审核意见。2.甲方的责任2.1根据乙方提出的审计工作要求,协调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审计资料,并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协助。2.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审计费用。3.乙方的责任3.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协议》、《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补充协议书》中2021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3.2在乙方出具本业务约定书项下的审计报告后,乙方在本约定书下的约定服务已经完成。3.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协议》、《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补充协议书》中2021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乙方将安排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取得必需的资料及解释,使乙方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协议》《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补充协议书》中2021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审计结果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的保证。3.4乙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本约定书下的业务。如若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乙方的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报告,任何一方可要求变更约定时间,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4.审计收费4.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乙方在本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确定的。乙方本次审计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4.2甲方应于审计报告提交时一次性全额支付。审计费用转账至以下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武汉诚合道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广发银行武昌支行账号:95508802144892001395.审计报告的使用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仅供甲方用以作为支付《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协议》、《深交所湖北基地配套园区合作补充协议书》中租金补贴和运营补贴作为参考。6.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义务后终止。7.适用法律、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业务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业务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业务约定书之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等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不能解决,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1)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Y乙方:武汉诚合道甲方: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普通台(盖章)(盖章)420106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二〇二二年月日二〇二二年日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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