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2022)
【初始合同】《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LGDL2022000275-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DL2022000275
四、项目名称:《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建设路3号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联系方式:13480991398
供应商(乙方):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福田区八卦一路50号鹏基商务时空大厦21楼
联系方式:1861620321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技术咨询类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70000
合同金额:1556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地点:深圳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1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合同.pdf《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合同.pdf
LGJTJ-20-0107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道环境改善排查项目项目类型:技术咨询类委托方(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受托方(乙方):中誉设计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9日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第1页共28页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负责人:李永明项目联系人:杨伟强、薛少睿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建设路3号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电话:0755-28922973传真:一受托方(乙方):中誉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764908297H法定代表人:于永才资质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244003258项目联系人:郝婧然通讯地址:福田区八卦一路50号鹏基商务时空大厦21楼电话:0755-83795099传真:电子信箱:haojr@slscc.cn第2页共28页技术咨询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提供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的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本台同书、经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确认的工作方案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补充协议或补充意见;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附件;4.招标文件及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第二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目的通过开展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工作,对通行路径范围进行更科学合理的划定,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善措施,为构建更连续的通学网络、营造更安全的通学环境、提供更舒适的通学体验、创造更有趣的出行空间提供技术保障。2.咨询内容本项目研究范围:龙岗区幼儿园、小学、中学数量较多,综合各类因素,选择园山街道、龙城街道、横岗街道、布吉街道等10个街道的71所学校作为本次项目研究对象,主要依据如下:(1)甲方和龙岗区各街道上报的需要列入研究范围的第3页共28页(2)不在围合范围内的,周边道路为市政道路的;(3)学校周边道路情况复杂,急需进行交通环境改善的。本项目研究期限:重点为近期现状排查,可兼顾近三年(即2022-2024年)。本项目研究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根据《龙岗区通学路径风险评估体系及技术指引》,建立本项目技术路线。(2)根据龙岗区现有学校情况,拟定准备研究的学校清单共约71所,根据寄宿和非寄宿、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情况,结合不同学校的出行特征,采取不同时间段(上、下学高峰期)针对拟定学校的通学路径交通环境进行排查。(3)根据学校位置、生源情况、道路条件、路口分布、公共交通、现状交通流量数据等交通出行现状情况,运用交通需求理论,对未来交通出行的发展变化进行预测依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校园周边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指引》中,校园周边道路定义为“校园出入口所在道路的上下游交叉口范围或所在道路的150m范围(距上下游路口距离较远时)”,结合深圳市招生范围及学生可接受慢行通学距离,主要选取学校直线半径500m范围内作为通学路经核心研究区域。(4)对研究学校通学路径涉及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过街设施、接送空间、学生过街行为及相关交通管理设施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在摸底调查中可增加与学校师生的交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接送空间:是否有机动车、非机动车、校车、公共交通等接送空间,接送空间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慢行接送空间、是否设置风雨连廊、慢行接送空间是否拥堵;接送空间是否有保安、义工进行第4页共28页引导等。2)人行道:人行道不连续、人行道宽度不足、人行道铺装破损、人行道空间被侵占、人行道井盖断裂、排水沟等安全隐患无防护等。3)非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不连续、自行车道宽度不足、自行车道骑行不舒适、自行车道设置位置不合理、自行车道空间被侵占、机非共板时未设置隔离设施等。4)车行道:机动车道宽度、机动车道路面破损、机动车道被侵占、车行道竖向空间被侵入、大货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通行等;过街设施缺失、路段过街位置不合理、路段过街设施宽度不足、无障碍设施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设置道口标、信号灯、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等设施等;交通标线缺失、模糊、交通标线错误等;交通护栏缺失、交通护栏设置不合理、交通护栏设施损坏、倾斜、移位等。5)学生过街行为:是否存在横穿马路现象,是否存在跨越至车行道通行现象等。(5)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各学校通学交通特征,从交通组织、道路、公共交通(公交停靠站)、步行、自行车、停车、交通管理、家长等候区等方面,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同时考虑与学校周边整体景观、街道整体景观、建筑立面相协调,提出以下改善措施。1)明确接送空间,缓解交通拥堵。可通过设置接送车辆临时等候空间及慢行道等措施,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校车、出租车等接送空间不足问题:解决风雨连廊设置,提升慢行接送空间通行效率。2)分流交通组织,明确通行路权。通过物理分割、标线提示或路面特殊铺装等措施,明确慢行道与车行道的界限,解决人行道、自行车道设置不连续、缺失、被占用等问题。3)优化慢行空间,提升通行条件。学校周边是慢行出行的重点区域,通过对慢行空间进行规范设计,相关设施优化整合,解决人行第5页共28页道树池、设施杆件设置、慢行与公交衔接等内容研究,强化学校周边慢行交通。4)完善过街设施,满足过街要求。通过在斑马线设置无障碍坡道和隔离柱、设置提示标牌、对路面进行修护,增加连续护栏,增加必要的过街信号灯,优化信号配时等措施解决解决标志标线不完善、设置不合理、过街设施缺失、交通护栏缺失等问题。5)完善管理体系,保障学生安全。可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减少学生危险过街行为,增加保安或家长义工管理及引导,完善地面标识和交通标识,保障学生安全出行。6)总结调查经验,提出改善建议。根据调查研究结论,针对不同类型学校的特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和未来出行状况预测,提出如错峰出行、停车收费、停车诱导等交通改善建议,为下一步工作和以后相关研究工作提供参考。3.咨询要求(1)乙方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并自行收集、统计获取本项目研究所需信息和数据,把握项目发展基础资料(2)乙方应对调研所得信息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比(3)乙方研究工作应遵循方法科学、技术可靠、信息详实、数据准确的原则。(4)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应做到结论科学、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文字流畅、逻辑性强、图表规范清晰。(5)乙方提交的成果应严格依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相关标准和规范更新的,以最新的标准、规范为准;相关标准和规范存在冲突的,以甲方指定的为准。乙方负责自行搜集上述标准和规范。(6)乙方在提供服务之前,应针对招标文件、本合同及甲方对第6页共28页项目的要求,剖析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完成研究咨询任务的计划和策略,保证项目成果满足甲方需求、具备前瞻性。(7)乙方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提供咨询服务。4.质量要求:(1)编制的报告应获得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2)通过区相关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如需)。5.配套服务:乙方提供的具体配套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答复、上门服务、电话服务、邮件服务等。除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成果文件外,乙方还应为甲方就项目相关事项提供临时咨询服务。甲方提出书面咨询要求后,乙方应在5且内提交书面咨询报告。甲方提出的临时口头咨询要求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答复。6.后期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交经验收合格的最终成果之日起2年内,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后期服务承诺书和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申报等后期服务。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现场服务的次数不少于3次。后期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承担。7.项目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应成立19人以上的专门项目组(具体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负责项目咨询服务工作。项目组人员应相对稳定,乙方更换项目组人员的,应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2)乙方应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乙方签收甲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乙方授权委托书报甲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一致。乙方更换授权签收人的,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第7页共28页出书面申请。(3)乙方指定郝婧然(联系手机:18616203214、电话:0755-83795099、传真:/、Email:haojr@slscc.cn)专门负责后期服务。乙方更换后期服务人员的,应当提前3日通知甲方。第三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期限、进度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意见、缺陷修改、通过甲方验收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情况外,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期限不可以延长,以下为完成工作的具体阶段(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现状调研工作。(2)乙方应在台同签订后2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的前期成果,乙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的最终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最终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第四条甲方协助事项除以下资料和条件由甲方提供外,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等均需由乙方自行收集准备。甲方可根据本合同项目实际需要,按照乙方书面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但乙方应当自行对作出的理解、结论、认知等负责。1.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1)2.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1)第8页共28页(2)(3)3.其他甲方协助事项4.甲方提供上述协助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第五条咨询报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咨询报酬总额(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陆仟元元整(小写:¥1556000.00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文件、图纸、光盘等介质的印制、税金、交通费、考察调研的支出等乙方为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2.咨询报酬由甲方_分三期_支付乙方,具体安排如下:(1)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费用的40%,即人民币陆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622,400.00元;(2)第二期:乙方提交前期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即人民币陆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622400.00元;(3)第三期:乙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成果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叁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311,200.00元。每次款项支付的前提条件除本条前款约定的内容以外,乙方还必须按照财政支付政策要求先提供当期应付款等额的合法发票在内的第9页共28页支付申请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款项。支付方式以深圳市最新财政支付政策为准。甲方有权在支付价款时直接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补)偿金。以上甲方支付时间是指甲方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或政策变动等原因而导致价款不能及时到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或急于履行合同义务。若因乙方提供的付款材料缺失、错误或者延误,后果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乙方前述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或者给甲方增加额外成本的,乙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中誉有限公司委托分支机构深圳分公司收取本合同费用并出具相应发票。乙方指定收款的开户名、帐号和开户银行名称为:收款单位名称: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帐号:4420159250005253152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红荔支行纳税识别号:914403000870448066乙方确保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账号发生错误、变更等情况,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账户信息付款的,视为乙方已收到相应支付款项。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报酬。2.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3.甲方对乙方项目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在收到要求后5日内无条件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第10页共28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如对方及时改正或提供适当担保的,经中止履行的一方同意后可以恢复履行。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合同行为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没收对方的履约担保金,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合同中止履行后,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违约行为或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第十六条过失追究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第十七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第十八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就服务以及服务成果存在任何质量争议,如需鉴定,乙方表示认可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及其作出的鉴定意见,鉴定费用应第19页共28由乙方先行予以承担,但最终根据双方责任大小予以分摊。本合同的终止、撤销、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第十九条合同附件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项目组成员名单;2.中标通知书。第二十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壹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经甲方认定乙方存在较为严重的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参与甲方及其下属单位下一年度类似项目的政府采购。(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第20页共28(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交通运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盖章)圳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名)签署日期:2012年1乙方:中誉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8日第21页共28廉政合同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合同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本项目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以下称甲方)与乙方中誉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第22页共28(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招标项目有关的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严格履行招标代理机构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第23页共28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项目服务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台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合同失效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技术咨询合同的附件,与《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技术咨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交通运输局廉政回访二维码第24页共28(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盖章)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名)签署日期:222年乙方:中誉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签署日期:22年11月28日第25页共28附件1:项目组成员名单序号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姓名职称学历I项目负责人沙蔚路桥高级工程师本科专业人员王淋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硕士2专业人员刘路桥高级工程师本科3专业人员陈昌奇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本科4专业人员廖朝霞路桥高级工程师本科5专业人员郑明亮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本科6专业人员曾燕萍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本科专业人员邱学敏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本科专业人员周成彦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硕士9专业人员兰屹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本科10专业人员李钦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本科11专业人员陈磊市政路桥设计工程师本科12专业人员彭伟市政路桥设计工程师本科13专业人员杨子鸿市政路桥设计工程师本科14专业人员吕红平道桥工程师硕士15专业人员张永伟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师本科16专业人员王芳友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师本科2第26页共28序号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姓名职称学历17专业人员赖奕桐交通运输规划助理工程师本科18专业人员郝婧然交通运输规划助理工程师本科19专业人员吴晓东道路与桥梁工程助理工程师本科20专业人员黄国荣路桥助理工程师本科21专业人员何莎给排水助理工程师本科第27页共28附件2:中标通知书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中誉设计有限公司由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善排查》项目(采购编号:LGDL2022000275)公开招标中,按照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系统的定标原则,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成交,成交结果如下:采购计划编号服务/工程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成交金额(元)PLAN-2022-440307000-055001-15409龙岗区通学路径交通环境改普排查)项目1.01.570,000.001,556.,000.00成交金额:壹佰伍拾伍万陆仟元整请贵单位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薛工电话:28922123),凭此中标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据此组织验收,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法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工程云基智慧工程司二〇二年十抄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33338585第28页共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