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雕塑《奋进牛》制作采购合同公告(安仁县第三中学2022)
安仁县第三中学大型雕塑《奋进牛》制作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2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第三中学大型雕塑《奋进牛》制作项目
二、项目采购编号:
(1)委托代理编号: CZCFAR-2022-044
(2)政府采购编号:安仁财采计【2022】190号
(3)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4)成交金额:¥1976000.00元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双方合同:(详见附件)
甲方:安仁县第三中学
地址:安仁县安平镇
乙方:昌江区龚梦华陶瓷工作室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兴园路32号
五、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仁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侯主任
联系电话:13975746295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诚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711565120
地 址: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党校对面往北200米)
附件下载:
合同(2)(2).zip合同(2)(2).zip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单位(全称):安仁县第三中学(甲方)成交单位(全称):昌江区龚梦华陶瓷工作室(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大型雕塑《奋进牛》制作(2)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2】190号采购代理编号:CZCFAR-2022-044(3)项目内容:周国顿广场“奋进牛”雕塑建设,雕塑高2.5米,长度4米,材料为铸铜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97.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陆仟元整P111l(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起始日期:2022年12月1日,完成日期:2023年10月1日。总日历天数:300天。(2)地点:安仁县第三中学(3)方式:甲方负责雕塑从景德镇到安仁县第三中学的运输费,并负责雕塑安装的底座和安装时所需的机械设备。4.付款:里方按照合同金额约定从2022年12月开始分三期支付:2022年12月-2023年1月支付100万元,2023年4月-6月支付50万元,2023年10月-12月支付47.6万元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回提请仲裁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CS扫描全能(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若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雕塑按期完成制作,则雕塑的完成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若因政策或其他原因,雕塑不能继续制作,则乙方必须一次性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费用。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单位执壹份,成交单位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年12月1日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买梦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龚梦华:侯志政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龚梦华电话:13973514256电话:1390798207313925746295传真:真:传: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瓷都大道支行账号:1503015609100079975CS扫描全能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型雕塑《奋进牛》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