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空气污染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



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2002669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669

四、项目名称: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政府新区万年西路118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18008177070
供应商(乙方):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百草路898号成都智能信息产业园C1003室
联系方式:028-879139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1(项)
¥946,000.00
¥946,000.00
按照国家监测分析测试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开展颗粒物手工采样与分析:按照要求连续采集颗粒物样品,并对采集的样品按要求进行组分监测。对颗粒物手工监测组分数据进行分析,分析探索颗粒物污染成因。

合同金额: 94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由甲方确定监测点位1个(南充市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大气颗粒物组分网监测(电子版).pdf大气颗粒物组分网监测(电子版).pdf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2年12月05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单位名称)的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史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5人,营业收入为6854.5087万元,资产总额为9056.567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L(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一(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贵。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10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6页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669采购项目名称: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合同编号:N5100012022002669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供应商(乙方):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11月29日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0012022002669签订地点: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时间:2022年11月29日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供应商(乙方):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669)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为完善南充市环境监测网络中对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的功能,结合南充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可以了解南充市大气颗粒物污染成因,开展重污染过程诊断,为南充市区域性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和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第二条合同期限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服务内容1、监测点位:由甲方确定监测点位1个(南充市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站)。2、服务内容:2.1颗粒物手工采样与分析:按照要求连续采集颗粒物样品,并对采集的样品按要求进行组分监测。2.2颗粒物手工监测组分数据分析:对颗粒物手工监测组分数据进行分析。利用当地空气质量数据、气象数据等分析颗粒物中主要组分的污染特征、时间变化特征、二次转化特征等,分析探索颗粒物污染成因。(二)监测内容1.手工监测项目与方法1.1监测项目:PM2.5质量浓度;PM2.5中的水溶性无机离子[包括硫酸根离子(SO42-)、硝酸根离子(NO3-)、氟离子(F-)、氯离子(Cl-)、钠离子(Na+)、铵根离子(NH4+)、钾离子(K+)、镁离子(Mg2+)、钙离子(Ca2+)等9种离子];PM2.5中的无机元素[包括钒(V)、铁(Fe)、锌(Zn)、镉(Cd)、铬(Cr)、钴(Co)、砷(As)、铝(Al)、锡(Sn)、锰(Mn)、镍(Ni)、硒(Se)、硅(Si)、钛(Ti)、钡(Ba)、铜(Cu)、铅(Pb)、钙(Ca)、镁(Mg)、钠(Na)、硫(S)、氯(Cl)、钾(K)、锑(Sb)等24种元素]、PM2.5中的碳组分[包括元素碳(EC)、有机碳(OC)]。1.2手工监测分析测试方法选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若无标准方法可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统一规定,具体要求详见下表:分析测试方法分析项目方法方法依据PM2.5质量浓度重量法《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2011)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31号)无机阳离子离子色谱法《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NA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00-2016)无机阴离子离子色谱法《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ˉ、C1ˉ、Brˉ、NO2ˉ、NO3ˉ、PO43ˉ、SO32ˉ、SO42ˉ)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799-2016)碳组分热光法《环境空气颗粒物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试行)》(第二版)无机元素XRF法、ICP法、ICP-MS法《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830-2017)、《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829-2017)、《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7-2015)、《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657-2013)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31号)1.监测频次在1-3月、10-12月,所有点位监测频次为1次/天,4-9月所有点位监测频次为1次/3天。空气重污染期间(非沙尘天),以预报为准,开展加密监测,频次为1次/天。2.数据报送2.1本项目提供12期(每月)的颗粒物手工监测组分分析报告,同时每月15日前将上月采样记录及监测数据人工报送甲方,报送格式按甲方要求报送;2.22023年12月20日前出具正式《南充市颗粒物污染特征分析》报告,共1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2.3其他未尽事宜按甲方要求提供。3.报告编制每月15日前将上月分析报告人工报送甲方。报告内容包括颗粒物组分特征分析(离子组分、碳组分、元素组分)、主要构成、来源解析,当地空气质量、气象条件与颗粒物组分之间的关联性分析,污染过程分析及评估等。报告根据甲方要求的模板格式编制。4.实施时间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月下个月份为启动时间,监测工作顺延一年。在监测周期内最后一个月前完成方案中要求的所有监测任务,并按工作方案要求报送数据和记录。(三)技术要求乙方应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川环办函〔2022〕100号)以及本次采购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次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任务,并按照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相关规定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四)服务要求1.乙方须按要求开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如对以上监测内容有调整,须按调整要求执行。2.乙方须制定每月监测任务完成时间表,每月开展监测工作前需向甲方报备,采样和分析等需按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报告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在收到后3日内答复。4.接受甲方对监测点位、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情况的定期抽查,抽查内容包括采样点位周边情况、颗粒物采样器性能(包括采样流量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等)、样品存储条件、采样及测试人员的操作流程等内容。5.乙方在本项目监测过程中,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参与人员做好安全教育、配备相关防护用品,并承担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6.其他要求若在履约过程中发现监测数据造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乙方应返还所有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小写)¥94.6万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陆仟元整;(2)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付款条件说明:达到验收条件,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乙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盖章: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乙方)盖章: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何财元地址:电话:开户银行:日期:2022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罗青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草路898号智能信息产业园电话:028-8791394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犀浦支行开户账号:51001597237051506970日期:2022年11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污染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