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文化宫整治改造及装修采购合同公告(荆州市荆州区工人文化宫2022)



荆州市荆州区工人文化宫荆州区工人文化宫(荆州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治改造及装修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荆州区工人文化宫(荆州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治改造及装修项目
三、项目编号:JZJZ-202209FJ-002001
四、项目名称:荆州区工人文化宫(荆州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治改造及装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州市荆州区工人文化宫
2、地址:荆州市荆北路94号
3、联系方式:18186968890
4、供应商(乙方):湖北海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郢城镇庄王大道 6号(红星广场第七栋 1单元1-2层 8号
6、联系方式:189867220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荆州区工人文化宫(荆州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治改造及装修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3、主要标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4、主要标的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5、合同金额:900.04780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80日历天、荆州市荆州区工人文化宫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1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2-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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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41.1词语定义与解释...41.2语言文字...71.3法律...71.4标准和规范.7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7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81.7联络..81.8严禁赔赔...91.9化石、文物...91.10交通运输..91.11知识产权....101.12保密..11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发包人2..112.1许可或批准...112.2发包人代表.112.3发包人人员.......11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12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122.6支付合同价款..122.7组织工验收.12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123.承包人..13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33.2项目经理.13承包人人员...3.3143.4承包人现场查勘.153.5分包....15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163.7履约担保.163.8联合体...164监理人·..16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174.2监理人员..174.3监理人的指示.174.4商定或确定..17工程质量..5·185.1质量要求..185.2质量保证措施...185.3隐蔽工程检查.19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2.1合同价格形式37.3712.2预付款3812.3计量...3812.4工程进度款支付.3912.5支付账户.4113.验收和工程试车..41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4213.2竣工验收...4213.3工程试车..43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44.4413.6竣工退场...45竣工结算14...4514.1竣工结算申请-...4514.2竣工结算审核...4514.3甩项竣工协议:4614.4最终结清....4615.缺陷责任与保修-.4715.11工程保修的原则:4715.2缺陷责任期..4715.3质量保证金.4815.4保修4816.违约...4916.1发包人违约..4916.2承包人违约.....51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52不可抗力17....5217.11不可抗力的确认...5217.2不可抗力的通知.52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52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5318.保险.5318.1工程保险..5418.2工伤保险.....5418.3其他保险..5418.4持续保险.....5418.5保险凭证..54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5418.7通知义务..5419.索赔5419.1承包人的索赔:55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5519.3发包人的索赔55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69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6979提前竣工的奖励.69:材料与设备8....69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698.6样品..69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9试验与检验9.:69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699.4现场工艺试验..7010.变更...7010.1变更的范围·7010.4变更估价.70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7010.7暂估价...7010.8暂列金额.7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71..71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7112.1合同价格形式7112.4工程进度款支付7313.验收和工程试车....73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7313.2竣工验收7313.3工程试车7413.6竣工退场7414竣工结算.7414.1竣工结算申请7414.2竣工结算审核....7514.4最终结清.75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7515.2缺陷责任期....7515.4保修...7616.违约..7616.1发包人违约·..7616.2承包人违约......7817.不可抗力.7817.1不可抗力的确认78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7818.保险7818.1工程保险.7818.3其他保险....7818.7通知义务7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荆州市荆州区工人文化宫承包人(全称):湖北海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荆州区工人文化宫(荆州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治改造及装修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荆州区工人文化宫(荆州区职工服务中心)整治改造及装修项目2.工程地点:荆州区荆南路25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荆区发改审【2022】60号4.资金来源:省补助、地**府资金及自筹5.工程内容:建筑面积2693.0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是篮球馆、综合馆、办公楼、附属用房整治改造及装修、场地平整及拆除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湖北省建筑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万零肆佰柒拾捌元零玖分(¥900047809元);1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_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荆州区工人文化宫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荆州市荆州区工人文化宫(公章)承包人:湖北海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蚂(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1421003421s981350组织机构代码:91421000MA492HT63K地址: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鄂城镇庄王大道6号(红星广场)第7栋1单元1-2层8号邮政编码:434020邮政编码:43402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江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16-8335255传真:传真:0716-8335255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2869058366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荆陵支行账号:账号:572973380152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5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S)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严禁赔赔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赔赔或变相购赔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购赔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且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满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9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2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维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2.3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11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1知书累计三次:(3)承包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质量问题,使监理工程师对其发出质量整改通知让十五次(4)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编制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含月计划、周计划),并提交确保工期保证措施。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发包人原因除外),若承包人连续停工3天以上,累计停工7天以上或总工期后10天以上的;(5)承包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原材料送检不合格达三次;(6)承包人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无故不按照投标文件中注明的人员进行配备的。(7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的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其它情形:(1)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配合发包人完成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工作,在办理相送许可时,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及项目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视情况予以每次1000-5000元的处罚,罚款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如累计两次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予以处罚外,发包人还有权解除合同(2)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项目在建设及质保期间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处罚或电视、虫台等媒体的光等,发包人视情况予以每次1000-5000元的处罚,罚款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如累计两次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予以处罚外,发包人还有权解除合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L(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7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荆州区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79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备注81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荆州市荆州区工人文化宫承包人(全称):湖北海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1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1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83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85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二、现场人员名称项目主管其他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_月_日就_(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真:传年月日89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年月_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贵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91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9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9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人文化宫整治改造及装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