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研究生公寓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安徽工程大学2022)
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合同备案
[2022-12-05 16:14:04]
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合同备案
合同编号
WH23GC2022FJ7665
合同名称
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合同备案
项目编号
WH23GC2022FJ7665
项目名称
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H23GC2022FJ766501
标段名称
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
采购人(甲方)
安徽工程大学
供应商(乙方)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类别
房建工程
合同金额
264040912.20
金额单位
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02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合同完成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合同期限
1095个日历天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2日
质量要求
鸠兹杯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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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附件下载:
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合同.pdf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安徽工程大学承包人(全称):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芜湖市北京中路8#安徽工程大学校园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皖教秘发〔2022〕58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工程训练中心:位于校本部东区5#教学楼南侧,总建筑面积约55300m2,地上面积约47800m2,地下面积约7300m2(含人防,人防面积以芜湖市人防办审批文件为准),框剪结构,裙楼五层,主楼18层。研究生公寓:在校本部东区25#学生宿舍楼南侧,组团方式建设,建筑面积约19000m2,地上面积约18700m2,地下面积约319m2,框架结构,1栋12层,1栋13层(1层为设备及各类服务用房,2层以上为宿舍。6.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的土建、安装、装饰及室外广场、道路等施工,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工程训练中心:2025年11月日;研究生公寓:2024年11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工程训练中心1095日历天;研究生公寓7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芜湖市优质工程(鸠兹杯)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陆仟肆佰零肆万零玖佰壹拾贰元贰角(¥264040912.2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伍万贰仟捌佰柒拾玖元伍角叁分(¥8652879.53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万元整(¥77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马季,。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安徽工程大学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6份,承包人执6份。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王私武(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61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合体成员:(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340200MA2MU3QLXM地址:邮政编码:24100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第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总说明中明确的各类标准。1.4标准和规范等规章制度。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发包人制定的《校园基本建设办公室塔吊安全管理规定》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甲方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的区域,由中标人按照规定进行围护后的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议纪要;答疑、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各类由甲方和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参加形成的会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文件、投标函及其附录、1.1.1合同1.1词语定义与解释1.一般约定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文件、投标函及其附录、答疑、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各类由甲方和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参加形成的会议纪要。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3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2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勘探报告、图审报告、各类回复函、清单编制答疑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部全套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农民工名录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个日历天,。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按照芜湖市档案馆建筑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安徽工程大学基建办;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安徽工程大学基建办;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校门进出相关规定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校园用地红线为边界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经发包人同意围护后的范围道路由承包人使用,工程竣工交付后,如道路等设施出现损坏,承包人应无偿予以修复,承包人应对研究生公寓南侧桥梁铺设钢板进行桥面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经复核发现工程量清单误差后按照规定流程质疑并确认,按照规定进行调整;(2)如未提异议,若清单工程量误差在±5%范围内,在办理工程决算时,一律不予调整;超出±5%范围的,仅对超出部分进行调整。被调整的子项的单价,如果被跟踪审计认定为高于市场正常价格,需按照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其综合费按17%计取,装饰为20%,安装工程按照人工费用的50%提取,重新组价,根据投标折扣率计算调整后的单价。具体计算方式为:原清单工程量*投标报价+清单工程量误差在±5%以外部分*重新组价后的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包含但不限于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日历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作业场地、临时水电的接入口、进出通道等。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芜湖市城建档案馆及安徽工程大学档案馆各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30日历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包含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芜湖市相关规范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技术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4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8000元;其他项目部成员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部成员;确需更换的,须报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人员的执业资格、业绩、获奖情况等条件不低于招标要求的资格条件及评标的获益条件,并承担以下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按合同价1%/人次(不超过500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按合同价5‰/人次(最低不少于3万元/人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次);其他人员按1万元/人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中标人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人员更换的,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更换并办理备案手续,不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1%/人次(不低于5万元、不超过500万元/人次)标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5‰/人次(最低不少于3万元/人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次)标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非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按3.2.3条款支付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技术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4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8000元;其他项目部成员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主体结构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关键性工作的在内)。21.1.10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21.1.11人员要求:(1)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部成员;确需更换的,须报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人员的执业资格、业绩、获奖情况等条件不低于招标要求的资格条件及评标的获益条件,并承担以下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按合同价1%/人次(不超过500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按合同价5‰/人次(最低不少于3万元/人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次);其他人员按1万元/人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中标人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2)在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部成员(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配置)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考勤要求按芜湖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公管〔2021〕62号)执行),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项目部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下同)考勤实行现场签到制:中标人应按规定使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勤系统或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管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如需要请假,应通过考勤系统或书面方式向招标人请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离开。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项目部成员缺勤的或项目部成员在考勤中弄虚作假的,经招标人确认后,承担以下违约金:①合同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工程:项目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4000元;技术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6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3200元;其他项目部成员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800元/人次。②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技术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4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8000元;其他项目部成员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3)以上违约金由中标人自更换人员或人员未按规定考勤行为被认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至招标人指定的帐户,逾期未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21.2工期要求:(1)中标人中标后须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须按阶段细化人员、设备配置),并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报招标人。中标人因人员、机械、材料、资金投入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10%以下的,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10%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合同工期20%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2)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施工期间,招标人可根据施工形象进度结合完成产值/关键节点进度结合完成产值等按月、季度对工程进度(进展)进行审核,中标人因人员、机械、材料、资金投入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等自身原因未完成月计划的,中标人按20000元/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未完成季度计划的,中标人按50000元/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中标人自月、季度进度延误被认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至招标人指定的帐户,逾期未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如工程最终按期完工,招标人将对已收取的上述违约金予以返还。中标人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进度计划任务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3)上述两项违约金合计的上限:合同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工程的合同价款的7%,不超过400万元;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工程的合同价款的4%。(4)所产生的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21.3变更与调整21.3.1在工程移交前,发包人代表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来实施变更,并进行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发包人代表。21.3.2发包人代表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认实施该项变更。21.3.3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业主产生其他利益,可以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21.3.4如果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将给予承包人节约费用适当比例的奖励。21.3.5上一款中节省费用的计算方法为:降低的合同额度减去因变更而引起在工程质量、寿命、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为发包人带来的潜在损失。21.3.6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发包人代表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到费用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21.3.7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勘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21.3.8未经发包人代表书面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21.3.9承包人在工程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以监理或跟踪审计或其他第三方文字、图片等证明为依据提供的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资料均不予认可。21.4分包与配合21.4.1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应遵守通用条款相关规定,发包人视其为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发包人代表对分包的同意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也不代表发包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21.4.2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如下:(1)/;(2)/;21.4.3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招标,认可招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21.4.4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发包人不排除因特殊情况下将极少数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给第三方,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0%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乙方承担总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2)“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土建工程的收尾和修复以及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所用水电管线等费用(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按照实际用量结算)。(3)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现场临时工程及在用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费用。(4)分包人使用工程的施工道路,到总包单位搭伙,使用总包单位的卫生间等。(5)门窗洞口、安装工程管道口、楼地面墙面凿洞、槽等的后塞及修补等,以及整个工程的安全保卫等。(6)为分包人提供标高、轴线、定位,隐蔽工程指引等。(7)分包人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8)保证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其按时开工和连续施工,并承担因乙方原因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和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21.4.5配合工程:是指某一位于施工现场内或现场外的工程,并非由承包人施工或总包,但与承包人的工程有一定联系,需要承包人配合的工程;配合工程如下:(1)/(2)/21.4.6对于配合工程,承包人除不需要承办总包责任外,其他责任和义务同分包工程;发包人给予承包人0万元作为承包人承担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21.4.7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单,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21.5结算21.5.1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的解释和现场考察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索赔。21.5.2水电费的结算:(1)发包人在现场提供接入点,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2)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在结算价(税前)中扣除。(3)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21.5.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材料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此费用仅计取税金。21.5.4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和配合工程的配合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按照分包工程价格确定,一次包死,不随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配合工程的配合费也一次包死;该两项费用仅计取税金。21.5.5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认为视同该项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22.其他22.1水电:现场提供水、电源接入点,并按表计量,采用实用实收办法,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交纳于发包人财务处。收费标准为水费:3.5元/立方米,电费:1.1元/度(水电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期间水电费不调整。计量器材需经招标人确认。接水点、电源接入点距施工现场有一定距离,按发包人规定的路径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工程结束后,承包人自行拆除施工用电、用电的管线并对路径进行恢复。22.2承包必须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不得发生克扣工人工资的现象,更不得出现农民工上访现象,如有上述行为,影响招标人教学、科研秩序或对招标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予以相应处罚。22.3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安全保卫工作统一管理。施工期间,应保持施工现场及施工通道的环境卫生,在运输材料过程散落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否则将按不低于2000元/天从工程款中扣款。22.4电梯维保2年,自竣工验收之日开始。其他部件维保执行国家规范,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更换电梯背景音乐、画面服务。22.5本项目的基坑为放坡形式开挖,承包人应按规定完善深基坑防塌方方案及评审程序并报监理等审批,严格按照评审后的图纸、规范实施,做好排水工作并加强观测,严防塌方、滑坡,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均由承包人自费按规范处理,报价不予调整。如果因塌方等原因造成招标人其他管网损坏,承包人必须无偿修复。25.6本项目土方堆场位于工程训练中心东侧,承包人完成基层开挖后,应按发包人要求对堆场土方进行平整,平整费用包含在土方外运费用中。25.7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不锈钢材料,均为304不锈钢,如果使用201、202、301等品质低于304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返工,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本项目部分区域地坪为水磨石,为提高美观效果,水磨石应使用不同颜色做出简洁花纹效果,施工前承包人应出具效果图经发包人确认后再施工。承包人不得以简洁花纹增加施工难度向招标人提出造价索赔。25.8所有路缘石均为“L”型,材质大理石,雨水收集井口必须安装金属过滤网。雨污水管使用穿插式带筋水泥涵管。排风管道封口垫必须为阻燃产品。会议室控制系统至显示屏的信号传输必须使用定制信号线,严禁使用网线传输。25.9承包人为本项目总包单位,在施工前应仔细研究施工图纸,采用BIM技术,对可能出现的同一平面管道交叉做出预判并进行优化,否则后期施工过程中因类似交叉问题而造成的材料、人工费等增加,均由承包人承担。各类消防喷头、烟感、喇叭等设备,应横平竖直且在装饰板上居中安装,以增加美观,承包人不得以喷头、烟感、喇叭等设备避让管道移位、加长或缩短等原因申请变更。25.10涂料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对所有喷头进行清理,对堵塞的喷头进行更换,确保消防验收合格。25.11大规模装修施工前,承包人应按照图纸要求提供装饰样板间报监理、跟踪审计及发包人确认,通过确认后才能进行大规模装饰装修。25.12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30个日历天内,施工单位应拆除所有临时建筑并恢复原貌,招标人提供临时场所供中标人存放维修工具及材料,对未按期撤场的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缴纳场地占用费,标准为10元/m2.天,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对未及时撤场造成的管理费、租赁费等费用增加,由承包人负责。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而增加的监理费由承包人承担。25.13本项目部分区域使用石材,在铺贴前应对背面进行处理,防止石材返碱影响后期感观。25.14承包人使用超出发包人材料表范围的产品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如果表格中材料采购确实有困难需要变更品牌,价格超出部分由施工方承担,降低部分在决算时予以扣除。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必须由承包人参与并确认。材料进场前后,发包人根据需要随机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如果检测合格,检测费由发包人支付;如果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由承包人支付,不合格产品必须全部退场,已经施工的材料必须无条件更换,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桩基、幕墙、门窗、消防、防雷、节能、建筑物沉降、室内环境检测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首检合格,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如首检不合格,整改后重新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5.15本项目的检测单位由发包人另行招标,承包人应主动做好与检测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25.16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围绕合同内容就工程变更签证、工期索赔等问题出具承诺书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主武(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1309001095417407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61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340200MA2MU3QLXM地址:三邮政编码:24100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安徽工程大学承包人(全称):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_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质保期2年(含电梯及其维保),防水工程、外墙真石漆质保期5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时。。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温工程5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5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式地址: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1S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340200MA2MU3QLXM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金玺商业广场主楼9层邮政编码:241000E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联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专业工程;(具体分工详细后附表)成员二名称: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格,承担本格,承担,专业工程;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体成员因自己负责部分的工程给联合体其他成员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工程量划分,对各自负责部分的工程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联合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牵头人应予全额赔偿。不发生效力,相关损失、责任及不利后果等由牵头人独立承担,因此导致其他成员损失的,其他成员同意而擅自对外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文件,以及承诺、担保等,均对联合体其他成员意以联合体的名义签订其他补充条款或者对外签署与本项目无关的文件,牵头人未经联合体3.联合体牵头人关于投标文件与合同的制定需经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不得未经全体成员同织和协调工作。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1.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下简称招标人)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安徽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安徽工程大学(招标人名称)(以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成员二名称: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体协议书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2年11月30日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项且工程量划分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金额金额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金额金额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训练中心-地上(土建)研究生公寓-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训练中心-地下室(土建)工程训练中心-安装工程训练中心-安装研究生公寓-室外工程(景观)工程训练中心室外安装工程训练中心室外安装研究生公寓-室外工程(绿化)研究生公寓(土建)研究生公寓(土建)工程训练中心-室外工程(排水)工程训练中心-室外工程(排水)研究生公寓(土建)工程训练中心-室外工程(排水)工程训练中心-室外工程(排水)研究生公寓-室外工程(排水)工程训练中心-室外工程(绿化)研究生公寓-安装工程训练中心-室外工程(景观)工程训练中心-室外工程(景观)研究生公寓-安装研究生公寓-室外安装工程训练中心-土石方工程合计合计总计总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研究生公寓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