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应用信息化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东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MB193800920221602
二、合同名称:东阳市共享田园数字应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DYSC2022-123
四、项目名称:东阳市共享田园数字应用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东阳
联系方式:0579-86650717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地 址:西市街155号
联系方式:1530579382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阳市共享田园数字应用信息化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8095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1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服务标准: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18095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共亨田园合同.pdf共亨田园合同.pdf
东阳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东阳市共享田园数字应用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YSC2022-123合同号:甲方(买方):东阳市农业农村局乙方(卖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鉴证方(招标方):东阳市思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11月18日东阳市思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共享田园数字应用信息化建设项目_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乙方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东阳市共享田园数字应用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详细功能需求”“运维要求(免费质保期)及售后服务保障”“项目整体建设基本要求”。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仟壹佰捌拾万玖仟伍佰陆拾整元(¥11809560.00元)人民币,详见附件1:详细内容清单。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第1页共14页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分包商浙江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华鑫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允许转包;2.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质保期1.本项目软件系统部分质保期(免费服务期)为1年,硬件部分质保期(免费服务期)为3年。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与维修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八、合同履行时间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21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九、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在乙方提交相应金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试运行期满3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项目运维服务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第2页共14页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6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二、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项目最终验收: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组织验收,交易中心或市采购办抽验,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第3页共14页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履行(指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项约定完成项目)的,乙方应按每日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完成项目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履行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造成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生效。2.本合同、本合同附件以及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均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4页共14页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六份,东阳市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后附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理开户银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鉴证方签约时间:20m.12.2签约地点第5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应用信息化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