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容县财政局2022)



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796036220223403

二、合同名称: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YLZC2022-G3-210370-GXKY
四、项目名称: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容县财政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沿江北街87号
联系方式:0775-5320636
供应商(乙方):广西火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
联系方式:185078127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审计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参与审核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服务要求:按征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如政策有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服务标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按现行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办法规定的执行。

2.合同金额(元):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标项二)(上传).pdf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标项二)(上传).pdf

容县政府采购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2-G3-210370-GXKY征集人:容县财政局入围供应商:广西火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标项二)容县财政局甲方(征集人):乙方(入围供应商):广西火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按照征集文件约定的事项以及协议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采购计划号:YLZC2022-G3-41923)2、项目编号:YLZC2022-G3-210370-GXKY3、标项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4、框架协议期限:本框架协议的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1月25日起到2024年11月24日为本协议的执行期限。5、供应商可承接的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具体数量及投资额以实际签订采购合同为准。6、如有跟踪评审的项目无法在协议期限完成的,服务单个项目的供应商顺延服务时间,直至项目完成。7、甲方与乙方根据入围结果签订本框架协议。8、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容县财政局。9、成果文件:供应商应按征集人开具的委托书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评审结果、计算底稿、相关电子文档。第二条协议信息1、协议价格阶梯投资额T(人民币)T500万元T1000万元T3000万元≤TTW5000万元决算协审费率1.5%1.4%1.2%1.0%0.9%(1)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费率(双方签订合同的费率)确定方法:按本标项相应档次费率作为成交决算评审服务费率,也是双方签订框架协议的费率。(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评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2、协议内容:(1)负责征集人委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2(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征集人委托的评审工作转交或分包给第三方完成。(3)入围供应商被征集人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征集人各类评审项目的委托。成交供应商接到项目通知后应按时响应并安排人员作资料接收等相关工作,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相关评审服务,并在接收资料后按时递交成果文件。(4)严格按照征集人提出的评审时限及评审工作流程细则要求,确保在对征集人承诺的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按时按质将评审资料归档。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可根据各类服务项目的类别和规模情况,依据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4、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乙方在签订本框架协议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取消其入围资格;乙方在签订本框架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①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③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④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入围供应商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框架协议或合同、无法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①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除单个分标内剩余供应商不足1家的情况外,不再补充征集入围供应商。5、服务效率(1)供应商接到征集人委托的任务后须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征集人处接收项目资料,并在24小时内开展实质性工作。(2)项目竣财务决算评审时限要求:阶梯投资额T(人民币)T500万元T1000万元T3000万元TTW5000万元审核时限(天)5日历天7日历天10日历天13日历天15日历天注:对特大型项目、取证内容多且复杂、难度大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项目,相应延长评审时限。36、服务质量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实施评审事项,遵守职业道德。对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核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发表专业意见,出具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评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征集人对评审单位递交的财务决算评审成果进行复审,如发现重大错报【工程概算价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累计错报金额误差超过±2%,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累计错报金额超过±50万元】的,将扣减评审单位10%评审服务费。(3)征集人或入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框架协议另一方提出任何征集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框架协议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征集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入围供应商提供的不符合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服务的,征集人有权拒绝接受。(4)在服务有效期内,供应商未能按征集人要求开展评审工作的,影响到项目评审进度或质量的,经征集人提出后拒不改正的,征集人有权将其列入评审单位黑名单,并取消其为期2年的评审资格,并清退出入围名单。7、服务保障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供应商应基于审慎原则,保障及时响应、人力资源充足、专业能力匹配,具备以下能力:(1)限时办结的能力。项目评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成交供应商与征集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严格遵守项目评审时限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工作,并向征集人提交合同规定质量数量的成果文件及电子文档,且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2)提供本地服务的能力,且供应商须投入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技术人员、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①项目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拟投入评审人员需到项目地配台征集人完成承接核验资料、项目对数、现场踏勘、复核争议、项目归档等相关工作。②拟投入评审人员需有本地化办公能力,可根据征集人要求配合出差。③拟投入评审人员需熟悉广西造价信息及造价依据规则等。④承担重大、复杂项目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充足、经验丰富的团队承担重大、复杂的项目评审工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的能力。在遵守广西区内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下,保质、限时完成项目评审服务。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在疫情防控非常态化情况下,完成项目评审服务所执行具体措施和本地化服务方案。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隔离人员、核酸检测、停工等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第二条评审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41、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计算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某工程项目审定工程总投资额×决算评审费率2、除提供增值服务的零星项目的评审工作外,若评审项目金额较小,按上述标准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3、服务费按项目申请支付,供应商在申请服务费时,应填写支付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后送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再由征集人或征集人督促建设单位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4、合同履行期间,如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可视情况终止合同。涉及到所承接项目的评审服务费,可延期或拒绝支付服务费。5、如因工程变更及其他非供应商的原因中途需停止评审工作的,征集人视供应商完成工作量情况来计算评审服务费,且该项评审服务费不超过完成整个项目费用的60%。6、若供应商在未出具任何评审结论的情况下,原则上委托方不支付任何服务费。7、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含有土地成本的,如土地成本不需进一步评审的,不计入评审服务费计费基数。第三条权利和义务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采购需求及本框架协议约定的事项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定成交供应商(2)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本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等文件对乙方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收集并公开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如发现乙方违反征集文件或本协议或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承诺,甲方有权暂停或解除乙方的框架协议。(3)甲方有权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清退或补充等相关事宜。(4)甲方有权对乙方拟投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并有权随时了解合作过程中乙方单位工作人员及拟投入人员的变动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5)有权派出监督人员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按计划与合同协议约定完成本项目,并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与项目有关人员有意串通增大工程量或弄虚作假增加评审金额的,经查实按违约责任处理。(7)甲方应负责协调与所评审项目有关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8)甲方应当在出具审核委托书的三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所审核工程有关的资料。(9)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建设单位或与所评审工程有关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如工程项目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确定调整后立即通知乙方。(10)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所评审工程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5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本协议约定收取评审服务费用的权利。(2)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考核。(4)有义务保守执业过程中悉知的甲方、征集人和项目业主的商业秘密。(5)有义务将本单位员工花名册(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务、岗位、联系方式)及拟投入人员名单(含管理与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须与响应文件的拟投入人员名单完全相同,并附上通讯方式及个人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甲方登记备案,并向甲方及时上报合作过程中本单位审核员的变动情况。(6)甲方对乙方的办公场所及人员进行检查时,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7)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的评价及反馈机制,严格履行服务承诺。(8)严格履行合同文件(含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保证甲方项目的相关工作质量和进度。(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资源配置。(10)乙方评审人员(包括主审、协审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如乙方因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1)乙方应履行回避义务。乙方以及乙方评审人员如存在可能影响本合同所安排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告知甲方,并终止本采购合同或更换存在利益关联的评审人员。如果乙方与所评审项目(或该项目的送审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应主动告知甲方并终止采购合同;如果所安排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项目(或该项目的送审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应主动告知甲方并更换评审人员。(12)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并在审核工作完成后,完整交回甲方。(13)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可能委托项目的指派及分配,并了解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后仅代表取得入围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资格,不等同于可确保直接承接相应数量的项目评审工作并获得相应项目的评审服务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原因而未能履行合同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书面督促乙方履行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进行整改;如乙方在上述时间未答复,或无故拖延履行合同,或经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咨询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6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该审核工程的审核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第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六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容县。第七条协议生效及其它1、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框架协议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框架协议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框架协议仍然有效。4、下述框架协议附件为本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成交通知书(2)征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3)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响应函(5)开标一览表(6)响应服务技术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45(8)响应文件(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10)其他与本框架协议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5、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采购代理机构存副本一份。甲方:容县财政局(章)2022年11月25日乙方:广西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章)Y2022年11月25日单位地址:容县容州镇沿江北街87号单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10号楼18层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5-5320636电话:18977507838邮政编码:537500邮政编码:530031开户银行:建行五象广场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火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账号:450501604663096666668附件1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我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1.向征集人提供的公司及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2.在评审服务过程中,不得使用未报征集人登记备案的从业人员;3.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发出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4.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征集人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5.不采用行赔、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评审业务;6.不与征集人或投标人串通,泄露招标控制价编制定价信息;7.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有意增大或减少工程量、弄虚作假增加评审额、有意使工程量清单漏项,影响项目评审的客观、公正性;8.不向利益相关方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9.不向外界泄露评审工作机密;10.不为公司从事具体评审工作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11.不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12.不接受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的宴请及各类娱乐活动。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广西火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2年11月25日9容县政府采购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2-G3-210370-GXKY征集人:容县财政局入围供应商:广西乐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附件1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我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1.向征集人提供的公司及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2.在评审服务过程中,不得使用未报征集人登记备案的从业人员;3.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发出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4.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征集人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5.不采用行赔、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评审业务;6.不与征集人或投标人串通,泄露招标控制价编制定价信息;7.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有意增大或减少工程量、弄虚作假增加评审额、有意使工程量清单漏项,影响项目评审的客观、公正性;8.不向利益相关方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9.不向外界泄露评审工作机密;10.不为公司从事具体评审工作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11.不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12.不接受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的宴请及各类娱乐活动。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广西乐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0802332022年11月25日9容县政府采购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2-G3-210370-GXKY征集人:容县财政局入围供应商:广西信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标项二)甲方(征集人):容县财政局乙方(入围供应商):广西信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按照征集文件约定的事项以及协议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2、项目编号:YLZC2022-G3-210370-GXKY(采购计划号:YLZC2022-G3-41923)3、标项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4、框架协议期限:本框架协议的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1月25日起到2024年11月24日为本协议的执行期限。5、供应商可承接的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具体数量及投资额以实际签订采购合同为准。6、如有跟踪评审的项目无法在协议期限完成的,服务单个项目的供应商顺延服务时间,直至项目完成。7、甲方与乙方根据入围结果签订本框架协议。8、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容县财政局。9、成果文件:供应商应按征集人开具的委托书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评审结果、计算底稿、相关电子文档第二条协议信息1、协议价格阶梯投资额T(人民币)T500万元T1000万元T3000万元TTW5000万元决算协审费率1.5%o1.4%1.2%o1.0%0.9%(1)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费率(双方签订合同的费率)确定方法:按本标项相应档次费率作为成交决算评审服务费率,也是双方签订框架协议的费率。(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评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2、协议内容:(1)负责征集人委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2(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征集人委托的评审工作转交或分包给第三方完成。(3)入围供应商被征集人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征集人各类评审项目的委托。成交供应商接到项目通知后应按时响应并安排人员作资料接收等相关工作,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相关评审服务,并在接收资料后按时递交成果文件。(4)严格按照征集人提出的评审时限及评审工作流程细则要求,确保在对征集人承诺的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按时按质将评审资料归档。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可根据各类服务项目的类别和规模情况,依据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4、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乙方在签订本框架协议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取消其入围资格;乙方在签订本框架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①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③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④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入围供应商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框架协议或合同、无法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①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除单个分标内剩余供应商不足1家的情况外,不再补充征集入围供应商。5、服务效率(1)供应商接到征集人委托的任务后须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征集人处接收项目资料,并在24小时内开展实质性工作。(2)项目竣财务决算评审时限要求:阶梯投资额T(人民币)T500万元T1000万元T3000万元TTW5000万元审核时限(天)5日历天7日历天10日历天13日历天15日历天注:对特大型项目、取证内容多且复杂、难度大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项目,相应延长评审时限。6、服务质量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实施评审事项,遵守职业道德。对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核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发表专业意见,出具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评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征集人对评审单位递交的财务决算评审成果进行复审,如发现重大错报【工程概算价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累计错报金额误差超过±2%,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累计错报金额超过±50万元】的,将扣减评审单位10%评审服务费。(3)征集人或入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框架协议另一方提出任何征集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框架协议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征集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入围供应商提供的不符合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服务的,征集人有权拒绝接受。(4)在服务有效期内,供应商未能按征集人要求开展评审工作的,影响到项目评审进度或质量的,经征集人提出后拒不改正的,征集人有权将其列入评审单位黑名单,并取消其为期2年的评审资格,并清退出入围名单。7、服务保障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供应商应基于审慎原则,保障及时响应、人力资源充足、专业能力匹配,具备以下能力:(1)限时办结的能力。项目评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成交供应商与征集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严格遵守项目评审时限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工作,并向征集人提交合同规定质量数量的成果文件及电子文档,且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2)提供本地服务的能力,且供应商须投入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技术人员、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①项目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拟投入评审人员需到项目地配台征集人完成承接核验资料、项目对数、现场踏勘、复核争议、项目归档等相关工作。②拟投入评审人员需有本地化办公能力,可根据征集人要求配合出差。③拟投入评审人员需熟悉广西造价信息及造价依据规则等。④承担重大、复杂项目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充足、经验丰富的团队承担重大、复杂的项目评审工作。5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的能力。在遵守广西区内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下,保质、限时完成项目评审服务。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在疫情防控非常态化情况下,完成项目评审服务所执行具体措施和本地化服务方案。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隔离人员、核酸检测、停工等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第二条评审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1、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计算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某工程项目审定工程总投资额×决算评审费率2、除提供增值服务的零星项目的评审工作外,若评审项目金额较小,按上述标准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3、服务费按项目申请支付,供应商在申请服务费时,应填写支付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后送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再由征集人或征集人督促建设单位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4、合同履行期间,如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可视情况终止合同。涉及到所承接项目的评审服务费,可延期或拒绝支付服务费。5、如因工程变更及其他非供应商的原因中途需停止评审工作的,征集人视供应商完成工作量情况来计算评审服务费,且该项评审服务费不超过完成整个项目费用的60%。6、若供应商在未出具任何评审结论的情况下,原则上委托方不支付任何服务费。7、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含有土地成本的,如土地成本不需进一步评审的,不计入评审服务费计费基数。第三条权利和义务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采购需求及本框架协议约定的事项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定成交供应商。(2)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本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等文件对乙方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收集并公开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如发现乙方违反征集文件或本协议或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承诺,甲方有权暂停或解除乙方的框架协议。(3)甲方有权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清退或补充等相关事宜。(4)甲方有权对乙方拟投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并有权随时了解合作过程中乙方单位工作人员及拟投入人员的变动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5)有权派出监督人员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按计划与合同协议约定完成本项目,并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与项目有关人员有意串通增大工程量或弄虚作假增加评审金额的,经查实按违约责任处理。(7)甲方应负责协调与所评审项目有关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8)甲方应当在出具审核委托书的三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所审核工程有关的资料。(9)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建设单位或与所评审工程有关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如工程项目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确定调整后立即通知乙方。(10)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所评审工程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5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本协议约定收取评审服务费用的权利。(2)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考核。(4)有义务保守执业过程中悉知的甲方、征集人和项目业主的商业秘密。(5)有义务将本单位员工花名册(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务、岗位、联系方式)及拟投入人员名单(含管理与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须与响应文件的拟投入人员名单完全相同,并附上通讯方式及个人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甲方登记备案,并向甲方及时上报合作过程中本单位审核员的变动情况。(6)甲方对乙方的办公场所及人员进行检查时,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台。(7)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的评价及反馈机制,严格履行服务承诺。(8)严格履行合同文件(含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保证甲方项目的相关工作质量和进度。(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资源配置。(10)乙方评审人员(包括主审、协审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如乙方因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1)乙方应履行回避义务。乙方以及乙方评审人员如存在可能影响本合同所安排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告知甲方,并终止本采购合同或更换存在利益关联的评审人员。如果乙方与所评审项目(或该项目的送审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应主动告知甲方并终止采购合同;如果所安排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项目(或该项目的送审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应主动告知甲方并更换评审人员。(12)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并在审核工作完成后,完整交回甲方。(13)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可能委托项目的指派及分配,并了解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后仅代表取得入围2022-2024年容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资格,不等同于可确保直接承接相应数量的项目评审工作并获得相应项目的评审服务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原因而未能履行合同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书面督促乙方履行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进行整改;如乙方在上述时间未答复,或无故拖延履行合同,或经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咨询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6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尖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该审核工程的审核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第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六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容县。第七条协议生效及其它1、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框架协议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框架协议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框架协议仍然有效。4、下述框架协议附件为本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成交通知书(2)征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3)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响应函(5)开标一览表(6)响应服务技术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45(8)响应文件(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10)其他与本框架协议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5、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采购代理机构存副本一份。ACCO.甲方:容县财政局(章)2022年11月25日乙方:西信君会计师事事务所有限公司(章)LALL会君君IXNYnS4509022022年11月25日单位地址:容县容州镇沿江北街87号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3号德瑞花园6号楼192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5-5320636电话:0775-2097496邮政编码:537500邮政编码:53002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林市东门支行开户名称:广西信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账号:21117020092010446198附件1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我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1.向征集人提供的公司及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2.在评审服务过程中,不得使用未报征集人登记备案的从业人员;3.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发出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4.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征集人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5.不采用行赔、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评审业务;6.不与征集人或投标人串通,泄露招标控制价编制定价信息;7.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有意增大或减少工程量、弄虚作假增加评审额、有意使工程量清单漏项,影响项目评审的客观、公正性;8.不向利益相关方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9.不向外界泄露评审工作机密;10.不为公司从事具体评审工作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11.不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12.不接受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的宴请及各类娱乐活动。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7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酒信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启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2年1月25日4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