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模块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2022)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HYGS-C2022-0075001
二、合同名称:江苏省国控二期灌区取用水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新项目国控二期传输模块更新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JSZC-320000-HYGS-C2022-0075
四、项目名称:江苏省国控二期灌区取用水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1609室
联系方式:025-86338412
供应商(乙方):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
联系方式:177051472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江苏省国控二期灌区取用水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将405个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换为4G全网通版DTU,并满足监测站功能要求,接入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更换DTU的同时对测站进行基本维护。
联系方式:1770514727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98000.0元
合同金额:59.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7-0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2-07 11:40:03
九、其他补充事宜:国控二期灌区取用水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新项目(合同扫描件).pdf国控二期灌区取用水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新项目(合同扫描件).pdf

江苏省国控二期灌区取用水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新项目委托方(甲方):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汪晶联系方式:025-86338412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电话:025-86338412传真:受托方(乙方):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耿晓静项目联系人:王联系方式:13951752996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工业集中区电话:025-52305757传真:025-84529222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江苏省国控二期灌区取用水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新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和内容:将405个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换为4G全网通版DTU,并满足监测站功能要求,接入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更换DTU的同时对测站进行基本维护。2.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服务。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江苏省内2.技术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3.技术服务进度: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1/4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合格。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1年。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无(2)无(3)无2.提供工作条件:(1)必要的工作衔接与收集资料配合。3.其他:无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必要时。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元)(包干使用);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70%;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上元支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帐号:91320115793730467D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14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招标和合同要求。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按招标和合同要求。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业主指定。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_(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视情况支付合同总价的30%以1.上至100%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甲方原因除外)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应当视情况支付合同总价的10%以上至50%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汪晶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王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日常联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3/4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1.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无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3.技术评价报告:无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无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6.其他:无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2年7月日乙方:(盖章)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2年7月一日44成交通知书成交单位名称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南京亚楠鸿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成交项目名称江苏省国控二期灌区取用水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新项目江苏省国控二期灌区取用水监测站传输模块更新项目合同编号JSZC-320000-HYGS-C2022-0075采购人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碳商日期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7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成交价格59.8万元59.8万元59.8万元成交项目简介换DTU的同时对测站进行基本维护。将江苏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建成的405个灌区渠首取水监测站传输模块进行更新升级,更换为4G全网通版DTU,并满足监测站功能要求,接入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将江苏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建成的405个灌区渠首取水监测站传输模块进行更新升级,更换为4G全网通版DTU,并满足监测站功能要求,接入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将江苏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建成的405个灌区渠首取水监测站传输模块进行更新升级,更换为4G全网通版DTU,并满足监测站功能要求,接入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公章)采购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公章)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模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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