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 电热毯 干粉灭火器 消防水带 产品质量采购合同公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省市场局2022年第一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招标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07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000-15857-005-01
二、合同名称: 005包:电热毯(流通和生产领域)、低压电器(流通和生产领域)、干粉灭火器(流通和生产领域)、消防水带(流通和生产领域)
三、项目编号: JH22-210000-15857         
四、项目名称: 省市场局2022年第一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 18802496667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 139981424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还应符合《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
履约要求: 在有效服务期内,如中标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履约期限: 按中标后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期限内完成。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聂洪伟 赵原 常世玉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 电热毯 干粉灭火器 消防水带 产品质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