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



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合同-Ⅰ标段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7758420020222801

二、合同名称: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合同-Ⅰ标段
三、项目编号:CZZC2022-C3-020120-GXHY
四、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滨江路31号丽江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771-7986336
供应商(乙方):广西儒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16号美路庭园8号楼1单元7层1-602
联系方式:135580383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成江州区左州镇、那隆镇、驮卢镇、左江华侨农场,共1.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概算编制等内容。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提交报告送审稿成果,通过审查会后10日历日内将报告最终稿交付采购人。服务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合同金额(元):6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Ⅰ标儒泉)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合同.pdf(Ⅰ标儒泉)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合同.pdf

政采云”平台合同编号:11N07758420020222801崇左市政府采购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合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2-C3-020120-GXHY采购计划编号:JZZC2022-C3-00597-001州区农业农左门A81票可采购人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CSNN皖NNS4514成交供应商:广西儒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12月日目录...第一部分合同书第二部分合同附件C同合長照书00280200909000来1a00-54-62020第一部分合同书2022年11月22日,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以竞争性碳商方式对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专家评定,广西儒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该本项目I标段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广西儒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采购文件及“响应报价”(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响应文件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物1.2.1标的物1信息1.2.1.1名称: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I标段;1.2.1.2数量:1项1.2.1.3项目地点:崇左市江州区左州镇、那隆镇、驻卢镇、左江华侨农场1.2.1.4技术标准:国家、农业部、水利部颁布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1.2.1.5工程规模: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左州镇、那隆镇、驻卢镇、左江华侨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05万亩,实际工程规模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面积为准。1.2.1.6勘察设计内容及范围:1.2.1.6.1勘察内容及范围: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和规定,采用国家、农业部、水利部现行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政策法规进行项目的勘察工作。1.2.1.6.2设计内容及范围: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和规定,根据建设需求采用国家、农业部、水利部现行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政策法规进行工程设计、投资概预算、工程效益分析与评价等进行分析设计,主要内容(1:1000地形图测量、规划设计方案编制)1.2.1.7勘察设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2020修订稿)、《农业机械田间行走道路技术规范》(NY/T2194—2012)《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节水灌溉技术规范》(GB/T50363—2006)等国家、农业部、水利部门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1.3价款1.3.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元)1I标段(左州镇、那隆镇、驻卢镇、左江华侨农场)660000.00总价(元)总价(元)660000.001.3.2本合同的勘察设计收费以固定成交单价为准,暂定合同价总价: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元),项目片区计划实施面积1.05万亩,即成交单价为62.8571元/亩。最终规划面积以批复文件为准,设计费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勘测设计费金额,超出批复金额以批复文件为依据,不超出概算批复金额的以成交金额为准,结算金额以项目实施实际亩数计算为准。1.3.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乙方完成项目勘测提交成果,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批复、提交施工图设计给甲方,且施工设计图合格,在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前完成图纸会审、交付控制点后,乙方可申请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60%;乙方配合完成项目施工过程中测、分地块、设计变更等服务内容后,甲方支付至实际合同总金额的90%;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2申请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即实际合同总费用的10%。1.3.4本次勘测设计内容为:1:1000地形图测量、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如实际规划需进行农户地块面积核定测量、土地整治完成后农户地块面积分配的,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增加费用按《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江州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燕基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7)33号)文件取费标准取费。市江州1.3.5本合同的费用支付和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1.4发票开具方式:乙方按付款方式节点将请款函与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递交给甲方。51401.5标的物交付期限、地点、方式和服务期限1.5.1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提交报告送审稿成果,通过审查会后10日历日内将报告最终稿交付采购人;1.5.2成果文件份数: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送审稿10份,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报批稿4份:初步设计批复后3日内提交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图纸、和预算8份等;1.5.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违约责任1.6.1甲方责任1.6.1.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勘察设计费。1.6.1.2甲方及时(如不能按时提供,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相应顺延)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批准文件及专题等有关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审定的正确性、可靠性负责。1.6.1.3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和问题及时审定和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协调解决乙方在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中与有关单位的关系。1.6.1.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成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1.6.1.5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果甲方要求变更建设方案、筹资方案、设计项目、规模,应另增付设计费给乙方,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相应顺延。在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额勘察设计费。1.6.1.6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文件不准确或错误(可预见除外),导致乙方返工,甲方除支付乙方的返工费外,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也相应顺延。1.6.1.7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设计收费标准时,应相应调整勘察设计费用。1.6.2乙方责任1.6.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1.6.2.2乙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如果调整和修改的内容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方案、筹资方案、工程规模、设计项目,甲、乙双方就调整和修改工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1.6.2.3乙方负责解答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技术问题,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1.6.2.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文件和基础资料。1.6.2.5需要甲方审定的设计方案及需要甲方答复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提出。1.6.2.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1.7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8.1将争议提交崇左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8.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合同生效1.9.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9.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9.3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9.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农业农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力。可1.9.6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终止。2601.9.7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肆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广西儒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转永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140200775842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NG0B98T农超智联系人:联系人:罩忠赞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滨江路31号丽江大厦八楼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16号美路庭园8号楼1单元7层1-602邮政编码:530022邮政编码:530000电话:0771-7986336电话:1577735109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泰路支行开户帐号:开户账号:6602001249898000105第二部分合同附件成交通知书广西情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CZZC2022-C3-020120-GXHY采购文件中的崇左市江州区2023年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分标1,确定你公司成交,成交价格为660000元,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你公司响应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采购文件),报我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采购人联系人:刘工电话:0771-7986336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工电话:0771-5789767百管理方程项日工广西华义2022年123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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