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2022)



一、合同编号:11N00296066220223201

二、合同名称: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TCG2022047
四、项目名称: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聪园路118号
联系方式:86293265
供应商(乙方):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4楼
联系方式:135868229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5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软件的研发、建设、维保等服务要求:1、未来社区一体化系统建设;2、未来社区场景数字应用;3、社区级应用建设;4、街道级数据驾驶舱建设。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时间:全套系统建设期为服务合同签订后二年内完成。单个社区或街道驾驶舱为采购人软件研发实施指令发出后120日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35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pdf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pdf

宁波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采购人(委托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供应商(受托方):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定日期:2022年11月18日签定地点:浙江宁波镇海购管理办公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合同采购人(甲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供应商(乙方):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本合同所涉及项目的承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1条定义:1、“可交付件”指附件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2、“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将可交付件完成部署并实现系统的正常经营运转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3、“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果道、技术诀窃、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4、“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第2条项目名称: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第3条项目完成期:全套系统建设期为服务合同签订后二年内完成。单个社区或街道驾驶舱为采购人软件研发实施指令发出后12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软件的研发、建设、调试并移交采购人试运行。第4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指南等要求第5条软件内容:1、未来社区一体化系统建设:2、未来社区场景数字应用:3、社区级应用建设:4、街道级数据驾驶舱建设。第6条项目经费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总价项目完成期镇海区招宝山街全套系统建设期为服务合同签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全套系统建设期为服务合同签(大写)叁佰伍拾万元道未来社区一体订后二年内完成。单个社区或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整人民币,(其中:单个化智慧服务系统务系统软件的研发、街道驾驶舱为采购人软件研发社区450000元、街道级项目建设、维保等实施指令发出后120日历天内数据驾驶舱350000元)完成系统软件的研发、建设、2调试并移交采购人试运行。上述合同价是履行合同的全税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采购内容[模型的建立、软件的研发、培训及后续服务等】的诸如前期路勘费(含交通与食宿)、数据库的建立和录入、系统开发费、开发系统所需软件使用费、人工投入费等、数据及平台对接费、测试费、运营测试及维护费、软件封装费、资料费、培训费(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培训教材费等全部费用)、后续服务费、管理费、税金、资料费、风险费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注:7个社区分别为:白龙社区、西门社区、顺隆社区、后大街社区、城东社区、涨罐碘社区、车站路社区。付款条件与方法:单个社区或街道驾驶舱以下简称子项目,子项目采购人软件研发实施指令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子项目所对应合同款的40%;子项目试运行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所对应合同款的30%:子项目终验通过且通过省未来社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对应子项目尾款。付款方式:乙方取得每期的项目经费时,应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并提交符合业主项目经费列支的付款申请,甲方在收齐全部请款资料后一个月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的银行账户、账号名称分别为:账户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265623716.第7条维护条款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正常地运行;提供7日×24小时响应维护服务;2.服务专员:沈晗电话:150584217233.乙方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性维护,在免费维护期内,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现场支持的,成交服务商应在2小时内达到现场功能上的修补和完善,24小时1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4内提出解决方案,48小时内解决问题: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小时内解决问题:系统严重故障,导致系统瘫疾,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解决问题。在免费维护期内,对于因软件原因导致故障的,处理未能在上述要求时间内恢复,将视作违约。.由甲方负费日常性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更断、数招维护和系统管理,乙方提供必发的技术性协助5.本项目前一年免维护费及软件升级费;维护起始期从单个社区或街道驾驶舱系统选过终验之日起分别计算。第8条技术指标乙方应按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若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时)、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供与服务有关技术资料第9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1.技术资料清单:相关项目所需资料,2.提供时间和方式:双方协商。3其他协作事项:责任人员协调沟通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双方协商。第10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现场实施交付,数量为:。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见本合同条款第三条及第四条。第11条项目验收1、验收标准:本项目采用现场验收方式验收,验收标准以符合相关附件所提供的功能和甲方的要求为准。2、验收由双方人员共同参与。系统开发、安装及测试完成后,经乙方内部测试通过,即可按照项目进度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联网初验,所有系统功能模块符合本协议要求,能够正常运行。同时乙方须提供软件文档(包括《用户需求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手册》、《数据字典》、《系统部署文档》)以及可安装的程序运行文件,软件文档部分的验收通过后,即视为初验通过。3、初验完成,单个社区或街道驾驶舱系统整体试运行一个月后,初验遗留问题已解决,乙方确认系统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即通知甲方系统已准备就绪,等待最终验收。当系统通过测试时即终验完毕,甲方向乙方签发终验报告。4、系统达到验收条件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5、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确认。6、甲方验收不合格,应出具书面的异议;甲方急于通知或者自验收申请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自动验收合格。7、验收分初验和终验两次,初验通过且系统试运行一个月后进行终验。验收可进行多次,如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加以修改纠正,直到验收合格为止8、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项目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20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9、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项目未通过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如系上述故障之外的原因,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第12条项目联系人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方昌航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俞江尧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协调双方工作积极密切配合相关工作按照进度完成开发任务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13条条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1、按本合同的付款条款支付所需款项。2、负责项目中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3、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系统的实施工作。4、组织人员和乙方人员一起组成验收小组,并安排场地和设备,进行系统的验收工作乙方责任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甲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及数据初始化,并与甲方一起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2、对甲方进行一年内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培训、技术支持:3、无偿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软件使用文档,包括《操作手册》等,并保证上述文档的清晰、完整和正确。方对甲方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造成的数据去失导收的费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规范使用软件或软件被盗、损失、损取、误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5、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6、乙方已作出无推楼承诺: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并在得到买方或相关供应商通知后,须立即派工程师到场,全力协助买方或相关供应商,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第14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此研究开发成果的所有权、软件著作权及专利申请权归甲(甲、乙、双)方所有。2.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甲、乙、双)方享有。3.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可以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甲、乙、双)方所有。4.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甲、乙、双)方所有。5.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6.委托研究开发的此平台未上线运营前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功能、业务流程、数据及数据参数、甲方运用此平台进行的业务计划和规划等属于甲方保密信息,相关信息仅限此平台研究开发技术人员知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予其他无关人员。在平台上线后甲方尚未公开的此平台及项目中所涉保密信息乙方亦遵守此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第15条违约责任1、交付违约。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如交付时间延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约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的2%/天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1)每延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元/天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2)如延期时间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甲方由此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并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直接和间接损失。2、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3、其它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2%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4、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7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第16条不可抗力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因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的限制而导致研发失败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各自的损失负责;研发部分失败的,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研发成功的那部分技术成果即可,2.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开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政策因素:7个规划创建的未来社区,只是当下政策的预估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则该社区工作内容按甩项处理,中如遇政策原因等,致使个别社区取消软件开发建设的,7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采购人提出索赔。第17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镇海区。为维权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担保因乙方违约引起甲方诉讼维权的,乙方应承担甲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第18条附则1、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招标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澄清或承诺,作为合同附件,对合同条款具有补充作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丁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友好协商,并签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两方各执叁份。第19条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乙方提交全额履约保证金35000元并经合同主体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甲方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盖章)乙方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单位负责大签约代表:邮政编码:电话: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单位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聪园路118号日期:2022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约代表: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驼支行银行帐号:201000265623716单位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日期:2022年11月18日附件一:保密协议甲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乙方: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双方就_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的服务工作签订如下保密协议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等)仅限于乙方参加甲方服务所需,资料中沙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责任,乙方保证对甲方递交的资料、信息提供完善的保密措施,不得复制以上的任何资料,或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员工在任何时候的泄密将视为乙方的泄密。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归还从甲方直接获得或间接获得的所有资料如所有图纸、说明、技术数据以及其它任何资料。2、在本协议期间,乙方作为履行服务之结果,均应当为甲方之财产,且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3、乙方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保密责任3.1并非因乙方之错误而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3.2在乙方按照本协议获得该信息之前,即由乙方拥有的信息,且该信息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甲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它方3.3由乙方从某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合理理由认为该第三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不承担保密义务:3.4由乙方为乙方雇员独立开发的信息,且该信息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信息。3.5乙方在按照本协议履行服务过程中可能会积累知识,并在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将此类知识用于其日常业务。4、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违反,视作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5、本协议有效期10年,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重新签章。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18日第三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它企业和个人。(七)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不得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股票、债券等。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三)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贵重物品等。(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三)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对方二1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贵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廉洁从业责任书。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赔略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乙方:宁波市镇海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为规范甲乙双方就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未来社区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项目服务工作的商件二:康洁从业责任书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2年11月18日仍按本责任书规定处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单位:(盖车)第五条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第四条违约责任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3,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管理权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2022年11月18日乙方单位:(盖章)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智慧服务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