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修编采购合同公告(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山华侨农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30]YX[CS]2022010的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山华侨农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010319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项)
按招标文件要求
59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甲方提供编制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所需的技术资料后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常山华侨农场总体规划(2018-2030)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4.3交付条件: 2023年2月完成初稿编制,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报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审查通过并取得批复,视为完成该项工作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环评对象:常山华侨农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5.2、环评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进行编制。 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重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规划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问题;回顾常山华侨农场上一轮规划用地开发、布局结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实施情况,分析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分析规划区域现存的主要资源、环境、生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途径。(2)生态环境要素影响分析。通过对规划实施后的污染源强预测,重点分析南、北翼工业园规划规模、功能布局、产业发展等对资源生态环境要素和周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进而分析论证其环境合理性。(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本次修编后的规划实施对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以及地表水、大气等环境的压力状况,分析区域的资源环境能否承载规划的实施。结合“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对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论证。(4)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次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和产业结构等方面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提出预防、减缓和修复补救措施。(5)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依据规划区生态敏感及保护目标、规划区功能布局,明确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并提出管控措施要求;根据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和改善目标、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产污特征,提出环境质量底线清单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根据规划区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结合区域环境制约因素和定位,提出规划范围内的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5.3、技术和服务要求 (1)相关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应及时主动向业主单位对接环评存在问题。 (3)应按时完成编制任务,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向采购人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中标方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的编制具体流程开展环境影响评级按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报告能通过专家评审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5.4、编制流程 (1)现场踏查:由环评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环评现场进行考察项目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 (2)资料收集:环评单位列出资料清单,由业主单位收集后向环评单位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3)公示:环评单位对项目在网上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10工作日,环评单位同时编写环评报告书。 (4)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10工作日。 (5)评估中心评估:环评单位完成报告编制后,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6)报送审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出具正式环评报告,送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获得环评批复,完成本次环评技术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验收期次说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2023年2月完成初稿编制,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报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审查通过并取得批复,视为完成该项工作。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即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元)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技术咨询工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当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 10.2因甲方提供资料、数据,或文件导致乙方所作出的技术咨询工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所造成乙方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价支付。 10.3 技术咨询成果因乙方原因出现错误或疏漏,所造成损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漳州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5.1为保证乙方有效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技术资料: 1)常山华侨农场总体规划修编文本、图集(提供电子版),规划中必须包含规划区位图、功能结构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原始地类构成图、用地功能规划图、产业布局图、给排水规划、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拟入驻企业分布情况等。 2)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常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发展规划; 3)常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基本农田分布情况)、林业规划(含生态公益林分布情况)、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等; 4)评价范围内工业企业分布情况、环保执行情况、污染源情况等; 5)拟招商引资(已建、在建、待建)企业基本情况及分布情况; 6)原规划的相关部门意见和环评的审查意见; 7)报告书编制需要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8)委托书。 (2)工作条件: 1)配合乙方进行调研、现场踏勘及各相关部门的资料收集工作; 2)配合乙方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和专家意见咨询工作。 (3)提供上述协作事项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技术资料; 2)未能如期或切实提供上述协作事项,交付期相应顺延。 15.5.2履行合同双方应遵守如下保密义务: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和经营信息):接受乙方提供咨询成果;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接触咨询成果人员; 3)保密期限: 5年; 4)泄密责任: 依《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和经营信息):接收甲方提供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接触资料人员; 3)保密期限: 5年; 4)泄密责任:依《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5.5.3本合同有效期内技术咨询成果所有权:技术咨询成果归乙方所有。 15.5.4本合同变更须得到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书面变更请求,10日内未予答复则视作变更成立: (1)规划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2)公众强烈反对,致使环评编制无法继续; (3)不可预见原因导致必须变更合同。 15.5.5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本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合同主体灭失等。 (2)经双方协商同意。 。
甲方: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
常山开发区机关大院224室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56号核应急指挥中心5至7层
单位负责人:
阮授智
单位负责人:
陈志扬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钟启俊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528044396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
账号:
12252000000401657
签订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总体规划修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