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市政污水管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马鞍山高新区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2)
慈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
合同公示信息
合同编号
皖E0-15-2022-5306001
合同名称
慈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
标段名称
慈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
合同甲方名称(发包人)
马鞍山高新区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名称(承包人)
安徽景湖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3,956,846.67
金额单位
元
合同期限
120日历天
合同签署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合同完成日期
2023年04月07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合同附件
详见附件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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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时间:2022-12-12 15:07:43
办理时间:0天17小时24分
附件
公告.pdf公告.pdf
G-5306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合同.pdfG-5306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合同.pdf
合同编号皖E0-15-2022-5306001合同名称慈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标段名称慈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金9合同甲方名称(发包人)8马鞍山高新区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乙方名称(承包人)安徽景湖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956,846.67金额单位元合同期限120日历天合同签署日期2022年12月09日合同完成日期2023年04月07日质量要求合格合同附件详见附件免责声明本页面合同数据由发包人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马鞍山高新区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景湖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慈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慈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2.工程地点: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产业园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马慈经发〔2021〕106号。4.资金来源:其他投资。5.工程内容:慈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部市政污水管工程施工内容包括:(1)团旗山路;(2)同舟路;(3)金水路;(4)银杏大道;(5)金南路;(6)笔架山路;(7)赤口路;(8)茂林路;(9)陶甸路;(10)牡丹江路;(11)卜家庄路;(12)海螺大道;总计12条道路污水管道淤堵段管井疏通及损坏段污水管拆除更换,砼及沥青道路破除恢复,其中管道疏通约823m左右,管道更换约1275m左右,最大管径DN500,部分管道采用非开挖原位修复,具体修复方式依据现场实况确定。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承包。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伍万陆仟捌佰肆拾陆元陆角柒分(¥3956846.67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郭虹。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2月9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马鞍山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0500587238121P地址:,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石桥镇青大路10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43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勤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55-8333128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湖东路支行账号:,账号:3400165860805301399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市政污水管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