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阳曲县投资和预算评审中心2022)
一、合同编号:11N7598223762022212
二、合同名称:阳曲县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222022CGK00028
四、项目名称:阳曲县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曲县投资和预算评审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03512942076
供应商(乙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其它区
联系方式:1663506654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阳曲县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34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次采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造价咨询机构,提供阳曲县财政性投资评审项目咨询服务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服务时间:2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2.合同金额(元):10343.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KM_205i_00142.pdfKM_205i_00142.pdf
阳曲县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合同(11N7598223762022212).pdf阳曲县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合同(11N7598223762022212).pdf
编号:GZ202206009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委托单位:阳曲县投资和预算评审中心受托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间间:2022年06月24日1第一部分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委托人:阳曲县投资和预算评审中心受托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规范项目造价咨询行为,确保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框架协议。本协议仅确定受托人为委托人中介机构框架协议入选单位资格。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2022060092、项目名称:阳曲县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3、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造价咨询机构,提供阳曲县财政性投资评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确认方式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咨询业务特点、工作质量和服务配合等情况,采取直接选定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的成交供应商。三、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3日四、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委托人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受托人支付酬金。五、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详见附件2)。-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2、补充规则无六、本协议的措辞和用语与所属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标准及相关附件同义。七、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标准条件;2、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专用条件;3、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实施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4、本协议附件。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委托人贰份,受托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协议签订地点:阳曲县投资和预算评审中心十、协议签订时间:2022年06月24日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3-第二部分、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指委托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2、“受托人”指承担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和项目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受托人之外与本咨询业务相关的当事人。4、“日”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项目造价相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协议文本为准。受托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资料,包括项目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协议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协议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受托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项目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指在“正常服务”之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协议期间或协议规定期限内,不可泄露与本协议规定业务活动相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受托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受托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相关的资料。4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受托人要求第三人提供相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传送资料。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受托人联系。受托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受托人以下权利:1、受托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受托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相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受托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项目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协议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协议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托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受托人的责任期即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有效期。如因非受托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延长相应协议有效期。第十四条受托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因受托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第十五条受托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尽快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约定的义务,如果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受托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受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协议生效,变更与终止-5-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受托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受托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受托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实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实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协议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项目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受托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受托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可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项目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协议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的需,受托人在协议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受托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之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可转让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受托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约定之外的或与项目造价咨询项目相关的任何酬劳。受托人不可参与可能与协议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应该协-6-商解决,如未能达成相同,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第三部分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协议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协议选用的法律、法规及项目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适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2、适用与项目相配套的项目造价计价办法及相关规定。第四条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1、招标控制价审核。2、项目结算审核。3、提供造价管理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及其它与造价审计业务相关的内容。第九条委托人应尽快对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四条受托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二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的成果文件且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酬金。酬金计取方式服务酬金以征集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按投标折扣率90%为依据计算。委托方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酬金。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计付。第三十二条造价咨询委托框架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尽快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阳曲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业务合作要求2、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反馈及评价机制3、最高投标限价8附件1:一、受托人不可转包委托人委托的咨询业务。二、项目人员配置: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业务确定合适的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并经委托人确认,要求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并有资格证书的优秀员工来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咨询工作,如更换总负责人,需尽快告知委托人。三、咨询成果要求:受托人保障运用委托人指定的软件及版本,按委托人的具体要求编制咨询成果。提供委托书要求的文本、光盘及编制人员名单。四、咨询时限要求:咨询业务的完成时限以委托人的咨要求为准。五、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抽查受托人工作底稿及咨询相关事宜。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合适的人员。六、受托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和委托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咨询过程中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履行职责;2、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踏勘和计量,力求咨询成果准确可靠;3、不私自接触项目投标单位或施工单位的人员或与其相关联的单位和个人,不可收受其财物或者谋取其它利益;4、项目小组人员与被咨询项目的投标单位或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5、对所做出的造价咨询成果性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真实性承担责任;6、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未公布前须对成果保密,不可对外透露。七、接到委托人通知后,受托人组建项目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按委托人要求或实际情况,尽快更换不符合委托人要求或不合适的人员。八、保障在未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核对前做好咨询成果的保密工作,审核的各个阶段不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接触,不留施工单位联系电话,以保障审核工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对在实施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秘密和相关数据保密;如因受托方失密造成委托人损失,应-9-由受托方赔偿委托人经济损失,并解除本协议。九、初审完成后尽快将结果报送委托人,然后由委托人通知项目单位进行集中核对。十、受托人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核对前,须经得委托人同意,保障在委托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随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十一、受托人尽快向委托人提供项目造价咨询所需资料清单。受托人在咨询期间对接收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在工作结束后,除须受托人存档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及图纸等文件应尽快如数退还委托人。十二、受托人在从事造价咨询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应给予相应处理:1、受托人应加强单位廉政建设,规范造价人员行为,杜绝发生造价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2、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时间出具成果报告,并对委托人整体工作进展造成影响的;3、提供的项目造价终审资料中,出现较大项目量计算错误、漏项、清单描述不全面、不清晰、综合单价核定错误等;4、经核对项目量清单,误差或漏项引起的造价增减大于±3%(含3%)者。5、因其它违反约定的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以上情况发生后经推行确认后:1)廉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委托人如果发现受托人出现廉政问题,有权停止委托咨询服务,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损失;2)如果出现以上(2)、(3)项内容,委托人将劝其整改纠正,整改完毕并经委托人确认无误后,方能继续进行造价咨询工作;以上情况发生并经推行确认后,委托人可要求受托人按照情节轻重支付0.3万元~3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可要求受托人赔偿其余损失,同时委托人有权将受托人清退。十三、受托人在从事造价咨询工作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串通,出具虚假报告,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有权将受托人清退。委托人根据责任大小要求受托人支付2万元-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可要求其赔偿其余损失。十四、受托人在咨询过程中,出现咨询方案与合同约定不相同且未经委托人许可的情况,则该单项咨询业务直接考核为不合格,出现一次及以上单项考核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将受托人清退。-10-附件2:项目名称: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1咨询单位管理模式(1)有独立的编审核人员、复审人员,满足阳曲县项目进度要求;(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师资格。4分满足第(1)条得2分,满足第(2)条得2分2协作配合(1)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2)积极主动了解书面资料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差异;(3)与委托单位配合良好,无项目单位、施工单位投诉;(4)内部各相关专业沟通顺畅配合融洽;(5)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积极反馈,无扯皮无推诿现象。6分满足第(2)条得2分,其它每条1分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1)项目负责人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强,处理问题及时;(2)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其他工作人员审核过程中核查资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正确进行把关;(3)审核人员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仔细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7分满足第(1)条得2分,满足第(2)条得3分,满足第(3)条得2分4服务态度(1)项目审核进度严格按委托单位要求实施,没有滞后现象;(2)出现滞后现象后能主动尽快采取措施,并能随叫随到;(3)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后征询相关各方的意见;(4)按要求完成咨询工作;(5)按委托方要求对数据进行分析。10分每满足1项得2分5工作保密廉洁(1)坚持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2)不为获得不正当利益损害委托人的利益;(3)对委托方的咨询成果保密。8分满足第(1)条得2分,满足第(2)条得3分,满足第(3)条得3分6送审资料分析的准确性(1)对图纸的理解透彻;(2)送审内容与现行的定额要求不相同时,自接收资料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沟通;(3)自接收资料起1个工作日内核查送审内容与批复文件是否一致,不一致时立即与委托单位沟通;(4)对模糊不清的部位,主动踏勘现场实测实量。10分每满足1项得2.5分-11-7清单中量的准确性、描述的全面性(1)熟练掌握清单计价规则中的内容;(2)精准把控送审工程量与图纸或现场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及时向委托单位反馈。5分满足第(1)条得2分,满足第(2)条得3分8组价中单价的准确性(1)子目套用合理准确;(2)相同材料使用统一的单价;(3)数据无操作失误。10分满足第(1)条得4分,满足第(2)条得4分,满足第(3)条得2分9现场勘察(1)现场勘察时携带所需测量工具;(2)携带图纸及相关资料;(3)制定合理的勘察方案并对现场进行实际测量及计数。(4)按时到达现场集合地点。10分满足第(1)条得2分,满足第(2)条得2分,满足第(3)条得4分,满足第(4)条得2分10评审摘要(1)摘要内容及金额与软件版、对比表一致;(2)摘要格式及内容罗列清楚,逻辑清晰。10分满足第(1)条得5分,满足第(2)条得5分11报告(1)报告格式规范,排版整齐;(2)报告内容准确;(3)出具的纸质报告盖章和签字齐全。10分满足第(1)条得3分,满足第(2)条得5分,满足第(3)条得2分12其他要求(1)对委托的咨询工作不可进行分包;(2)审核人员素质高,业务水平强,能积极配合;(3)咨询业务开始前有详细的人员安排计划,确定中途不能随意更换;(4)咨询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还委托单位,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均无缺页,破损(5)咨询工作完成后,积极对本项目的资料进行装订,并按时提交委托方查验;(6)能为委托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7)不同时接受利益双方的咨询委托。10分满足第(1)条得2分,满足第(5)条得3分,满足其它各条每条1分附加项:在单项业务结束后及时盖章签字并将该表送达至我中心(在接到下一业务之前),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加5分,反之扣减5分。附加项:在单项业务结束后及时盖章签字并将该表送达至我中心(在接到下一业务之前),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加5分,反之扣减5分。附加项:在单项业务结束后及时盖章签字并将该表送达至我中心(在接到下一业务之前),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加5分,反之扣减5分。附加项:在单项业务结束后及时盖章签字并将该表送达至我中心(在接到下一业务之前),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加5分,反之扣减5分。附加项:在单项业务结束后及时盖章签字并将该表送达至我中心(在接到下一业务之前),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加5分,反之扣减5分。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评审公司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注:1、考评工作在单项业务结束后进行。2、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取消资格予以清退。-12-附件3:最高投标限价服务内容划分标准(万元)收费比率100<X≤500基本收费2.25‰500<X≤1000基本收费2.00‰1000<X≤5000基本收费1.25‰招标控制价审核X≤100基本收费2.50‰5000<X≤10000基本收费1.00‰10000<X≤50000基本收费0.70‰X>50000基本收费0.50‰100<X≤500基本收费1.65‰,另按审减额2%计取效益收费500<X≤1000基本收费1.50‰,另按审减额2%计取效益收费1000<X≤5000基本收费1.15‰,另按审减额2%计取效益收费工程结算审核X≤100基本收费1.75‰,另按审减额2%计取效益收费5000<X≤10000基本收费0.95‰,另按审减额2%计取效益收费10000<X≤50000基本收费0.70‰,另按审减额2%计取效益收费X>50000基本收费0.50‰,另按审减额2%计取效益收费备注:1、收费基数为X,即送审造价,结算送审造价中的暂列金额不作为计费基数。1、收费基数为X,即送审造价,结算送审造价中的暂列金额不作为计费基数。1、收费基数为X,即送审造价,结算送审造价中的暂列金额不作为计费基数。2、咨询收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时,按照1000元计取。2、咨询收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时,按照1000元计取。2、咨询收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时,按照1000元计取。3、单项评审项目付费上限为28.6万元。3、单项评审项目付费上限为28.6万元。3、单项评审项目付费上限为28.6万元。-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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