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2022)
一、合同编号:11N0122254852022602
二、合同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072022BCS00190
四、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463号
联系方式:15034008800
供应商(乙方):山西逸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入驻山西和创空间企业孵化园有限公司-4145号
联系方式:1873482585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31694.1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1、硬化工程2、绿化工程3、土石方工程4、小品工程5、给水工程6、电器工程7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15日历天项目经理:盛啸宇执业证书信息:晋214151642515
2.合同金额(元):1120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120910070786ImagePDF.pdf120910070786ImagePDF.pdf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的合同(11N0122254852022602).pdf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的合同(11N0122254852022602).pdf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承包人(全称):山西逸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3.工程内容:1、硬化工程2、绿化工程3、土石方工程4、小品工程5、给水工程6、电气工程7、附属工程二、合同工期和养护期开工日期:2022年12月5日。竣工日期:2023年02月05日。养护期2年(从竣工之日算起)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30000电话:电话:0351-3362003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64346817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万达广场支行账号:14050110268300000052账号:承包方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现场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和应接受的处罚均由承包方承担。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2月5日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程有杰花岭园松章)发包人:承包人订(公章)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07、5401013037475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结算方式:按响应文件的单价和实做工程量结算;2、付款方式:按现场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经财审后按财审金额支付剩余款项。十、施工要求1、施工安全(1)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2)施工场地区域要有醒目坚固的安全标志和夜间标识;(3)涉及到拆除,拆除物的装卸要有专人在车辆周边看护,特别要注意老人、小孩及痴呆、疯傻人员;(4)拆除物的运输必须遮盖严实,沿路不得有抛撒现象,既要符合环保要求,又要确保路人安全;(5)承包方要做好施工场区的卫生清洁工作;违规操作和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引发的纠纷,发包方概不负责,均由承包方全权解决。2、环境管理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拆除废弃物和余土清理出施工现场,清运到发包方指定的填埋场地,并用好土覆盖,严禁随意倾倒。如造成环境污染,(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呈有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碳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工程1、施工图纸;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承包人(全称):山西逸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签证资料:施工时如果施工图纸标注出入比较大的或标注不清、不全的,应由建设、施工两方现场实量签证,要留有原始记录、影像资料,尤其是隐蔽工程项目,作为工程结算和审计依据;3、材料差价:执行施工期间的发布的材料指导价;4、工程预算定额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8)、《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等;5、变更单价的约定:(1)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的单价认定;(2)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补充清单重新组价,组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的相同定额和费用定额。6、其它有关确定工程造价的文件或规定为:政策性文件、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图纸会审)、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图纸答疑、现场签证、洽商联系单、补充协议等执行既定的计价原则。九、结算和付款方式三、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质量验评标准、以及达到发包人要求的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零伍佰元整(?1120500元);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盛啸宇。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碳商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承包人(全称):山西逸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园林绿化中心承包人(全称):山西逸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阳光游园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3.工程内容:1、硬化工程2、绿化工程3、土石方工程4、小品工程5、给水工程6、电气工程7、附属工程二、合同工期和养护期开工日期:2022年12月5日。竣工日期:2023年02月05日。养护期2年(从竣工之日算起)三、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质量验评标准、以及达到发包人要求的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零伍佰元整(¥11205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暂列金额:/(¥/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盛啸宇。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磋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工程1、施工图纸;2、签证资料:施工时如果施工图纸标注出入比较大的或标注不清、不全的,应由建设、施工两方现场实量签证,要留有原始记录、影像资料,尤其是隐蔽工程项目,作为工程结算和审计依据;3、材料差价:执行施工期间的发布的材料指导价;4、工程预算定额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8)、《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等;5、变更单价的约定:(1)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的单价认定;(2)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补充清单重新组价,组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的相同定额和费用定额。6、其它有关确定工程造价的文件或规定为:政策性文件、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图纸会审)、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图纸答疑、现场签证、洽商联系单、补充协议等执行既定的计价原则。九、结算和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按响应文件的单价和实做工程量结算;2、付款方式:按现场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经财审后按财审金额支付剩余款项。十、施工要求1、施工安全(1)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2)施工场地区域要有醒目坚固的安全标志和夜间标识;(3)涉及到拆除,拆除物的装卸要有专人在车辆周边看护,特别要注意老人、小孩及痴呆、疯傻人员;(4)拆除物的运输必须遮盖严实,沿路不得有抛撒现象,既要符合环保要求,又要确保路人安全;(5)承包方要做好施工场区的卫生清洁工作;违规操作和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引发的纠纷,发包方概不负责,均由承包方全权解决。2、环境管理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拆除废弃物和余土清理出施工现场,清运到发包方指定的填埋场地,并用好土覆盖,严禁随意倾倒。如造成环境污染,承包方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现场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和应接受的处罚均由承包方承担。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2月5日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30000电话:,电话:0351-3362003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64346817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万达广场支行账号:,账号:1405011026830000005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