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衢州学院2022)
一、合同编号:11N562384763202214226
二、合同名称:漂白阔叶木化学浆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衢院招2022-52(第二次)
四、项目名称:漂白阔叶木化学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衢州学院
地 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联系方式:18892683096
供应商(乙方):上海加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512112884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漂白阔叶木化学浆 数量:48.00 单价(元):68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suzano金鱼规格型号:8包一件
2.合同金额(元):328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以合同交货地址为准,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线路、设备安施和调试,交付采购方使用。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编号:2022-ZB-77衢州学院漂白阔叶木化学浆采购合同.pdf合同编号:2022-ZB-77衢州学院漂白阔叶木化学浆采购合同.pdf
项目编号:街院招2022-52(第二次)漂白阔叶木化学浆采购合同甲方:衢州学院乙方上海加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58号银东大厦28楼B座邮编:324000邮编:216000联系人:陈晓彬联系人:马红琴电话:18892683096电话:15121128841签约地点:浙江州、说明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漂白阔叶木化学浆一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乙方的承诺书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均按照执行。3.乙方履约时应遵循疫情期间相关管理规定。4.采购商品清单及价格金额单位:元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生产产家数量单位单价总价SUZANO金鱼1件*8包巴西48吨6850328800以下空白合计合计合计48328800.00328800.00合同总价:(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佰元整圣¥:328800.00圣¥:328800.00圣¥:328800.00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具体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二、产品条款本合同没有约定的,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专家组确认的产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交货日期、书面承诺等执行。三、通知送达条款第1页共4页项目编号:衡院招2022-52(第二次)1.甲方通知送达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街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接收人:陈晓彬,联系电话:188926830962.乙方通知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58号银东大厦28楼B座。接收人:马红琴,联系电话:151211288413.甲方或乙方按照上述方式向对方发送函件或通知,不论对方是否签收或接收,书函自发送之日起三日、信息发送后即时即视为送达;双方确认,本送达方式亦为双方发生纠纷时法院的送达方式。四、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2021年01月及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原厂商出厂的正宗原装合格产品,要求全新从未使用过,保存完好,无部件生锈、变形、使用不畅等不良现象;不得使用非原装产品(包括所有模块、部件、线缆等)。所有产品必须有合格证、质保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如发生所供货物与投标时承诺的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同时为国家规定正规渠道进货的产品。3.乙方提供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现场安装验收合格之后36个月。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安装的,产品的质保期自运行验收通过之日起1个月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保修、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4.乙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及服务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运行性能和安全要求,同时保护甲方在使用该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备知识产权等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负责解决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由此导致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甲方可就该损失向乙方追偿,甲方因追偿产生的律师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专五、验收1.产品验收分到货验收、安装验收、运行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产品验收标准应符合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甲方对局部要求修改的方案),且不低于乙方所提供样品的质量标准。若在验收过程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质检部予以鉴定,经鉴定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第2页共4页项目编号:院招2022-52(第二次)乙方承担。2.到货验收:乙方将所提供的产品全部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且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到货通知后5天内,由甲乙双方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产品清单以及相关标准对产品的外观、规格、数量进行到货验收。若乙方应填而未填写清楚产品序列号或产品编号,甲方有权按无效清单拒绝验收或退货;若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若乙方人员在验收期间经通知后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场的,甲方可以单方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乙方无条件认可。3.安装验收:产品经到货验收通过且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安装试运行验收。产品经安装验收合格次日起7日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则由乙方负责予以整机调换;若其产品技术指标未能达到合同所规定标准或不稳定现象的,则有乙方免费负责予以调试或更换主要零部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签字确认。4.运行验收:运行验收在安装验收合格后两周内组织实施,验收通过后双放签字确认。5.如货物的质量、规格在质保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改进。六、交付时间及地点田1.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线路、设备安施和调试,交付采购方使用。回红2.乙方交付时向甲方提供上述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说明书及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等文件。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分两次付款。第一次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乙方提供发票和银行或保险公司预付款等额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第二次在项目完成并运行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2.甲方付款前由乙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工行浦东开发区浦兴路支行户名:上海加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01143119006974042第3页共4页项目编号:衡院招2022-52(第二次)八、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包括逾期交货,逾期安装验收,逾期提供售后服务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乙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达30日以上的,应承担合同付款责任。3.乙方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余款;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的,按售后服务承诺处理。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履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至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十、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十一、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衢州市政府财政局采监处执壹份。甲方单位名称(公章)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2日本合同均为打印版本,未加盖甲方公章的手写部分无效。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