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驿站采购合同公告(温岭市卫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
温岭市健康驿站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温岭市健康驿站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岭市泽国镇,西邻泽国北路,北靠复兴路,东邻沿河北路。地块总用地约12090平方米,涉及总建筑面积约22400平方米,新建建筑二幢:1#驿站建筑高度23.100m,地上6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5460㎡;3#驿站建筑高度10.600m,地上2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710㎡。改造建筑三幢:2#驿站建筑高度49.500m,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2254㎡;办公及宿舍楼建筑高度15.200m,地上5层,无地下层,建筑面积1848㎡;物资库房建筑高度17.500m,地上5层,无地下层,建筑面积2175㎡,只改造其中一层成为物资库房。标底价(招标控制价):96964177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价205192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合同签订信息发包人(甲方):温岭市卫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台州宏丰建设有限公司签约合同价:86548882元合同期限:180天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31日
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岭市卫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76-89939686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76-86109226
附件:
20221212093425549施工合同(健康驿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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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温岭市卫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台州宏丰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温岭市健康驿站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温岭市健康驿站项目。2.工程地点:温岭市泽国镇。3.项目代码:2208-331081-04-01-255153。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温岭市泽国镇,西邻泽国北路,北靠复兴路,东邻沿河北路。地块总用地约12090平方米,涉及总建筑面积约22400平方米,新建建筑二幢:1#驿站建筑高度23.100m,地上6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5460㎡;3#驿站建筑高度10.600m,地上2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710㎡。改造建筑三幢:2#驿站建筑高度49.500m,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2254㎡;办公及宿舍楼建筑高度15.200m,地上5层,无地下层,建筑面积1848㎡;物资库房建筑高度17.500m,地上5层,无地下层,建筑面积2175㎡,只改造其中一层成为物资库房。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发包人指定的土建、安装、室外附属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2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仟陆佰伍拾肆万捌仟捌佰捌拾贰元整(¥86548882元);其中:(1)中标价:人民币(大写)捌仟陆佰叁拾肆万叁仟陆佰玖拾元整(¥86343690元);(2)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肆仟陆佰贰拾贰元整(¥1264622元);(3)渣土消纳费(含税):,1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伍仟壹佰玖拾贰元整(¥205192元);(3)暂列金: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元);(5)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元整(¥21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1)一般计税方法。(2)本工程为甲供工程,按简易计税方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胡营营。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0月31日签订。,2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温岭市卫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TRL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经办人: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温政发〔2020〕58号)(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台新的变更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外的其它部分投标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用地,工程完工后恢复。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47(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工程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肆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PDF或CAD等格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应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资料肆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在现场提供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48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由承办人自行负责解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本工程进场道路的加固、改造由承包人负责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49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予以调整;(2)工程量清单中组价内容与项目特征不一致的,不予以调整;(3)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予以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分部分项清单项中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均不予以调整该分部分项清单的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陆邓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⑥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形式:现金(转账);金额:1730978元。期限:现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50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文件三套,电子文件及扫描件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及扫描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胡营营;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1212050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21)0991436;联系电话:13738559621;电子信箱:308396308@qq.com;通信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8楼;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实际施工期间,月到岗率须达到22天(以发包人要求的指纹考勤记录为准)。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51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实际施工期间,月到岗率须达到22天(以发包人要求的指纹考勤记录为准),否则处2000元/日违约金,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以退还,归发包人所有,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大病无法继续履行其职务需要进行更换的,须提供三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原项目经理资质,并须通过发包人为期1个月的考察;除上述情形外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按每更换一人次处1万元罚款,当期支付工程款之前支付完成;更换二人次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承包人处全额履约担保金的罚款,当期支付工程款之前支付完成;同时由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本工程施工任务,承包人必须立即更换项目经理(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处履约担保金额25%的罚款,当期支付工程款之前支付完成。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见合同附件。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除项目经理以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因大病无法继续履行其职务需要进行更换的,须提供三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岗位或资质等级不低于原岗位人员等级,并须通过发包人为期1个月的考察;除上述情形外,本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更换人员,按每更换一人次处5000元罚款,当期支付工程款之前支付完成;更换二人次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承包人处全额履约担保金的罚款,当期支付工程款之前支付完成;同时由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能胜任本工程施工任务,承包人必须立,52即更换(更换后的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处5000元罚款,当期支付工程款之前支付完成。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实际施工期间,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27天的(以发包人要求的指纹考勤记录为准),每人处1000元/日违约金,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现金(转账);金额:1730978元。期限:履约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53用合同条款10.4.1(2)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金额8654889元,其中含专用条款6.1.6条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1264622元。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通知下达并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7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工程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工程变更按规定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价款。但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66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即民工工资)和其他工程进度款两类,分别按下列约定拨付:(1)、关于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约定:按月支付。(2)、关于其他工程进度款的付款周期约定:按月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2)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民工工资且不低于当期工程款的20%,凭民工工资清单和考勤清单,由承包人上报,经发包人审核后,拨付至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详见12.5条款的账号)。在足额支付前期和当期农民工工资后,工资专用账户自有资金结余较多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下一期工程进度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适当降低人工费分账比例。其他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价款(含已发放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格的85%工程价款(含预付款、已发放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其他工程进度款);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利率按届时,67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年化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计复利),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3)发包人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程款支付依据。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5支付帐户: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每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除外)支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账户名称:台州宏丰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州银行温岭支行;帐号:511923752700028。承包人在银行开设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账户名称:;账号:。承包人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每个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挪作他用,工资发放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调剂解决。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68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计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90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14.2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六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否则,视为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69(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14天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如需有关部门审核的项目,先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待有关部门审核后付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的结算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竣工结算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竣工结算款的利息,按应付款额的月5‰支付利息;逾期超过56天,超过部分按应付款额的月10‰支付利息,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结算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由中介机构或相关部门审核,审核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计算,其中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并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中介审核机构。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查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指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保证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70价款;(2)1.5%的工程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采用直接扣留工程结算价款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利率计取,在每期质量保证金返还时计算。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二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50%,达到除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的最长质量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年限有关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预付款的利息,按应付款额的月5‰支付利息,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始计算第7天后承包人已进场施工设备租赁费及施工人员窝工费。(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71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届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年化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计复利),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2天可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2天可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30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和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72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变更项目除外)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60天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2工伤保险关于工伤保险的特别约定:工伤保险按温政办发〔2012〕195号执行。,73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照通用合同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承包人须做工程施工所需的维护、安全等工作,应加强设置安全防护网、围栏等工作。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2)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开具增值税发票。(3)本工程施工期间若因政策原因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的,则税率按相应的政策规定调整。(4)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已在单价中综合考虑,因停水、停电原因的工期延长将不予批准。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再另行增加。(5)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74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维修后部位的保修期自重新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6)本工程中的苗木成活率需达100%,苗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苗木按定额规定已计算损耗。苗木养护期1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补种苗木的养护期从补种合格后开始计算。(7)本工程渣土外运工程量暂按4706.23m³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运至温岭市担屿涂消纳场,运距按25公里计算。渣土外运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调整(消纳点发生变更的除外)。(8)本工程渣土消纳费综合单价暂按40元/M³计算,(根据温岭市市容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担屿涂渣土消纳场消纳单价事项办理)。渣土消纳工程量暂按4706.23m³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渣土的消纳费仅计税金,不下浮。(9)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泵送混凝土单价已包含运费和泵送费等,不因运距泵送高度的变化而调整。(10)本工程砂浆均为预拌砂浆。(11)2#楼拆除工程量为包干价,工程量不变,单价已综合考虑(已考虑墙体拆除、原墙面抹灰、吊顶饰面墙饰面拆除等以及建筑垃圾外运),结算时量价均不做调整。(12)温岭泽国健康驿站4#办公及宿舍改造,原遗留孔洞拆除后楼层堵洞按一次性包干2500元,铲除屋面防水层按一次性包干2500元、垃圾清理、外运、消纳按一次性包干12000元,结算不作调整;温岭泽国健康驿站2#健康驿站改造垃圾清理、外运、消纳按一次性包干150000元,结算不作调整。温岭泽国健康驿站5#物资库房改造垃圾清理、外运、消纳按一次性包干2500元,结算不作调整。(13)道路工程中存在混凝土路面及人行道砖需进行凿除,凿除混凝土面积暂定为3500㎡,拆除人行道砖面积暂定200㎡,凿除物考虑外运,运距按5km包干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14)排水工程中:挖土方人机开挖比例按90%机械开挖,10%人工开挖综合考虑,干湿土比例按80%干土,20%湿土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处理费用本预算造价已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外计取此笔费用。塑料管综合单价已综合考虑闭水试验及CCTV检测等费用,结算时不再另外计取。,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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