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采购合同公告(江陵县公安局2022)



江陵县公安局熊河派出所广告制作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熊河派出所广告制作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熊河派出所广告制作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江陵县公安局
2、地址:江陵县熊河镇荆洪路110号
3、联系方式:15926556366
4、供应商(乙方):荆州市博采广告有限公司
5、地址:江陵县荆洪路
6、联系方式:177071657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广告制作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批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0.818万元
5、合同金额:0.81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协议供货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12-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2-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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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协议甲方:熊河派出所乙方:荆州市博采广告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广告制作安装事项,双方经协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合同内容:资料整理装订、横幅,展牌等。详见明细表。合同总金额:人民币¥8180元,(大写:捌仟壹佰捌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乙方设计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三、设计制作与安装的时间及方式: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四、违约责任:1、甲方在乙方设计制作安装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制作安装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当赔偿给甲方违约金(双方协商)。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有限告乙方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甲方代表签名:S142102450147202022年12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