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采购合同公告(蔡甸区公安分局2022)



蔡甸区公安分局蔡甸所购置文具一批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蔡甸所购置文具一批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蔡甸所购置文具一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蔡甸区公安分局
2、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92号
3、联系方式:85398685
4、供应商(乙方):武汉市蔡甸区笔畅文具店
5、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文昌街137附7
6、联系方式:138860585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蔡甸所购置文具一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批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7217
5、合同金额:0.721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蔡甸所购置文具一批7217元。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1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2-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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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所采购文具一批合同7217元.pdf蔡甸所采购文具一批合同7217元.pdf

购买合同甲方(需方):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蔡甸派出所)乙方(供方):武汉市蔡甸区笔畅文具店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活动用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办公用品名称、标准、数量、价款(含税)(见附表):一、商品名称商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办公用品办公用品批17217.00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壹拾柒元整柒仟贰佰壹拾柒元整柒仟贰佰壹拾柒元整柒仟贰佰壹拾柒元整7217.00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甲方采购的活动用品运送至甲方所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商品毁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商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商品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质保单等凭证;如乙方在提供商品时,未提供上述凭证,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货款。三、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商品后,在60日内可提出质量异议;如乙方提供的商品质保期长于30日,则质量异议期限按质保期。四、货款的支付: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五、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非甲方原因不能达到使用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解决,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解决,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予以退换。六、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供货一日,每日按未供货货值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责任;逾期十五日(未足额供货视为逾期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同时承担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责任。2、在甲方收到商品后,商品(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选择退货或换货。如甲方选择退货,乙方应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同时承担50%违约金责任;如部分商品质量不合格,则按该部分商品货值20%承担违约金责任。如甲方选择换货,乙方应在十五日内更换完毕,所涉换货商品在价格上降低10%,因换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未尽售后服务之责,甲方可自行维修或救济,所发生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甲方可向乙方追索赔偿。4、甲方应依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甲方逾期支付货款一日,每日按未付款项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需方、区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甲方:武汉市市学局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名称:武汉市蔡甸区笔畅文具店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00114MA4KR2646P甸区账户:对公账号:42050127738000000054电话: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福路支行联系人:电话:13886058553202年1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