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 水利枢纽工程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 灌区改造工程 山洪沟治理工程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采购合同公告(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2)



2022年全省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000-40330-002-01
二、合同名称: 2022年全省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02包)
三、项目编号: JH22-210000-40330         
四、项目名称: 2022年全省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十四纬路五号 
联系方式: 13897927006 
供应商(乙方): 沈阳兴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联系方式: 131882672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本次检查检测的项目主要为2022年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水利枢纽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含水系连通类项目)、灌区(含泵站)改造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饮水安全及应急供水、移民后期扶持工程等10类工程。 采购检测范围为:第01包沈阳、朝阳、盘锦;第02包大连、本溪、丹东、锦州;第03包鞍山、营口、辽阳、铁岭;第04包抚顺、阜新、葫芦岛、沈抚新区在建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履约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向采购人提交检测具体方案,通过批准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批准的检测方案执行,对于超出检测方案的内容不予计量。在服务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并提交所有检测报告。 2、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人 检测人员 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混凝土专业或岩土专业或量测专业)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人以上 3、质量检测工作要求 (1) 成交供应按照受检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及时开展检测工作。成交供应商试验样品的取样工作范围,按采购人指示,由工程相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见证取样,并签字确认,同时做好检测过程中影像留存,采购人将对此进行检查。 取样、送检工作措施方法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检测取样要按照“取一备二”方式执行,即取一组样备两组样,备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可擅自销毁。取样后及时开展试验,并在规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 (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试验及检测的规程或规范进行试验或检测,试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试验、检测成果或报告,存在问题的分析报告及有关的建议等,并对试验、检测资料及时整理分类。如超过规范、合同要求的检测频次和任务范围需经委托人批准。
履约期限: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0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马旭、刘芳、吴海东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利工程建设 水利枢纽工程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 灌区改造工程 山洪沟治理工程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