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


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镇(街)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镇(街)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2-12-15 16:57:15
采购计划编号:440111-2022-04103 预算金额:12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ZCQC2203FC09001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镇(街)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GZCQC2203FC09001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镇(街)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7号
联系方式:020-31237840
供应商(乙方): 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4层A402-12房
联系方式:1581337704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镇(街)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项目
1(项)
1,200,000.00
1,200,000.00

合同金额: 1,2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贰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白云区启德路27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外包协议.pdf
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外包协议.pdf
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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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协议编号:云限假军人合222月22服务外包协议中甲方: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第1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麦少杰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7号联系人:周芳联系电话:15011813830乙方: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哲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4层A402-12房联系人:邓佳佳联系电话:18202009007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作为发包方,乙方作为承包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服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外包定义:甲方根据自身业务开展需要,将部分业务交由乙方承包,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场所,利用甲方工具和设备完成指定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承包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外包费用。第二条乙方服务外包人员(称服务人员):是指乙方派至甲方从事本协议规定服务外包项目的工作人员,乙方服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均隶属于乙方,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有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维持其与服务人员合法的聘用关系,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不得因与乙方服务人员间就聘用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第2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第三条甲乙任一方的单位名称、法定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第二章服务外包的范围和方式第四条甲方将以下服务外包给乙方:服务外包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指派17名专职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区域按照甲方需要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及具体服务项目,并为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应服务。第五条甲方负责提供服务场地、设备、设施、工具,并承担服务外包的日常运作及与服务相关的其他费用。第三章协议期限第六条本协议服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当就续签事宜进行洽谈,若双方均同意续签本服务外包协议的,i应当签订新外包协议;如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且双方继续履行协议时,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直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且双方需协助对方处理有关善后事宜。第四章费用和结算方式第七条费用标准27.1服务外包费用包含基础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管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人事管理及业务管理服务费用,以及乙方通过精细化管理享受到的政策性减免费用等)、单项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招聘、培训等单项服务费用)。如甲方安排乙方服务人员在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外继续提供服务,因无法调休而产生的额外人工成本由甲方承担。第3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第十条甲方的义务10.1在服务外包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积极配合乙方履行职责,并为乙方履行服务外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因甲方延迟提供上述条件或所提供的条件不符合要求,致使乙方服务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不视为乙方违约。10.2甲方应为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条件,为乙方提供培训所需的产品材料并及时更新。甲乙双方确定,因服务人员发生工伤/工亡(由有权管辖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或服务人员遭受意外、事故的;或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超过社会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0.3甲方应指定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就服务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同时,为保证双方的顺畅沟通,甲方应当指定后备的临时联系人。10.4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外包费用,如甲方迟延支付,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0.5甲方应赔偿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或批准的资料,或根据甲方的指示而提供服务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任何情况下乙方均无需对由于甲方过错而导致的工作延误承担责任。10.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要求退回/更换服务人员。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缩减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需要退回/更换服务人员,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乙方核实后与服务人员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金、代通知金等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该费用;因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造成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0.7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合作期间发生用工风险后的处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因用工风险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即使甲乙双方终止合作,本条款第6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依然有效。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11.1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协议规定保障乙方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停止侵权,并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说明整改情况。若因甲方侵权行为导致乙方实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金、代通知金等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该等实际支出的费用。11.2乙方有权按协议约定要求获得相应的服务外包费用。11.3对于甲方提出的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之服务要求的,乙方有权直接拒绝执行,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12.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12.2乙方应指定项目服务人负责外包项目的管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12.3乙方应按甲方的合理建议调整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服务外包项目内容的,乙方应根据变更的内容,在甲方的支持下及时调整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方式。12.4乙方应教育、督促乙方服务人员在执行服务外包项目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外包项目工作,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12.5乙方应教育、督促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心商业秘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12.6乙方服务人员在执行服务外包项目时如需借用甲方的工作工具、设备第7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和其他物品的,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如该服务人员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乙方服务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场所使用甲方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将其带出甲方指定的场所。12.7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处提供服务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有关资料供甲方备案。12.8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12.9因乙方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或给甲方造成形象和声誉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六章终止及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违约责任。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遵守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协议签订前的各项方案)向协议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但因审计、法律法规、政府/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要求披露、公开的除外,以最小且必要限度为原则。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持续有效。第十五条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服务外包费用的,甲方应按欠款总额×1%×迟延天数(从约定付款期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直至付清款项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退延天数超过30日(含30日)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依法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第十六条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经提出整改意见并经整改后仍未能满足协议约定的,甲方可终止本协议的履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尚未开展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已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8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七条本协议期满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双方不再续约的,甲方需承担乙方因此遗散、安置本项目服务人员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费用。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本协议终止。但协议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第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如果发生任何由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意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未能在15日内达成共识协商一致,应将该争议提交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导致胜诉方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维权支出。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之任何约定如因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致无效时,仅该抵触法律之部份视为无效,并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之效力。如因新的法律法规造成本协议条款必应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为准。如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本公协议下的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则双方皆有权提出终止,并无应承担法律和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就合作终止达成一致的书面处理意见。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若需变更、修改或补充由双方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本协议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时,以附件、补充协议约定为准。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第9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文结束】附件:《廉政提示函》有限甲方:(公章)乙方:陈折法定代表应至要负费法定代表4425(或报权签约火)(或授权签约人)签约时间:2022年签约时间:2022年12月72日0第10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廉政提示函甲方: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兹因甲乙双方在服务外包协议中存在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廉政责任,规范双方行为,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纠正不正之风,确保双方人员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特列明以下廉政责任,以资共同遵守:、双方应自觉遵守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严格管理”的思想意识,双方合作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均可向相关纪委单位举报。二、在基金投资、担保业务、物业管理、工程施工等双方所属集团或下属单位所涉各业务领域,严禁甲乙双方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衔私舞,牟取私利。三、双方负责人不得进行以权谋私、贪污受赔、侵占挪用公款、巧立借口和名目骗取公款公物等违反法规党纪的行为。四、双方人员不得向对方人员请吃、请喝、请玩、送礼行赔。五、双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对方人员借款、索要财物或收受礼金、礼物、红包、回扣。六、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双方人员不得在工作上吃拿卡要、刁难暗示、谋求利益。七、双方人员不得参与用公款或乙方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八、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中饱私囊。九、甲乙双方负责人有责任对所负责管理人员开展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的教育,有接受所在单位纪委监督和教育的义务。十、双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行为,相关纪委单位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对其施以批评、警告、冻结付款、中止合同、清退出场等相应处理。双方人员有违纪行为者,相关纪委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各条,双方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各项条款,由双方所属集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0-86388001;邮箱:icsjb@baiyunholding.com】第11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协议编号:云限假军人合222月22服务外包协议中甲方: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第1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麦少杰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7号联系人:周芳联系电话:15011813830乙方: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哲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4层A402-12房联系人:邓佳佳联系电话:18202009007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作为发包方,乙方作为承包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服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外包定义:甲方根据自身业务开展需要,将部分业务交由乙方承包,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场所,利用甲方工具和设备完成指定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承包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外包费用。第二条乙方服务外包人员(称服务人员):是指乙方派至甲方从事本协议规定服务外包项目的工作人员,乙方服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均隶属于乙方,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有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维持其与服务人员合法的聘用关系,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不得因与乙方服务人员间就聘用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第2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第三条甲乙任一方的单位名称、法定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第二章服务外包的范围和方式第四条甲方将以下服务外包给乙方:服务外包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指派17名专职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区域按照甲方需要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及具体服务项目,并为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应服务。第五条甲方负责提供服务场地、设备、设施、工具,并承担服务外包的日常运作及与服务相关的其他费用。第三章协议期限第六条本协议服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当就续签事宜进行洽谈,若双方均同意续签本服务外包协议的,i应当签订新外包协议;如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且双方继续履行协议时,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直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且双方需协助对方处理有关善后事宜。第四章费用和结算方式第七条费用标准27.1服务外包费用包含基础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管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人事管理及业务管理服务费用,以及乙方通过精细化管理享受到的政策性减免费用等)、单项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招聘、培训等单项服务费用)。如甲方安排乙方服务人员在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外继续提供服务,因无法调休而产生的额外人工成本由甲方承担。第3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第十条甲方的义务10.1在服务外包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积极配合乙方履行职责,并为乙方履行服务外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因甲方延迟提供上述条件或所提供的条件不符合要求,致使乙方服务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不视为乙方违约。10.2甲方应为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条件,为乙方提供培训所需的产品材料并及时更新。甲乙双方确定,因服务人员发生工伤/工亡(由有权管辖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或服务人员遭受意外、事故的;或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超过社会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0.3甲方应指定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就服务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同时,为保证双方的顺畅沟通,甲方应当指定后备的临时联系人。10.4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外包费用,如甲方迟延支付,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0.5甲方应赔偿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或批准的资料,或根据甲方的指示而提供服务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任何情况下乙方均无需对由于甲方过错而导致的工作延误承担责任。10.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要求退回/更换服务人员。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缩减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需要退回/更换服务人员,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乙方核实后与服务人员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金、代通知金等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该费用;因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造成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0.7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合作期间发生用工风险后的处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因用工风险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即使甲乙双方终止合作,本条款第6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依然有效。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11.1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协议规定保障乙方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停止侵权,并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说明整改情况。若因甲方侵权行为导致乙方实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金、代通知金等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该等实际支出的费用。11.2乙方有权按协议约定要求获得相应的服务外包费用。11.3对于甲方提出的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之服务要求的,乙方有权直接拒绝执行,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12.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12.2乙方应指定项目服务人负责外包项目的管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12.3乙方应按甲方的合理建议调整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服务外包项目内容的,乙方应根据变更的内容,在甲方的支持下及时调整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方式。12.4乙方应教育、督促乙方服务人员在执行服务外包项目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外包项目工作,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12.5乙方应教育、督促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心商业秘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12.6乙方服务人员在执行服务外包项目时如需借用甲方的工作工具、设备第7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和其他物品的,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如该服务人员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乙方服务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场所使用甲方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将其带出甲方指定的场所。12.7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处提供服务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有关资料供甲方备案。12.8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12.9因乙方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或给甲方造成形象和声誉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六章终止及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违约责任。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遵守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协议签订前的各项方案)向协议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但因审计、法律法规、政府/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要求披露、公开的除外,以最小且必要限度为原则。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持续有效。第十五条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服务外包费用的,甲方应按欠款总额×1%×迟延天数(从约定付款期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直至付清款项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退延天数超过30日(含30日)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依法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第十六条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经提出整改意见并经整改后仍未能满足协议约定的,甲方可终止本协议的履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尚未开展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已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8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七条本协议期满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双方不再续约的,甲方需承担乙方因此遗散、安置本项目服务人员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费用。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本协议终止。但协议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第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如果发生任何由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意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未能在15日内达成共识协商一致,应将该争议提交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导致胜诉方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维权支出。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之任何约定如因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致无效时,仅该抵触法律之部份视为无效,并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之效力。如因新的法律法规造成本协议条款必应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为准。如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本公协议下的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则双方皆有权提出终止,并无应承担法律和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就合作终止达成一致的书面处理意见。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若需变更、修改或补充由双方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本协议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时,以附件、补充协议约定为准。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第9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文结束】附件:《廉政提示函》有限甲方:(公章)乙方:陈折法定代表应至要负费法定代表4425(或报权签约火)(或授权签约人)签约时间:2022年签约时间:2022年12月72日0第10页共11页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廉政提示函甲方: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兹因甲乙双方在服务外包协议中存在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廉政责任,规范双方行为,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纠正不正之风,确保双方人员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特列明以下廉政责任,以资共同遵守:、双方应自觉遵守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严格管理”的思想意识,双方合作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均可向相关纪委单位举报。二、在基金投资、担保业务、物业管理、工程施工等双方所属集团或下属单位所涉各业务领域,严禁甲乙双方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衔私舞,牟取私利。三、双方负责人不得进行以权谋私、贪污受赔、侵占挪用公款、巧立借口和名目骗取公款公物等违反法规党纪的行为。四、双方人员不得向对方人员请吃、请喝、请玩、送礼行赔。五、双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对方人员借款、索要财物或收受礼金、礼物、红包、回扣。六、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双方人员不得在工作上吃拿卡要、刁难暗示、谋求利益。七、双方人员不得参与用公款或乙方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八、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中饱私囊。九、甲乙双方负责人有责任对所负责管理人员开展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的教育,有接受所在单位纪委监督和教育的义务。十、双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行为,相关纪委单位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对其施以批评、警告、冻结付款、中止合同、清退出场等相应处理。双方人员有违纪行为者,相关纪委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各条,双方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各项条款,由双方所属集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0-86388001;邮箱:icsjb@baiyunholding.com】第11页共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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