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费 办公下乡采购合同公告(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人民政府2022)
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人民政府赛汉塔拉镇办公下乡燃油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6
二、合同名称:赛汉塔拉镇办公下乡燃油费
三、项目编号:苏右财购备字(电子)[2022]01922号
四、项目名称:赛汉塔拉镇办公下乡燃油费申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人民政府
地址: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
联系方式:18847974554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尔敦街道阿拉坦特木尔街
联系方式:13304799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赛汉塔拉镇办公下乡燃油费
1(项)
¥15,000.00
¥15,000.00
赛汉塔拉镇办公下乡燃油费
合同金额: 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3月28日至2023年03月29日
履约地点:赛汉塔拉镇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3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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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预先对加油IC卡充值,IC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甲方\n持加油卡在加油站充值后,持充值凭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依\n据实际充值金额,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n七履行期限:自2022年3月29日到2023年3月28\n日止。\n八、双方权利义务:\n1.乙方遇到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导致的市场油品紧\n缺,同等条件下保证对甲方优先供油。油品资源紧张时期,乙\n方根据甲方前期用油情况,根据公司客户管理相关规定,尽最\n大可能给予甲方资源支持。\n2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IC卡余额中直接\n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n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n止加油。\n3甲方加油卡丢失等情况发生时,应当及时挂失。加油卡\n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n\n\n小时内发生的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n\n\n\n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n4甲、乙双方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n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n九、免责约定:\n1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不为违反合同。\n甲方(买方):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人民政府\n住所: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n单位负责人:金旺\n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n销售分公司\n住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张公路1公里处\n企业法人:梁举\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n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n本合同履行地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n油站\n一个标的物(下称“油品”\n汽油、柴油\n三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国家\n标准。\n四、数量:每月按实际购油数量结算。\n五、结算价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同日执行价格\n\n\n\n\n\n\n六货款结算方式:\n\n\n\n\n\n\n六货款结算方式:\n\n\n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锡林浩特市人\n民法院进行诉讼\n十三本\n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n\n\n苏尾特右旗赛汉塔甲方(盖章)拉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尼特右旗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610035129000005338日期:2022年3月24日\n乙方(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n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团结大街支行日期:2022年3月24日\n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团结大街支行日期:2022年3月24日\n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团结大街支行日期:2022年3月24日\n\n\n苏尾特右旗赛汉塔甲方(盖章)拉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尼特右旗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610035129000005338日期:2022年3月24日\n分公司开户银行账号:0610055229200005866\n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团结大街支行日期:2022年3月24日\n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团结大街支行日期:2022年3月24日\n\n\n苏尾特右旗赛汉塔甲方(盖章)拉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尼特右旗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610035129000005338日期:2022年3月24日\n\n\n\n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团结大街支行日期:2022年3月24日\n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团结大街支行日期:2022年3月24日\n\n\n\n\n\n\n\n\n\n\n\n\n\n\n\n\n2甲乙双方公司改制、变更等情况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n的不为违反合同\n3甲乙双方上级公司有规定或政策同本合同冲突导致双方\n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为违反合同\n4政府政策、规划、拆迁及其他行为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n同的不为违反合同\n5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n十、违约责任:\n乙方所交付油品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约定,由\n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相关实际费用。\n十一通知\n甲方: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人民政府\n通讯地址: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n联系人:张赫\n电话:15104790809\n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n分公司\n通讯地址:锡林浩特市锡张公路1公里处\n联系人:王星宇\n电话:0479-8266019\n十二甲乙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过程\n合同编号NMGXLGL20220087\n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n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n加油站零售购销合同\n\n\n\n\n\n\n\n\n\n\n\n\n\n\n签订地点:锡林郭勒盟\n签订日期:2022年3月日\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油费 办公下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