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杆灯新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北广场高杆灯新建工程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YNDFS20210014合同
二、合同名称:北广场高杆灯新建工程采购
三、项目编号:BYNDFS20210014
四、项目名称:北广场高杆灯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地址:详见纸质合同
联系方式:详见纸质合同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锋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详见纸质合同
联系方式:详见纸质合同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1(项)
¥153,162.74
¥153,162.74
校园北广场高杆灯新建施工
合同金额: 153,162.74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壹佰陆拾贰元柒角肆分
履约期限:2021年08月15日至2021年09月15日
履约地点:详见纸质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08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九、合同变更原因
支付账户名错误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BYNDFS20210014北广场高杆灯新建工程采购(合同).pdfBYNDFS20210014北广场高杆灯新建工程采购(合同).pdf
履约保证金.pdf履约保证金.pdf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2年12月14日
政府采购工程类合同项目编号:BYNDFS20210014甲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乙方:黑龙江锋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北广场高杆灯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北广场高杆灯新建工程采购项目2.施工地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北广场3.工程内容:高灯杆主体及基础、附属电缆4.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5.合同工期: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28日6.质量标准:合格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壹佰陆拾贰元柒角肆分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10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使用的水费、电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指派李洪义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刘兆文为现场管理员。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经甲方提出改正意见三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待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因此造成工程延时交付的一切损,由乙方承担。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7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其中项目经理姓名:张龙革、级别:二级建造师、职务(职称):中级;技术负责人姓名:杜宏峰、职称: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完全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5.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不得增减项和改变工程量。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所采取的增项和改变工程量,甲方不承担给付责任。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7.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检查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未经同意进行的施工,甲方不承担给付责任。8.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无条件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标准为止,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四条材料供应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其它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和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要求、标准与规范不符时,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检验费包含在材料设备价格中。第五条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不计。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六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进行的隐蔽工程、增项和改变工程量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乙方在没有其他违约情况,甲方不及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4.工程竣工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6.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按合同整改,整改合格日期作为最终完工日期。第七条付款方式和结算1.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2.工程结算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形式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漏项等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及相应措施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单价或总价,由乙方依据变更工程资料、计价规范、计价办法、现行定额、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价格提出变更工程单价或总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3.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其他有关工程资料。乙方同意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进行审计结算,按照审计结果进行工程结算,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结果意见。乙方不得以工程审计结算文件不签字等事项为由,不认可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工程审计结算文件。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由成交方一次性提交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程开始后转为质量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担保形式缴纳。转账缴纳的必须由成交单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2.以担保形式缴纳的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方式缴纳均可,须将担保资料缴纳给招标人。3.成交单位应在履行采购合同内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采购人联系退还成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履约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履约保证金采取转账方式退还。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6.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无息退还。7.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账户信息:户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庆学苑支行账号:08600901040000062行号:103265060096第九条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三年。2.质量保修期内,甲方发现质量缺陷的,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7日内派人修正;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诺做到以下几点:(1)服务于客户,对于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跟踪、落实。(2)设有服务专用的电话,定期电话随访客户,电话是:0459-5337111(3)接受客户投诉,热情及时的给予解释,直至客户满意为止。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质保期外,长期服务、终生负责维修、只收成本费。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投标文件。第十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乙方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事故隐患,乙方对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并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3.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全额工程款0.6%违约金。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6.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8.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9.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10.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1.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选择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法定代表人:郑喜群委托代理人:何飞舟联系电话:0459-6813456签订时间:2021年08月15日乙方(盖章):黑龙江锋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创业新街21号宝利丰大厦商业性质写字间2814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1834594999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开户账号:173989161213签订时间:2021年08月15日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客户号:514902683,日期:2021年09月07日付款人账号:173989161213,收款人账号:08600901040000062付款人名称:黑龙江锋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付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大庆开发区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学苑支行金额:CNY7,659.00人民币柒仟陆佰伍拾玖元整报文种类:beps.121.001.01-客户发起普通贷记业务报文业务类型:A100-普通汇兑,收支申报号:业务标识号:2021090783668366,业务编号:BNET5600033005611305/000000000000发起行行号:104265000012,接收行行号:103265060096发起行名称:中国银行大庆开发区支行营业部,接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学苑支行扣账账号:173989161213,扣账户名:黑龙江锋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途:履约保证金附言:履约保证金普通汇款业务不保证实时到账。该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如您已通过银行网点取得相应纸质回单,请注意核对,勿重复记账!交易机构:05738交易渠道:网上银行,交易流水号:37016975-316经办:回单编号:2021090750403282回单验证码:242P4URGEMAU,打印时间:打印次数: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杆灯新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