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火情 森林 草原 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
4530328JH202200609:曲靖市沾益区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4530328HT202200586
二、合同名称:
曲靖市沾益区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328JH202200609
四、项目名称:
曲靖市沾益区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曲靖市沾益区杜鹃西路1号
联 系 方 式 :
13466003794
供应商名称(乙方):
曲靖闽大安保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
曲靖市麒麟区瑞和南路盛华苑340-2-1号商铺
联 系 方 式 :
15974678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61.776
合同金额(万元):
61.77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12-16 至 2022-1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合同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曲靖市沾益区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合同书(1).pdf
曲靖市沾益区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合同书(1).pdf
曲靖市沾益区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曲靖市沾益区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签订地点: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日林业和区甲方(采购人公章):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曲靖市沾益区杜鹃西路1号邮编:65550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器材有乙方(供应商公章):曲靖闽大安保器材有限公司包国地址:曲靖市开发区西苑小区盛340-1号邮编:65500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话:18259596868根据曲靖市沾益区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采购编号:GX(2022)-037,采购招投标结果(项目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对招投标所提供参数进行比对后,满足要求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一、货物(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序号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1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欧玛BV901台4150.0088365200.002油锯欧玛GSH560台2150.0088189200.003背负式往复灭火水枪森乐WDDQ2台410.008836080.004组合工具森乐SLZGJ-1台310.008827280.00合计大写: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617760.00元合计大写: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617760.00元合计大写: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617760.00元合计大写: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617760.00元合计大写: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617760.00元合计大写: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617760.00元注明每台风机及油锯赠送专用进口机油1瓶注明每台风机及油锯赠送专用进口机油1瓶注明每台风机及油锯赠送专用进口机油1瓶注明每台风机及油锯赠送专用进口机油1瓶注明每台风机及油锯赠送专用进口机油1瓶注明每台风机及油锯赠送专用进口机油1瓶供应商:曲清画大安保器材有限公司(盖章)闽二、设备安装调试要求乙方负责进行所有产品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符合招标文件所填写标准(或按规范安装调试),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免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三、合同总价大写金额: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617760.00元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和监督工作。2.按采购规定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3.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4.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5.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所有产品设备及主要配件保修期为(五年),并保证所有产品设备在免费维护期内正常运行。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所有产品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维护或保修;在保修期,同一产品设备的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机器。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保证由运维人员在(一)天内修复,严重故障保证由运维人员在(二)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每月定期维护、巡检制度;2.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投标、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5.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承诺情况一致。(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中标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及服务能够为甲方正常使用)。五、技术培训: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维护期内每年不少于三次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六、售后服务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电话。乙方技术支持电话:13529581333联系人:吴海参七、所有采购的产品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标准和规范交付使用或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内。八、验收及验收标准1.产品设备验收:所有产品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产品设备交验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演示和安装测试等。交货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交付设备的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使用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如初验发现不合格,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在设备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开发、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合同价款结算本项目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安装培训完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甲方书面验收确认函、费用支付通知书及乙方相关票据并通知甲方付款。付款指定账户信息: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玄坛支行户名:曲靖闽大安保器材有限公司账号:5303020601600000118571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1.附:中标通知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火情 森林 草原 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曲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