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山市南头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2022)
TCL特普智能电器(中山)有限公司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TCL特普智能电器(中山)有限公司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20001113546699322212080210
项目业主:
中山市南头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服务机构: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TCL特普智能电器(中山)有限公司项目
合同编号:
4420001113546699322212080210
合同总金额:
¥3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
服务内容:
提供招商项目评估咨询服务、开展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协助甲方筛选出符合产业发展且有价值的项目
合同附件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pdf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pdf
中山市南头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22年12月16日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XMPG-NT2022112284项目名称:TCL特普智能电器(中山)有限公司项目甲方:中山市南头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乙方: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委托方:中山市南头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以下简称甲方)电话:鲜超华0760-23380239受托方: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电话:陈家龙158205201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招商引资供地项目评估咨询服务,为项目提供论证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TCL特普智能电器(中山)有限公司项目2.项目地点:中山市南头镇3.合同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并付清项目服务费之日止。二、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要求1.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期内完成产业招商项目评估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在合作期内,乙方基于甲方发展需求,向甲方提供招商项目评估咨询服务;对甲方提供的项目材料开展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协助甲方筛选出符合产业发展且有价值的项目,以提升甲方精准招商能力。2.项目成果提交形式及交付时间(1)交付形式乙方以电子文档(PDF文档)+1份纸质报告(盖章)的形式向甲方交付相关项目的评估报告。(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开始为甲方提供产业招商项目评估咨询服务。对需评审的项目,乙方应在甲方提交齐全项目资料后,根据甲方要求在10个工作日(如因乙方需要开展调研工作,调研期限不计入)内提交项目评估报告。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保证其所提出的办理委托事宜的有关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2.甲方根据乙方正常开展评估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的项目基础资料,有权参与项目的相关讨论和调研活动,或给予支持与指导。3.如乙方需要对所评估的项目方单位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甲方须协调并为乙方调研工作预留不少于3个工作日.4.甲方提供的资料需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准确且不18损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因甲方提供资料错误导致乙方各阶段成果错误,或因甲方未获得资料知识版权使用而导致第三方侵权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5.甲方须及时与乙方沟通完成委托事宜的进度计划、实时进度等信息。对于乙方提出的需配合事宜,甲方应及时响应,对不能配合事宜应予以书面回复。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的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成果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成果。2.乙方按甲方委托的评估项目,落实有关工作,包括:实地调研、行业研究、项目研究、企业分析、风险分析、评估建议及报告撰写等工作,保证项目评估的独立性、系统性、全面性,论证细致严谨,具有科学性、客观性。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宜过程中,若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且不得损害甲方权益。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5.乙方提交成果文件的评估深度应结合甲方和项目方提供材料的详细程度、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的产业类型等而定。如甲方未能提供给乙方完成评估过程所需的关键资料及信息的,乙方有权对成果文件的评估深度及内容做调整。6.乙方应安排熟悉中山产业结构、具有产业政策制定能力工作人员履行本合同;乙方项目负责人应熟悉中山市行政构架,熟悉中山产业政策,熟悉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的立项投资流程,熟悉中山市商务系统的招商工作,具有市级项目招商和投资工作经验。五、验收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评估成果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甲方出具验收证明。甲方超过7个工作日未验收的,视为对该项目成果报告予以认可。甲方在验收时发现该项目成果报告存在问题或缺陷,需要修改的,应向乙方及时提出,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叁万伍仟元整(¥35000)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甲方出具验收证明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的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0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羊新城支行户名: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账号:44031701040004869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额外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七、保密责任1.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合同有关事宜及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提供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或资料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内容。否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侵害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无论本合同是否得到履行,该保密条款始终有效。保密期限至上述保密事项经双方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公开之日为止。八、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存在违约情形,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2.若因甲方或项目方无法提供关键资料及信息的,导致评估事宜无法正常开展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按照已进行的工作量向甲方追讨服务费。3.若乙方逾期提交服务成果或提交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又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善(评估报告经甲方两次提出修改意见后仍不能完善的),逾期20个日历天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须向乙方这些服务费。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如期足额支付服务费,逾期支付价款的,逾期30个日历天后,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申请仲裁的受理费和处理费等费用、为申请诉讼保全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函所支付的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等。九、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如公证证明等)。2.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允许延期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关于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1.双方给予对方的信件或法院、仲裁机构邮寄给双方的法律文书等资料,自邮寄出至本合同预留的地址之日起第3日(含邮寄当天在内)或以专人送至上述地址及联系人,均视为已经送达。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委派代表或联系人发生变更的,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4.有关项目合同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中山市南头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计局司新发展和科经济(盖章)(盖章)南头镇1法定代表人鲜超法定代表人:程东万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地址:中山市南头大道中1号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楼号之三4909房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开户银行:限公司五羊新城支行帐号:帐号:44031701040004869邮编:528400邮编:528400电话:0760-23380239电话:158205201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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