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石材更换维修工程 地面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2022)



一、合同编号:11N01242105620223003

二、合同名称:办公楼前地面石材更换维修工程协议
三、项目编号:14000022455Y200000468
四、项目名称:维修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 址:晋城市城区迎宾街219号
联系方式:18634567988
供应商(乙方):晋城市辉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393564185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材更换 数量:1.00 单价(元):27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27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其他-其他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石材.pdf石材.pdf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前院地面石材更换维修工程协议甲方: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乙方:晋城辉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将办公楼前院地面石材更换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承包工程为包工包料,价格详见发票清单。二、施工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文明施工,保证装修过程中的垃圾及时清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规范作业,确保施工安全,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水,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乙方完工后,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晋日甲方:乙方:S乙方代表车甲方代表2022年11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材更换维修工程 地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