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凤山县农业农村局2022)



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2分标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808058620223601

二、合同名称: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2分标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HCZC2022-G1-230110-GXXL
四、项目名称: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凤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凤山县凤城镇凤阳街158号
联系方式:18070892816
供应商(乙方):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S组团S-21号一楼
联系方式:199680892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凤山县金牙乡垃圾中转站土建、凤山县中亭乡垃圾中转站土建、凤山县平乐乡垃圾中转站土建、江洲乡相圩乡级垃圾片区处理中心提质改造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072998.2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2072998.2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程地点:河池市凤山县平乐乡、中亭乡、金牙乡、江州乡,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2分标合同.pdf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2分标合同.pdf

政府采购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合同项目编号:HCZC2022-G1-230110-GXXL计划编号:GF20221215-2E山CUNHG2..采购人:凤山县农业农村局發展建3000中标供应商: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G09595签订日期:2202年10月15日合同目录(3)一、第一部分合同书:(4)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6)三、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28)四、第四部分合同附件·(30)4.1中标通知书…(31)4.2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凤山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2分标项目标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及有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2.工程地点:河池市凤山县平乐乡、中亭乡、金牙乡、江洲乡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经审查合格备案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2年12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合格_标准。七、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2072998.299元);人民币(大写)贰佰零柒万贰仟玖佰玖拾捌元贰角玖分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叁拾叁元捌角叁分(¥17033.83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荣珍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碳商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碳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2022年12月15且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凤山县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4514003101207103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地址:S组团S-21号一楼邮政编码:532189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1-5665123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开户银行:司南宁朝阳支行账号:45050160447300001074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罗国周名称:市政甲级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18178852558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乙级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13607815750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所点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及设施6所占用的土地,由承包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施工现场所处位置自行解决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合同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除按通用条款外,承包人还必须遵守《民法典》、等现行国家部门和地方性的法律、《政府采购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4)竞标函及其竞标报价表;(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图纸;(10)其他合同文件。(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7方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审图单位盖章认定的全套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内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代表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经理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执行8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约定工程所在地块红线范围内为场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协助开展协调工作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以外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能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7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李志宗身份证号:******************职务:主任9联系电话:1807089281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各方面的关系,协调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所需用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七天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丛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承包人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保证水电供应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水电的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七天开通,施工中出现非承包方原因的阻障,由承包方告知发包方,由发包方负责协调解决,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随施工图一起配套提供给承包人,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尽快办好施工许可证及环保、消防等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投资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同时做好交验记录。(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执行。若因地下管线,障碍物影响造成的费用增加及施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1011.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11.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计量周期按月计。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每月25日前。11.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1.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11.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1.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1.4工程进度款支付11.4.1付款周期(1)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保修金无息),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11.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21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1.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21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11.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2.验收和工程试车12.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2.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2.2竣工验收12.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22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2.3工程试车12.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6竣工退场12.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5天内13.竣工结算13.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双方确认审计部门依法审计总额通过后28天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复核13.4最终结清13.4.1最终结清申请单23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13.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1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31天内14.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4.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4.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4.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金额的3%(2)发包人按合同价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3)其他方式:无14.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4.4保修14.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4.4.3修复通知24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5.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7)其他:15.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_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5.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25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不予批准的无需返还。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5.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质量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响应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响应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7)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未按桂劳社发「2009]50号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的。(8)承包人未按现行相关文件要求为在建工程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16.不可抗力2616.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特大山洪灾害、泥石流等。16.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_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保险17.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7.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现行相关文件要求为在建工程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7.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争议解决18.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8.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8.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8.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由提诉方确定起诉的方式和人民法院。27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凤山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基建部分、货物和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桥梁工程为_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道路工程为_2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3.排水(雨水)工程为_3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4.绿化工程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5.地下防水工程为年(建议为5年);6.其他附属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_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28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GZCUNHGIZ本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900527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9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2-G1-230110-GXXL)中标通知书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贵单位参加了本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2分标投标,项目编号:HCZC2022-G1-230110-GXXL,经评标小组评定,确定贵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柒万贰仟玖佰玖拾捌元贰角玖分(¥2072998.29元)。一、请接到本通知后,请在15天内与采购单位凤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延期自误。二、签定合同详细地点:凤山县农业农村局三、届时请带齐下列证件:(1)中标通知书(2)公开招标文件上规定的材料(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4)本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及开户名称特此通知。采购代理: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2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