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合同公告(岚皋县司法局2022)
一、合同编号:HT-岚皋县-2022-00490
二、合同名称:办公空调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岚皋县-2022-01181
四、项目名称:空调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岚皋县司法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
联系方式:09158259911
供应商(乙方):岚皋县仁和电器行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建设路
联系方式:0915-25193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600
1(台)
¥2,600.00
¥2,600.00
1.5P
合同金额: 2,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空调合同.docx空调合同.docx
岚皋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19日
办公空调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全称):岚皋县司法局乙方(供方全称):岚皋县仁和电器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教育一体机项目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采购产品及数量序号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1格力空调KFR-35台260012600合计2600二产品量标准及售后服务要求项目质量标准:1.货物在供货时必须先经得采购单位验收通过,因质量或参数未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导致验收未通过的,须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乙方在合同期满30日内,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规定内容,采购方将向供应商收取相应的违约金。3.乙方负责货物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同时认真做好记录,在办理货物交接时向甲方提供交接清单。4.乙方在项目实施品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项目款。三、验收及决算1.所采购货物到货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2.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5天内组织验收,5天内不提出整改意见,视为项目已经认可。3.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及行业规范、本谈判文件的约定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参数要求,各项指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四、违约和争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