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绿化采购合同公告(大荔县林业局2022)
一、合同编号:SXYDY2022016
二、合同名称:大荔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
三、项目编号:SXYDY2022016
四、项目名称:大荔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荔县林业局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南关路2号
联系方式:15929235797
供应商(乙方):西安方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西安
联系方式:186290842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大荔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一标段
1(项)
¥1,585,444.10
¥1,585,444.10
无
合同金额: 1,585,444.1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肆元壹角
履约期限:2022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14日
履约地点:双泉镇双二村、蔡庄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一标段.pdf一标段.pdf
大荔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19日
大荔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一标段)甲方:大荔县林业局实业西安方实业有限公司乙方:时间:2022年60月14日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荔县林业局承包人(全称):西安方田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荔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荔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二期项目(一标段)2.工程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陕林财发2021189号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试点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5.工程规模:在双泉镇双二村124亩、蔡庄村943,共1067亩实施人工造林亩;制作宣传牌。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内容及要求、清单、图纸为准。二、合同工期1.工期为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2.养护期为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24个月。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_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1.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肆圆壹角(¥1585444.1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高永莉;身份证号:******************六、预付款:一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1.造林所使用的刺槐、侧柏等苗木,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的苗木规格。2.造林所使用的苗木,严格执行《全国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出具苗木生产地的“两证一签”,即苗木检疫证、苗木合格证和苗木标签。3.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5.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成活、保存率达到85%以上八、其他要求:无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4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6月_14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大荔县林业局局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火000o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国家通用标准条款。-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本款修改1.1.2.4、1.1.2.5,补充1.1.3.11、1.1.3.12、1.1.3.13、1.1.4.8。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名称: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朱学松;联系电话: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00598991;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7-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11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1.1.3.12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1.1.3.13绿化养护:是指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1.1.4日期和期限1.1.4.8绿化养护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期限,从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部门及地方现行及后续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本款修改1.4.1、1.4.2。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与园林绿化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采用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及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四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两套施工图纸,两套图纸用于做竣工图。如承包人因工程需要,需增加图纸时,发包人可代为协调加晒,相应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9-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未按双方确认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2)承包人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经两次验收均不合格;(3)承包人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4)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移交工程和满足备案要求的完整竣工资料,逾期超过30天;(5)承包人欠付工人工资、劳务费、材料款等,导致相关人员围堵发包人办公经营场所或办公经营场所一天以上;(6)项目经理不胜任本职工作,发包人和工程师可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更换合格的项目经理,如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仍旧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发包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7)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经发包人催告后在限期内未改正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工程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18.3其他保险-28-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本款补充20.3.1。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关于评审机构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一人民法院起诉。20.6通知送达本款补充: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号码及通信地址)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由于一方联系方式错误、不详或者无法识别等导致无法送达,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送达方原因造成相关通知-29-或者文件无法送达、拒绝签收,则相关通知或文件自寄送或发送后第天起视为已送达。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1:绿化养护责任书-301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造林技术规程》DB61/T142-2021(地方标准)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大荔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一标段)(工程全称)签订绿化养护责任书。一、责任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绿化养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责任。内容包括对养护范围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二、养护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造林技术规程》DB61/T142-2021标准。三、考核标准由发包人按《造林技术规程》DB61/T142-2021(地方标准)标准进行考核。四、绿化养护期绿化养护期24个月,从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五、养护责任1.为确保养护质量,承包人应安排专业队伍和人员进行养护管理。2.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造成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因承包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紧急事故需处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置。3.苗木成活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及时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绿化养护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1-5.其他责任约定:六、养护费用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七、其他约定:绿化养护责任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绿化养护期满。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61052300028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2:-32-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31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34-4.3本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AQ发包人共公章)承包人:公章S105230002516103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5-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大荔县林业局乙方:西安方田实业有限公司为了搞好项目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一、甲方的职责: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指导乙方人员开展安全培训。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状况严重,责令停工整改。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治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事故发生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职责。二、乙方的职责:1、乙方负责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应制定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幽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36-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7、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县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S105230002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2年6月14日-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绿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