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研发投入统计 大数据 系统平台采购合同公告(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2022)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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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ESZCS-C-F-220328.1B1

二、合同名称: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

三、项目编号:ESZCS-C-F-220328.1B1

四、项目名称: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南街民和路科创巷12-15
联系方式:0477-8589506
供应商(乙方):北京国科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4层A005
联系方式:533838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
1(项)
¥1,646,668.00
¥1,646,668.00


合同金额: 1,646,66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02月16日
履约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采购合同.pdf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附件.docx采购合同附件.docx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采购合同.pdf采购合同附件.docx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地址(详细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南街民和路科创巷12号-15乙方:北京国科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街道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4层A005合同号:ESZCS-C-F-220328.1B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ESZCS-C-F-220328.1B1),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5、变更合同二、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成交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4.6668万元,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四、付款方式及时间经双方约定,甲方于2022年12月21前支付乙方160万元,项目验收后30日内支付乙方4.6668万元。五、交货安装交货时间:2023年2月16日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六、质量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七、包装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一)运输方式及线路:(二)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验收(一)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二)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15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三)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一、售后服务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二、违约条款(一)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二)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章),乙方:(章)采购方法人(签字),供应商法人(签字)代表:,代表: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东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胜支行,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帐号:047701012000047帐号:1105018838000000联系电话:8589506,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0日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响应文件相一致)(工程类的附工程量清单等)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企业研发项目及各口径费用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和科技要素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开发使用。北京1套164.6668164.6668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164.6668合同号:ESZCS-C-F-220328.1B1地址(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街道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4层A005乙方:北京国科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详细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南街民和路科创巷12号-15甲方: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合同3、磋商文件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ESZCS-C-F-220328.1B1),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四、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4.6668万元,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三、合同金额二、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成交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5、变更合同4、响应文件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六、质量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交货时间:2023年2月16日五、交货安装经双方约定,甲方于2022年12月21前支付乙方160万元,项目验收后30日内支付乙方4.6668万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二)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一)运输方式及线路:八、运输要求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七、包装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一、售后服务(三)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二)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15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一)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十、验收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不可抗力条款(二)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一)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十二、违约条款十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保存(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甲方:(章)乙 方:(章)采购方法人代表:(签字)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东胜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帐 号:047701012000047942帐 号:11050188380000001943联系电话:8589506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0 日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响应文件相一致)(工程类的附工程量清单等)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企业研发项目及各口径费用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和科技要素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开发使用。北京1套164.6668164.6668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164.6668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地址(详细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南街民和路科创巷12号-15乙方:北京国科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街道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4层A005合同号:ESZCS-C-F-220328.1B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ESZCS-C-F-220328.1B1),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5、变更合同二、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成交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4.6668万元,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四、付款方式及时间经双方约定,甲方于2022年12月21前支付乙方160万元,项目验收后30日内支付乙方4.6668万元。五、交货安装交货时间:2023年2月16日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六、质量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七、包装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一)运输方式及线路:(二)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验收(一)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二)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15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三)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一、售后服务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二、违约条款(一)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二)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章),乙方:(章)采购方法人(签字),供应商法人(签字)代表:,代表: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东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胜支行,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帐号:047701012000047帐号:1105018838000000联系电话:8589506,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0日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响应文件相一致)(工程类的附工程量清单等)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企业研发项目及各口径费用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和科技要素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开发使用。北京1套164.6668164.6668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164.6668合同号:ESZCS-C-F-220328.1B1地址(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街道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4层A005乙方:北京国科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详细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南街民和路科创巷12号-15甲方: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合同3、磋商文件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ESZCS-C-F-220328.1B1),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四、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4.6668万元,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三、合同金额二、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成交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5、变更合同4、响应文件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六、质量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交货时间:2023年2月16日五、交货安装经双方约定,甲方于2022年12月21前支付乙方160万元,项目验收后30日内支付乙方4.6668万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二)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一)运输方式及线路:八、运输要求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七、包装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一、售后服务(三)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二)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15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一)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十、验收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不可抗力条款(二)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一)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十二、违约条款十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保存(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甲方:(章)乙 方:(章)采购方法人代表:(签字)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东胜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帐 号:047701012000047942帐 号:11050188380000001943联系电话:8589506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0 日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响应文件相一致)(工程类的附工程量清单等)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平台(二次)企业研发项目及各口径费用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和科技要素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开发使用。北京1套164.6668164.6668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整¥:164.66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析 研发投入统计 大数据 系统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